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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辛德勒的名單》劇照)
《辛德勒的名單》(Schindler’s List)——集中營指揮官在陽臺上隨意開槍殺人的鏡頭。
寓意:
權力在荒謬中施暴,
不必給理由。
對照點:
秦曉梅式審判,
對證據和程序的漠視,
就像“陽臺上的射殺”,從容卻冷血。
——“不是審判你,是打靶練習。”
撰文|燕十三
出品|有戲
在中國某些法院的墻壁上,或許應該掛一塊牌子:“一筆債務,死也要榨干最后一滴利息。”
而長沙雨花區法院民庭庭長秦曉梅,就是這門技藝的首席演奏者。這已經不是司法,而是一場披著法律外衣的“精準獵殺”。
1、“終審判決”在這里不終
如果你以為法院的終審意味著“蓋棺定論”,那么恭喜你,依舊活在民法典的理想國。
而在秦曉梅的法槌下,“終審”不過是一次深呼吸前的暫停。之后,她可以讓同一案件,在不同名義下重復立案,反復開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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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報道詳見微信自媒體《法與情》)
2020年,一起違約金訴訟,已經被長沙中院終審駁回,標明“無事實依據”。
到了2023年,同樣的違約金、同一法律關系、同一對當事人,在雨花區法院再次起訴并獲得支持。
理由?他們換了個公司名,也換了個打官司的順序。審判長還是秦曉梅。
這是什么?
這叫“判決的二次發酵法”
一種可以把法律當檸檬,反復榨汁的魔術:生效裁判算什么?只要我秦曉梅還在案號上簽名,它就還能再來一遍,利息還能再長一截。
2、“利息的利息”:高利貸都怕法院算賬
讓我們來看看這場曠世計算的魔術。
云翔公司原欠款金額是2300萬,已經支付2168萬,但在秦曉梅和長沙中院的共同演算下,最終需支付的金額突破一個億!
執行邏輯為:“本金 + 違約金 + 本金的遲延履行金 + 違約金的遲延履行金”,翻譯成人話就是:
“我借你一塊錢,你還了三塊。
不行,還得再加四塊。
——因為你還三塊還得太慢。”
這比民間高利貸還狠。
連放貸的黑社會都得脫帽致敬。
至于法律上對高利率的限制?笑話,這不是借貸合同,這是“違約金”,而且法院的,誰敢說不合法?
3、虛假訴訟:造個車牌就能運輸萬噸石油焦
若說利滾利只是技術操作,那么在“事實認定”上,秦曉梅則展示了她的另一項絕活:睜眼認假證。
2018年,一起供貨糾紛,原告提供了一份“港口汽車運輸磅單匯總表”作證,說他們用卡車從廣西欽州港把上萬噸石油焦送到了云南。
磅單中。
某些車牌一日能往返兩三次,有的甚至四次。
云翔公司提出:
這車是客運車、甚至根本不存在!
法官你查一下!
秦曉梅:準你查。
半個月后:我反悔了,不讓你查。
接著直接判你賠1795萬!
這哪里是審判?
這是照單全收。
收的是造假單,收的也是企業命。
4、“一事不再理”?不適用于我秦曉梅!
中國法律有個樸素原則:“一事不再理”,也就是判了就算完了。但在雨花區法院,“一事”可以被拆成“五件”,甚至“十件”。
大新華公司與祥龍公司互相轉來轉去債權,左手起訴,右手撤訴,來回幾輪,目的是為了躲避“同案不得重復起訴”的程序限制。
法院怎么處理?繼續受理。
怎么判?繼續支持。
這不是法律的勝利,而是程序的失守。
這不是案件繁多,而是案件被肢解。
而這一切的共同點只有一個——
秦曉梅始終在場,從保全裁定、調證阻斷,到立案受理、最后判決,場場不缺席。
5、“凍結股權”一招制敵,政府都攔不住
你以為法院的凍結財產只是技術性措施?錯。對于秦曉梅而言,保全即打擊,凍結即勒索。
云翔公司本來已經走上政府主導的重組之路,湖南省馬龍縣政府都介入協調,股權過戶是重中之重。
結果?
