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國家稅務總局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泰州市高港區)稅務局泰高稅罰﹝2025﹞4號處罰決定書,知名外資藥企中國子公司江蘇千壽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千壽醫藥”)涉嫌虛開發票,被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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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虛開發票2600多份超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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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營報》記者查詢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電子稅務局、信用中國等網站發現,7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泰州市高港區)稅務局對江蘇千壽醫藥發票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處罰金額為30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江蘇千壽醫藥共接受鹽城東臺市三倉鎮37家個體工商戶(登記主體為當地村民)2022份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為1.95億元。
另外,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共接受13家企業603份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為1.14億元。
上述發票金額合計為3.09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泰州市高港區)稅務局通報,于2025年1月,對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上游開具的1.95億元發票及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上游開具的1.14億元發票所涉及納稅人的主管稅務機關通過郵政快遞發出紙質協查函,提請國家稅務總局東臺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建湖縣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興化市稅務局核實其是否少繳稅款。
1月25日,興化市稅務局回函,函件中回復:“.......不能確定交易是否真實、發票是否涉嫌虛開。”
2月6日,建湖縣稅務局來電,要求通過異地協作平臺發函,但電子專票無法通過異地協作平臺發函,除此之外未收到鹽城建湖縣稅務局關于協查事項的其他反饋內容。
3月7日,東臺市局回函顯示,咨詢服務企業公章、印鑒章和銀行網銀均被江蘇千壽醫藥保管使用,三倉鎮協稅護稅辦公室及工作人員均未保管合同、銀行流水等相關資料。
江蘇千壽醫藥財務人員陳述,該1.14億元發票為換開發票,由原部分銷售代理商在興化及相關地區注冊的公司開具,換開的發票沒有進行賬務處理。
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稱:“你單位換開時無資金流,與原支付給東臺個體工商戶的資金流也不能對應,后期進一步調查取證佐證該說法。綜上所述,你單位存在接受虛開發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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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辦法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罰結果是,建議對該單位(即江蘇千壽醫藥)接收虛開發票的行為處以罰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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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千壽醫藥暫未回應
公開資料顯示,江蘇千壽醫藥成立于2018年2月,登記地為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日本千壽制藥株式會社的全資子公司。日本千壽制藥株式會社是一家成立于1947年的知名跨國眼科藥品研發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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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營范圍涵蓋藥品批發、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保健食品銷售、獸藥經營、技術進出口、貨物進出口、進出口代理、食品進出口、藥品進出口等。一般項目包括第一類醫療器械銷售、化妝品批發及健康咨詢服務。
國家藥監局數據顯示,日本千壽制藥在國內作為上市許可持有人(MAH)的上市藥品主要有吡諾克辛滴眼液,用于治療白內障等疾病,是日本千壽制藥的核心產品之一,已在中國上市;玻璃酸鈉滴眼液,用于眼部潤滑和干眼癥治療。其他還有普拉洛芬滴眼液、他克莫司滴眼液、溴芬酸鈉滴眼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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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顯示,江蘇千壽醫藥還有一家子公司為江蘇千壽醫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江蘇千壽醫藥為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截至2025年,公司涉及司法案件14條,立案信息15條,開庭公告31條。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最近一次立案為買賣合同糾紛,追回深圳市全藥網藥業有限公司貨款1028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01597.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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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針對此事,日本千壽制藥和江蘇千壽醫藥方面未有相關公開回應。
素材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國經營報、企查查、信用中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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