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局私下授意了,這個項目你讓XXX中標。”某些項目開標之前,根據領導的意思讓某企業中標。有些招投標負責人直言不諱:“領導交代的,流程只是象征性走一下。”
中央亮劍:招投標不能變成“私人訂制”
如果你細心留意近期各地紀檢監察通報,“違規干預招投標”已成為一類高頻詞。 某縣住建局原局長,在總投資2.3億元的市政工程中,親自撮合企業與項目,借“打招呼”、設置特殊門檻等方式助特定企業中標,事后收受現金600萬元;
某交通投資集團前任董事長,直接指派業主代表介入評標環節,授意放寬評審標準、傾斜技術打分,最終企業如愿拿標,個人從中獲利。
這些案件的共性,并非招標代理機構違規,也不是外聘評標專家胡亂打分,而往往是系統內的領導干部親自“下場”、主導規則、操縱結果。 調查顯示,在串標、圍標的利益網絡中,真正的策源地往往不在投標企業,而在“招標人”——這個長期隱藏在招投標生態中最關鍵、也最隱蔽的角色: 他們手握規則制定權,能決定誰有資格入場競爭; 他們掌握評委選派權,可左右評審傾向與結果; 他們擁有定標否決權,能推翻評標結論、調整中標對象。 一旦他們被“打通”,整個招標流程便徹底淪為形式。 這才是中央出手的根本動因。
![]()
“量身定做”“后期操作”…招標人那些“不能說的秘密”
“招標人”的操作手段到底有多隱蔽? 國家最新政策首次明示:將壓實招標人首要責任,重點監管體制內長期存在的操作灰色地帶。 ·評委名單“預溝通”:在專家庫隨機抽取之前,業主代表就已經通過非正式渠道完成“打招呼”; ·招標文件“量身定制”:通過設定特定資質、特定業績門檻、特定技術指標,變相排除其他競爭者,“意中人”一目了然; ·標后“補救程序”:哪怕心儀企業得分不高,也可操作讓第一名“主動棄標”,再通過遞補程序讓“二號選手”順利上位。
這些環節往往極難追責——各方均可推諉:“評委獨立打分,與我無關”“文件是代理寫的”“結果合法合規”…… 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投標全流程監管的意見》明確提出: 招標人應對招標全過程負總責,包括委托的程序、專家的結論、文件的合規性,再也不能做“甩手掌柜”。 一旦發現故意設置歧視條款、默許甚至配合打招呼、操縱評標、縱容串標等行為,一律嚴肅倒查、終身追責。 風向,已經徹底轉變。
“聽招呼辦事”,不再是護身符
很多體制內人員早已習慣于“聽領導指示”,視其為一種職場默契、一種生存之道。 但如今,這類“默契”正在變成處分名單上的責任認定。 聽從安排選定評委?追責。 配合修改招標條件?追責。 對提前內定的結果保持沉默?同樣追責。
不僅如此,多地已部署運行全程留痕、視頻實錄、回溯可查的智能評標系統,所有文件的修改痕跡、會議的發言記錄、私下的溝通暗示,皆無處遁形。
瞄準“招標人責任”這一核心,中央已拉開新一輪監管大幕。 這不僅是一次程序上的清理,更是一次招投標倫理的重申。 規則就是紅線,誰碰誰負責。 一場真正意義上的招投標“清風行動”,已經開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