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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繼續教育學分制度(后簡稱:學分制),是用于評估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持續學習活動的量化管理體系,醫務人員在完成基礎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后,通過持續學習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所獲得的學術認可標志。
它不同于學歷教育,而是在職進修教育的一種形式,學分制的核心目的旨在使在職衛生人員不斷學習同本專業有關的新知識、新技術,跟上醫學科學的發展。
我國最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繼續醫學教育試點工作。1991年,前衛生部就頒布了《繼續醫學教育暫行規定》。2000年12月28日,前衛生部又重新頒發了《繼續醫學教育規定(試行)》的規定,并且將繼續醫學教育與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聘任、技術職務晉升和執業再注冊等掛鉤,并一直延續至今。2008年,前衛生部又下發了《關于加強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 》,進一步完善了繼續教育制度與相關配套要求。
悄然變化的繼續教育學分制
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制,每年中級及以上在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要獲得至少25分的繼續教育學分才算合格。按照繼續醫學教育活動,學分還分為Ⅰ類學分和Ⅱ類學分兩類。
依據《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與管理辦法》(全繼委發〔2006〕11號),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每年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所獲得的學分不低于25學分,其中I類學分5-10學分,II類學分15-20學分。醫務人員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活動具體授予哪類學分都會提前說明,學分以年計,不可升級、不可跨年累積。
在學分制的實施過程中,許多醫務人員卻逐漸感受到了巨大壓力。事實上,業內這十年來建議取消繼續教育學分制度的呼聲一直都很強烈。
早在2014年,微博知名博主“心內科主任牛醫生”就曾發文呼吁:建議取消醫護人員的繼續教育學分制度,雖然本身的出發點是好的,目的是促進我們繼續學習。但現在明顯變味了,幾乎成了一種買賣,讓本來就忙碌的醫護人員增加了額外負擔,同時也讓倒賣繼續教育學分的販子發了一筆大財。
2017年,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全國兩會上相繼提出了“關于取消醫務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制度的建議和提案”。
當時,國家衛生計生委進行了回復,針對建議、提案中的有關內容表示,衛健委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強繼續醫學教育管理,杜絕買賣學分、吃拿卡要等現象發生;二是大力發展遠程繼續醫學教育,解決工學矛盾突出問題;三是進一步加強繼續醫學教育與醫師執業注冊、職稱晉升等的有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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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存在確實如此。不過,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制早已悄然發生了變化。
新規明確!這些醫務人員取消學分制
日前,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了《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正式宣布執業藥師不再以學分作為考核標準,改為學時管理(每年90學時)。該規定共有6章30條,在第四章部分,對學時管理、學時標準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
對脫產培訓、網絡培訓等不同繼續教育方式的學時折算標準進行了細化。強調繼續教育學時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原則上不得結轉或順延至以后年度。
對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取得當年度繼續教育學時的,明確了補學要求。同時,執業藥師在參與援派工作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期間提供藥品管理與藥學服務等,可視同參加繼續教育。
無獨有偶,后續國家衛健委再印發《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完善了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加強規范管理,“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制”等配套管理辦法同步迎來優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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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明確提出學分要求: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所獲得學分累計不低于25學分(不少于90學時)。同時,《辦法》指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進修學習、在職學歷(學位)教育、有組織的繼續醫學教育實踐活動、政府指令性醫療衛生任務、有計劃的自學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方式等,可獲得相應學分。
增加“自學”等學分獲取形式
《辦法》提到,以“有計劃的自學”方式進行相應繼續醫學教育也可獲得相應學分,該類學分由用人單位按要求授予并登記。用人單位的繼續醫學教育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學習情況、學習成效等可驗證因素,綜合評估后授予相應學分,每年可達10學分。
進修學習、在職學歷(學位)教育、有組織的繼續醫學教育實踐活動、政府指令性醫療衛生任務、有計劃的自學等由個人申請,用人單位審核后授予相應學分。用人單位應當做好學分登記,將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學分獲得情況及時上傳至本省繼續醫學教育管理系統,由省級衛生健康委審核后記入個人學習檔案。
學分統一授予形式,獲取學分更為簡化
學分制改革是此次新規修訂的重點,也是一大亮點。根據《辦法》,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所獲得學分累計不低于25學分(不少于90學時)。
這意味著,在延續傳統學分制的基礎上,學分計算方法和標準得以簡化,不再設置Ⅰ類、Ⅱ類學分分類。也就是說,通過繼教項目學習(傳統為Ⅰ類學分)與自學類學習(傳統為Ⅱ類學分)將一視同仁。
學分統一計算標準,打通互認
《辦法》出臺后,醫務人員參加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都按統一標準計算發放,即3小時授予1學分。
根據國家對繼教管理規定的要求,臨床、口腔、中醫以及預防醫學類等專業間學分互認。也就是說,醫務人員參加衛生健康委、中醫和疾控三大系統所獲學分都是“同一牌照”。
國家項目和省級公布的項目、不同部門公布的繼教項目、不同省公布的項目均打通學分互認,倡導各級各類醫務人員按需參加培訓學習。
此外,《辦法》施行后,各個省將進一步簡化學分獲取和辦理的流程。
取消繼教政策的前奏?
根據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辦法(試行)中關于自學也能獲得學分、學分統一計算標準等學分獲取的相關內容,有同仁問,這些措施是不是取消繼續教育學分制度的前奏?
但事實上,這一措施的實施并不是繼續教育學分制即將被取消的信號,只是對學分制的一種補充和完善。自學獲得學分只是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獲取的其中一種方式。
同樣的,學分統一計算標準并不是取消繼續教育學分制的信號,而是對學分制的一種優化和完善。學分統一計算標準的實施,有助于規范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確保學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這一措施有助于減少不同地區、不同單位之間的學分差異,提高繼續醫學教育的質量和效果,更加準確地衡量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成果和繼續教育情況。
未來或許可能會有更多的衛生技術專業跟進,取消或調整繼續教育學分制,不過這都是只有正式政策發布后才能明確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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