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上午在新浪微博上看到“為有書香來“的一個帖子,關于釋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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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回應網傳釋永信方丈被帶走# 看來大概率是真的,之前傳說那么多年,現在靴子終于落地!類似事情一般不否認就是承認,否則網上傳的那么厲害,如果是假的釋永信和少林寺都要出來辟謠;現在不僅沒人出來辟謠,少林寺還要讓大家等官方通報,什么意思一目了然。不知帶走是因個人問題還是配合調查?
“大概率是真的”,咱可不敢說,咱做律師的是要講證據的,別到時候被人家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我看#少林寺回應網傳釋永信方丈被帶走#這個話題是“觀察者網”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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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網傳少林寺方丈釋永信被帶走調查”,《鳳凰周刊》向少林寺方面求證,分別被告知“等官方消息”、“不清楚” (來源:鳳凰周刊)
山雨欲來風滿樓。話題#少林寺回應網傳釋永信方丈被帶走#剛看到,又看到話題#釋永信賬號已停更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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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君檢索發現,少林寺方丈釋永信的個人賬號定格在2025年7月24日清晨6點58分。
這位日均發文1.5條、擁有87萬粉絲的“網紅方丈”再次陷入輿論漩渦——多個交叉信源證實,釋永信已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
記者致電少林寺外聯負責人鄭老師求證時,電話被瞬間掛斷,留下不祥的沉默。再撥打,對方稱近日沒看到他,等官方消息。
我親自看了下釋永信的微博,最近的一個帖子停止于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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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永信:“【彼岸接引與此岸凈土】
#世間三千問#佛教的目的是把人都接引至極樂世界嗎?
答:
念佛往生乃一修行法門;自性清凈時,凈土在當下。”
六祖惠能曾云:“何期自性本自清凈;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六祖強調佛性本質超越物質世界,強調內心清凈與智慧的重要性。自性清凈思想主張煩惱雖現起染污相,但不能改變心本性的清凈。
“凈土在當下”是說凈土不遠,就在當下。凈土并非遙不可及,它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用心去感受、去體悟,就能發現凈土其實就在身邊。
網上很有名的宏圓法師也曾經說過:“心清凈了,當下即生凈土。”
高僧就是高僧,說起話來都是一套一套的,在他們的信徒心里,他們的理論是能形成閉環的。
他們那么說了,有沒有那么做,或者說有沒有做到,我不評價。咱是俗人,看不懂,也說不明白。
我特意查看了釋永信的微博,7月24日前,釋永信基本上每天都發微博帖子的。這三天確實沒更新微博,但沒更新微博不代表就被抓了,這兩者沒有必然性。
評價人,我評價不了,但評價事能評價,這就是民間俗稱的對事不對人。比如談和尚廟的財務問題。不談和尚談和尚廟總可以吧?談和尚廟的財務管理,呵呵。和尚廟的財務問題才是佛門真正的大事。
實際上,不僅僅是和尚廟,還有宮觀、教堂、清真寺等,這些宗教活動場所都是有財務規范要求的,這些場所可不是“個體戶”哦,是要講規范的,是要守紀律的。
關于宗教場所的財務,國家是有章法的,《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就是國家的章法。
《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宗教活動場所的收入包括下列類型:
(一)提供宗教服務的收入和出售宗教活動場所門票的收入;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境內外組織和個人捐贈的收入;
(三)經銷宗教用品、宗教藝術品和宗教出版物,出租宗教活動場所資產取得的收入;
(四)政府補助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宗教活動場所各項收入應當及時入賬,納入本場所財務管理。”
《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宗教活動場所應當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并將銀行賬戶信息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宗教活動場所各項收入應當存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不得存入個人賬戶,不得通過個人的支付寶、微信等互聯網支付方式收取。”
該三條規定清晰可見,和尚也好,道士也好,尼姑也好,牧師也好……個人是不可以收錢的,信徒的錢只能給場所單位,不能給個人,給個人就是違規了。
各位善男信女們,你們進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場所和和尚、道士、牧師等個人直接發生關系(經濟關系),那其實屬于違規,如果他們收的錢放自己腰包了,你們就是助紂為虐。
善男信女們求神拜佛花了不少錢,很多都沒有靈驗,這和你們自身的違法行為有關。遵紀守法才是最起碼的善行,守法都不能做到,怎么能得善果?一個人的不善之舉,遲早會回到自己身上。
再說“功德箱”,《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宗教活動場所設有捐款箱的,應當指定三人管理捐款箱。開啟捐款箱應當有三人同時在場,當場清點捐款數額并登記,由三人簽字后交本場所財務人員入賬。……”
可見“功德箱”的錢也是要入公賬的,不能被個人占為己有。話說,你們放入“功德箱”的錢,如果不能入公處理,而是化公為私,你們又何來功德?
《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定期以適當方式公布財務收支情況和接受、使用捐贈情況,接受本場所宗教教職人員、捐贈人和信教公民的監督。捐贈人和信教公民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場所管理組織應當采納,并以適當方式向捐贈人和信教公民反饋。”
依據該規定,善男信女們是應該對宗教場所的財務情況進行監督的,你們有捐贈的權利,也有監督的責任。不能說只捐贈,不監督,否則,那不是虔誠的善男信女。不虔誠的捐贈,捐了也是白捐。
面向公眾投資的上市公司財報是公開的,接受社會捐贈的基金會財報也是公開的,宗教場所呢?宗教場所也是面向社會公眾接受捐贈的,宗教場所也應該向社會公眾公開,最起碼在較大范圍內進行公開。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對宗教場所同樣需要,因為他們的財富是來自社會公眾的,保持廉潔性是必須的。
善男信女們只有對宗教場所積極履行監督義務,才能讓宗教場所煥發生命力,提高他們的純度。正如釋師父所言:自性清凈時,凈土在當下。
維護宗教場所的純凈需多方發力,齊心協力,共同搭建“教義指引—法律規范—實踐落實”的閉環體系。通過強化信徒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加強政府監管,有效維護宗教場所的神圣性與社會和諧。
只捐贈,不監督,是不能得善果的。只捐贈,不監督,還不如不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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