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是人類有史以來發明的瞬時破壞殺傷力最大的武器。如果在地面或低空引爆一枚大當量核彈,其爆炸威力足以摧毀一座大型城市。但若將核武器送入太空引爆,其威力則會出現斷崖式衰減,幾乎會“失效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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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威力的衰減并不是核武器的設計缺陷造成的,而是因為太空與地球環境存在顯著差異,太空近乎絕對的真空環境對核爆能量的轉化與傳播起到了“消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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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開的核物理研究,當核武器在地面或者低空爆炸時,核爆的能量分散為多種形式,大致包括約50%的沖擊波、約35%的光熱輻射、約10%核輻射和約5%的電磁脈沖。
核爆后所形成的沖擊波是摧毀建筑設施,造成毀滅性打擊的主要力量。然而在太空核爆中,首當其沖被消解的便是沖擊波。在地面,核爆瞬間所形成的高溫高壓等離子體“火球”迅速膨脹,擠壓空氣分子,會形成高密度壓力波,也就是沖擊波,這種波會以超音速在大氣中傳播,對地表附著物造成極大的破壞。但在真空環境中,沒有空氣分子可供擠壓,火球的膨脹只會將高溫等離子體向四周拋射,無法形成持續的壓力波,破壞力遠不及沖擊波。
這意味著,地面核爆中能量占比約50%的沖擊波破壞,在太空中會完全失去作用。不僅如此,太空核爆也不會出現像地面核爆那樣出現象征威力大小的蘑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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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爆產生的光輻射和熱輻射,其傳播不需要介質,理論上在真空中可無限傳播。這似乎意味著太空核爆的光熱威力會更強?但實際情況恰恰相反:它們的“破壞效率”也會大幅下降。在地面,光熱輻射的破壞依賴“能量聚焦”。核爆產生的光熱輻射被空氣散射后,會在一定范圍內形成均勻的足以點燃木材、熔化金屬的高溫區;同時,空氣的對流會將熱量傳遞到更遠的地方,擴大灼燒范圍。但在太空,沒有介質,光熱輻射的傳播僅遵循“平方反比定律”,僅能沿直線傳播,僅能對物體局部加熱。這意味著只有被“直接照射”的物體才會遭受破壞,且破壞范圍受限。
更關鍵的是,地面核爆的火球主要是空氣被電離后形成的等離子體團,能持續輻射能量達數秒至數十秒;而太空核爆中,由核彈本身的物質構成的高溫等離子體“火球”會在真空迅速膨脹冷卻,輻射持續時間僅為地面的百分之一,無法形成持續的熱輻射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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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輻射通常是指核爆過程中產生的中子流和γ射線這類高能粒子流。它們的傳播也不需要介質,且在真空中傳播幾乎不衰減。這意味著太空核爆的核輻射范圍會遠大于地面。只是核輻射的主要破壞對象是生物體,對非生物目標作用有限。而且在太空,裂變產物會以高速粒子形式向四周擴散,逐漸消散在宇宙中,難以形成持續的放射性污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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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核爆的電磁脈沖主要來自γ射線與大氣層中氮、氧原子的相互作用,這種強大的電磁脈沖可以損壞電子元器件,進而導致通信、電力等中斷。而太空空無一物,核爆產生的電磁脈沖強度和作用范圍會顯著減弱。
不過,若核爆發生在近地軌道,盡管那里空氣稀薄,但電磁脈沖的影響范圍卻遠超地面或者低空核爆,可達到數千公里。例如,美國1962年進行的“海星Prime”高空核試驗就是典型案例。當時,美國發射了一枚攜帶約140萬噸TNT當量核彈頭的“雷神”火箭,在太平洋上空約400公里高度處引爆,盡管核爆發生在大氣層外,沒有未產生蘑菇云和沖擊波,但產生的電磁脈沖卻遠超預期,影響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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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發現,核爆“威力”的釋放高度依賴介質。在地球上,核爆釋放的能量會通過空氣、土壤、水等介質轉化為多種殺傷及破壞手段。而在太空,能量傳播與轉化的受限,核爆能量主要以輻射的形式像四面八方釋放,無法轉化為高效的殺傷手段,使得太空核爆的“實際破壞力”遠低于同當量的地面核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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