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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問:
如果真實的自己是丑惡的,應不應該活出自我,哪怕被所有人討厭?
咨詢師答:
你的問題觸碰到了人類存在最深的矛盾之一,那就是我們是否應當忠于內心,即使那意味著被世界拋棄?
你似乎相信真實的你是丑惡的,從而害怕呈現出真實的?然而,丑惡是一種典型的倫理判斷,不同情境和價值體系可能有判若云泥的判斷標準。
故而,離開具體情景和價值系統來談丑惡標準,幾乎沒有太大意義且過于草率。
我不確定你所說的丑惡是否是指人類普遍不同程度存在的人性陰暗面?例如,魯莽、嫉妒、輕蔑、傷害他人的欲望、剝削、貪婪等等。如果是的話,我便要邀請你思考一個問題:“這是全部的你,亦或是部分的你?”
如果只是部分的你,那么你說真實的自己是丑惡的,似乎就是在用部分的你(丑惡)攻擊完整的你(丑惡+美善),你就是在逼自己成為一個完美且失去人性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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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感覺全部的你就只有丑惡,那么我就要再問:提出這個問題本身是否意味著你具有一種高度覺察的美善?
我猜測真正令你困擾的不是你真有多丑惡,而是你可能存在一種自我攻擊/厭棄的傾向,不允許自己存在攻擊性。
然而,你眼中的丑惡,可能在他人或者客觀角度判斷,可能并非如此,或者至少沒那么極端。這往往緣于你內化和認同他人和環境的指責批判,且漸漸變成你的一部分,仿佛這完全是你發出的聲音。
至于應不應該活出真實的自我,特別是人性的陰暗面或者說攻擊性,我傾向于相信活出自我不等于放縱所有沖動,不等于為所欲為。作為社會性動物,活出自我需要伴隨著對行為后果的認知和擔當。
如果真實的你包含了會嚴重傷害他人或觸犯法律的行為(如暴力、虐待、欺詐),那么無條件地活出這部分,不只是會對他人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最終也會毀掉你自己(法律制裁、社會性死亡、內心的空洞與更深的自我厭惡)。
故而,有一條相對的標準是“不委屈自己,也不要傷害別人。”
最后,我依然要強調的是 ,我們要培養和具備區分感受/幻想和事實/行為的能力。 任何所謂的丑惡的內在感受/幻想,哪怕再令人不齒,再令法律不容,只要你能把它停留在幻想中,而非用行動指向自身或者他人都無可非議,我們把將之作為人性的部分接納下來即可,
當然,如果這讓你感到非常痛苦或者影響了你的生活,那就最好尋求專業心理幫助。
——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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