尊敬的上級領導,全國網友:
我是徐州李朦朦,于2015年遭奸殺(未遂)而兇犯丁聰聰逍遙法外多年而全網舉報,在輿論壓力下,丁聰聰才于2020年被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因不滿判決太輕,我進北京信訪過程中又遭暴力截訪,并因尋釁滋事而被判刑二年緩刑三年。
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情況下,我于2025年6月1日只身來到上海,準備打工開始新的生活。然而上海這座國際大都市,同樣是我另一段噩夢的開端。
2025年6月7日,我應聘到上海貝鴻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工作,工作五天后,被公司以“私人電話太多”為由予以開除。在討薪過程中,遭經理曹路路毆打并大肆辱罵“不要臉,工作不到一個月還有臉要工資,你個窮逼、窮屌絲。”“賤人,你他媽的還有臉來找我要錢,真他媽不要臉,趕緊滾。”等等。
經報警后,寶山區大華新村派出所以“沒有監控”為由不予立案不予行政處罰,而打人的曹路路經理,在派出所當著警察的面依然繼續囂張罵我"窮逼,賤人,不要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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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眼看通過正常的法律渠道無法追究曹路路的責任,也無法追討工資和相應的賠償,我將我的遭遇寫出來發到網上求助,并因此被大華新村派出所以“虛構事實擾亂單位秩序”為由,將我傳喚關押了一晚上。理由是:我在網文中說派出所打我而事實上他們只是推我,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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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多天來,我一直要求派出所處罰打我辱我的上海貝鴻地產店面經理曹路路,并作出相應的賠償,但至今未果。
我想問問貝鴻地產:
貴公司作為一家服務型企業,如此囂張跋扈打人辱人,其底氣是什么?
經理曹路路在店面打我辱我后,到派出所當著警察的面繼續囂張罵我,其底氣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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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事件發生后,那些眼睜睜看著我被打的員工,居然無視事實,昧著良心向派出所作證說曹路路沒有打我,如此無道德底線毫無誠信的企業和員工,值得客戶信賴嗎?如果與客戶發生糾紛后,是不是也會以同樣的手段去傷害客戶?
我還想問問寶山區大華新村派出所:
我被曹路路毆打是店面工作人員都知道的事實,輕飄飄的一句“沒有監控”就可以抹殺一切違法事實嗎?這個監控,是真的沒有還是不想有?
如果沒有監控警方就辦不了案,再大的違法犯罪行為,是不是只要監控壞了或沒有監控,警方就可以不用辦案了?
希望全國網友關注我的遭遇,將打人辱人的曹路路繩之以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瀆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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