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沃科技,代碼:002564)發布《重大訴訟、仲裁情況的進展公告》。公告顯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法院發出的中小股東訴訟索賠通知108起,涉案金額共計1,384.19萬元,均已一審判決或達成調解。此外,公司亦已收到部分中小股東律師函及其他形式的索賠,涉及中小股東180人,涉及索賠金額共計4,327.32萬元。
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天沃科技索賠時效尚未屆滿,受損投資者仍可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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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溯,2023年12月27日晚,天沃科技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證監會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天沃科技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天沃科技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三、天沃科技未按規定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四、天沃科技未及時披露《2022 年年度報告》。
根據證券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
公開信息顯示,此前,已有投資者收到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一審判決結果,部分投資者獲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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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正在分批代理后續股民索賠。”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17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買入天沃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盤持有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能否獲賠、賠償多少以法院認定為準。
投資者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17年3月1日至今)、聯系方式等。
【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五糧液、大智慧等100余家上市公司并獲賠,成效顯著。其中,祥源文化、趙薇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蕭鋼構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輝豐股份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厲健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新華社、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人民法院報、第一財經等100余家新聞媒體采訪一千余篇(次)。執業證號: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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