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羅詩力說》
《摩羅詩力說》寫于1907年,然后在1908年2月和3月以令飛的筆名發表于《河南》雜志第二期和第三期上,后收錄在魯迅的雜文集《墳》中。這篇作品是魯迅早期思想的代表作,被認為是魯迅思想的源泉。這篇探討“摩羅詩派”(惡魔派詩人,以拜倫、雪萊等為代表)反抗精神的文章,其深層內涵直指歷史與文明的痼疾——在專制文明的閉環中,民眾從未掙脫奴隸的枷鎖,王朝更迭不過是奴隸主的輪替游戲。
文章開篇魯迅考察埃及、印度等古國盛衰史,發現文明僵化的根源在于精神創造力的窒息。他引入歐洲“摩羅詩派”(惡魔派詩人)作為解藥——拜倫、雪萊、普希金、萊蒙托夫等詩人以“立意在反抗,指歸在動作”的叛逆精神,撕破虛偽的秩序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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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借進化論強調競爭之必然,對比東西方文化對待歷史發展的態度,指出詩歌(文學)的根本力量在于“攖人心”——即觸動、震撼乃至攪擾人心。“攖”字作為文眼,揭示了專制統治的本質邏輯:
“中國之治,理想在不攖……有人攖人,或有人得攖者,為帝大禁,其意在保位……有人攖我,或有能攖人者,為民大禁,其意在安生,寧蜷伏墮落而惡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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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精辟論述揭示了專制社會的雙重絞殺機制:
統治者的恐懼邏輯:帝王視“攖”為洪水猛獸。任何挑戰秩序的思想、任何喚醒民眾的言行,都威脅其“子孫王千萬世”的美夢。故必“竭全力死之”,韓非“儒以文亂法”之論、秦皇焚書之舉、明清文字獄之酷,皆為此邏輯的實踐。
奴隸的自我馴化:民眾同樣恐懼變革,將“安生”奉為圭臬。他們主動維護精神牢籠,將啟蒙者視為破壞穩定的禍端。魯迅沉痛道:“寧蜷伏墮落而惡進取”,甚至合力絞殺喚醒自己的人。這種“平庸之惡”比暴君更可怖,它讓奴役獲得受害者的共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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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制文明的循環與無法掙脫的奴隸宿命
魯迅穿透“二十四史”的宏大敘事,揭示了歷史的殘酷真相:
改朝不換代:歷史上的王朝更迭,不過是“奴隸主”的輪替。新主登基,非但無意廢除舊制,反而必然承襲并強化專制體系。
文明的停滯:這種制度性復制導致社會根本無進步,文明無實質性改觀。專制的本質始終如一。
奴隸的宿命:無論王朝如何興替,民眾始終處于“奴隸”或“奴才”狀態,從未真正獲得“做人”的資格與尊嚴。統治者的“持盈保泰”需求與民眾的“安生”訴求,在維持現狀、恐懼變革上達成了一種可悲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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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后來在《燈下漫筆》中更直白地指出,我們的歷史無非是“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與“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的循環往復。這正是《摩羅詩力說》所揭示的“專制的文明本質,逃不掉的奴隸命運”的延續。
魯迅的深刻性在于,他預見到即使推翻帝制,也未必能終結這宿命。長期的封建專制已對民族精神造成深度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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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無意識:“奴性”已內化為一種頑固的集體無意識,帝王夢、等級觀念根植人心。阿Q的“精神勝利法”,閏土那聲“老爺”,華老栓手中的人血饅頭……這些文學鏡像照見的是千年馴化的創傷記憶。當“跪著”成為肌肉本能,當“主子”嵌入語言結構,站立反而需要承受撕裂之痛。
借尸還魂:所謂的”革命者“往往言行不一。他們可能高喊反封建口號,卻在實踐中不自覺地美化、承襲甚至復辟專制制度的種種弊端,使其在大革命后以新形式“借尸還魂”。魯迅冷眼觀之:“奴才做了主人,是決不肯廢去‘老爺’稱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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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復辟的思想基礎,正是民眾中普遍存在的對穩定的病態渴望和對變革的恐懼。
魯迅警示我們:只要“不攖”的文明基因未變,只要民眾仍恐懼自由甚于恐懼奴役,專制的幽靈便能在每一次社會震蕩后還魂。只要專制的文明本質不被徹底清算,只要奴性的國民性未被根本改造,社會就只能在專制的原點左右搖擺。無論表面口號如何變化,其深層結構依然會趨向于復制舊的權力關系和壓迫模式。因此,若不進行徹底的、觸及靈魂的思想革命與文化革新,國人將永遠難以真正掙脫那“逃不掉的奴隸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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