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委托人出于信任,為友人夫婦的一筆大額借款提供連帶保證。借款到期后,友人夫婦無力償還,債權人將全體保證人一并訴至法院并進入強制執行。
執行程序窮盡后,法院認定債務人已無資產可供清償,債權人遂全額劃扣委托人名下三百八十余萬元資產。面對“錢房兩失”的危局,委托人求助宗哲律師,要求向債務人追償,并進一步追究其他保證人責任。
律師觀點
宗哲律師接手后迅速鎖定兩條主線:一是依據《民法典》第七百條,確認委托人已實際承擔保證責任,享有對債務人的法定追償權;二是援引《擔保制度解釋》第十三條,論證本案屬“連帶共同擔保”且各擔保人未約定內部分擔比例,應平均分擔債務人無法清償部分。
針對被告“已付款項需抵扣”“被騙”等抗辯,宗哲律師通過另案判決、時間軸比對、資金流向圖等可視化證據逐一拆解,成功將爭議焦點拉回“擔保責任分擔”核心。
判決結果
經審理,法院全額支持委托人向債務人追償三百八十余萬元,并判令另外兩名連帶保證人各自對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承擔三分之一的補充責任。判決生效后,宗哲律師協同執行法院對債務人及補充責任人啟動財產調查,目前已追回首批款項一百二十萬元。
本案為“保證人如何在被執行后快速回血”提供了可復制的實務范本:鎖定追償權、精準分配責任、可視化舉證,三步實現從“背鍋俠”到“零死角突圍”的逆轉。
判決書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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