秦曉梅直接凍結股東林小華的股權。
理由?
原告提交了一份偽造的“擔保合同”復印件。
政府來協調,她應付一下,表面解凍。六天后,她再來一紙裁定:繼續凍結。你動,我就封。你談重組,我就鎖賬戶。
這不是司法,這叫程序上的黑吃黑。
6、“反擔保”?反不了我秦曉梅的意!
另一家與案子八竿子打不著的公司“曲靖海生潤”,被列為共同被告,全賬戶凍結,金額超訴訟金額幾倍。
海生潤提出反擔保,并提交材料,辦案法官都同意了解凍,但裁定卻始終簽不出來。因為庭長秦曉梅否了決。
獨任審理法官:我已經查完了。
秦曉梅:你別簽,法院是我的。
一位庭長干預獨任法官審理,顛覆合議庭制度、破壞程序分權,公然踐踏法院制度。
一句話:在秦曉梅眼中,什么獨立審判、依法裁判,統統不如一句“你聽我安排”來得痛快。
7、舉報成風,責任成謎
我們已經看到,云翔公司的舉報內容詳細到令人尷尬:案號、法官、證據偽造過程、凍結行為、判決重復、程序違法……
一應俱全。
更魔幻的是——
她不是第一次被舉報。
也不是唯一一次。
企查查顯示,涉事原告公司被標記為“合作風險”“嚴重違法”,法院卻視若無睹,甚至助其演出了一場持續十一年的“訴訟劇本殺”。
到底是法官淪為工具,還是主動執筆導演劇本?這一點,舉報人說得直白:“沒有利益輸送,狗都不信。”
8、誰來為這場荒誕“司法屠宰”買單?
云翔公司不是第一個受害者。
招商銀行、工商銀行、安徽鳳陽玻璃、湖南星海科技……一眾企業先后中招。
這些名字本應是中國實體經濟的骨干,如今卻成了司法系統肚子里的肉塊,被一口一口切下,煮成利息、滯納金、違約金,端上“程序合法”的桌子。
在這張“法律白紙”上,有人用紅章在簽生死令,有人用案號把債務放大十倍。
枉法裁判、重復起訴、偽造證據、濫用保全……這些法律本是護身符,到了某些法官手里,卻成了刺向企業心臟的鋼針。
9、不是孤例,是癥候
我們必須直面一個可怕現實:秦曉梅或許不是“個案”,她更像是一種制度性默許的癥候。
“法院系統內部監督機制已形同虛設”。
這是舉報人最沉痛的總結。而從案件流轉、程序合法外衣、保全權濫用,到法官干預執行、事實重判,我們看到的是一個龐大機器的“病態順滑”:沒有反對,沒有糾錯,甚至沒有責任。
法院系統正在變成某些權力人的私器:誰控股法院,誰就掌握清算權。
10、法律可以被重復,但正義不能缺席
今天的云翔公司,像一只被拖入泥潭的老象,每次掙扎都會帶來新的債務,每次求助只會換來一個“本案另案處理”的皮球。
拖著疲憊的身軀,它還在向中央巡視組、向公眾喊話,希望這個國家的司法系統中還藏有一線公正。
而我們需要記住的是,秦曉梅只是一個名字。
在她背后,是法官自由裁量權的極限濫用,是制度性保護傘的靜默守望,是程序的可編程化與正義的潰散。
“終審駁回,再立再判”的不是法律的勝利,而是良知的崩盤。此時此刻,我們唯一該問的是:
還有多少家企業,將死于下一場“終審駁回”的枉法裁判中?
還有多少個秦曉梅,藏在人民法院的法袍下,不斷顛覆法治尊嚴?
別等到那一天,法院只剩程序,公信蕩然無存,我們才發現,原來正義不是在路上,而是早已走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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