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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為進一步規范山地戶外賽事的組織與管理,保障參賽者安全,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中國登山協會正式制定《山地戶外賽事管理暫行辦法》,并同步修訂《山地越野跑賽事競賽規則》《山地越野跑賽事辦賽指南》《山地越野跑賽事參賽指引》等配套文件。這一系列新規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山地戶外賽事管理體系邁向標準化、精細化新階段。
按照賽事規格、主辦單位等,中國登山協會將賽事分為:I級、II級、III級賽事。I級賽事指由中國登山協會主辦或與省級體育行政部門或地方政府共同主辦的國際性、全國性賽事。其中,國際性賽事須列入體育總局外事活動計劃。II級賽事指由體育行政部門或地方政府自行主辦,由中國登山協會指導或支持的地方賽事。其中,國際性賽事由具有外事審批權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審批,不列入體育總局外事活動計劃,但應統一向體育總局備案。III級賽事指由地方政府或地方體育行政部門舉辦的區域性賽事,以及其他商業性和群眾性賽事。此類賽事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據地方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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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賽事屬于高危險性體育賽事,須由體育行政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許可。其中,山地越野跑賽事: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線,有夜間賽程安排,距離超過42.195千米。山地多項賽事: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線,有夜間賽程安排,需要使用繩索裝備、上升/下降器械等專業技術裝備,距離超過42.195千米。戶外拓展賽事:使用專業技術裝備,設置有距離地面2米以上的項目。高危險性賽事參賽者年齡須在18周歲(含)以上、63周歲(含)以下;非高危險性賽事參賽者年齡原則上應在18周歲(含)以上、65周歲(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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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在2025年中國登山協會"媒體之家"第一期活動中,國家體育總局登山運動管理中心山地越野運動部主任王毅,接受采訪時對新規做了詳細解讀。新規的制定直接回應了近年來山地戶外賽事中暴露的安全隱患。2021年甘肅白銀越野跑事故后,國家體育總局要求全面加強戶外運動監管,此次《辦法》的出臺正是落實這一要求的具體舉措。分級管理旨在優化資源配置,讓高規格賽事更專業,群眾賽事更普惠。
王毅表示,在賽事管理方面,文件要求Ⅰ級賽事需提前6個月向中登協提交申報材料,接受全程監督;Ⅱ級賽事需備案并符合中登協安全標準;Ⅲ級賽事由地方體育部門監管,但需參照中登協指南執行。在賽事安全方面,文件要求要強制風險評估,所有賽事需提交賽道環境、天氣、地質災害等專業評估報告,高風險路段必須設置明顯標識及應急通道。文件對賽事的醫療保障和保險覆蓋方面也做了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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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賽事監管體系方面,王毅做了簡要的介紹,各單位要加強山地越野跑賽事全鏈條安全監管力度。一是明確省級監管部門負責人、聯系方式并反饋體育總局登山中心;加強對本地區賽事的常態化管理,按照就近便利原則,相鄰地區可進行交叉監管。二是按照本地區賽事名錄,逐一進行評估,包括實地考察確認是否符合辦賽要求,協同專家核查賽事舉辦地基礎承載能力、組織保障能力、經費投入、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援、輿情應對、賽道容量、專業人員資質等情況。三是山地越野跑賽事受自然條件影響較大,要嚴格按照體育總局印發的《關于建立體育賽事活動“熔斷”機制的通知》要求,對出現可能危及參賽人員安全的天氣和不能完全把控的危險情況,果斷采取熔斷措施,并做好善后事宜。
最后王毅強調,各單位要加強對已出臺的山地越野跑賽事相關制度文件的執行力度。嚴格按照體育總局制定的《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和體育總局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危險性山地戶外運動賽事管理的通知》相關要求,以及中國登山協會發布的管理制度文件,認真抓好高危險性山地越野跑賽事活動行政許可制度和行政許可流程的落實。進一步細化完善本地區賽事組織、賽事安全、運營資質等相關要求,制定切實可行措施,引領山地越野跑賽事規范開展。【采寫:戚連民 攝影:戚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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