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2021年9月,方女士為其配偶朱先生,購買了一份意外險,保險合同中約定,意外身故保險金的保額為50萬元。 【澤良律師事務所,專攻全國保險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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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
2022年5月,朱先生在下河捉魚的時候不幸溺水身亡,方女士在妥善處理好朱先生的后事后,決定利用這份意外傷害保險金,為她和女兒未來的生活提供一份經濟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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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記錄↑
02 保險拒賠
在接到方女士的理賠申請后,保險公司決定不予賠付。其依據是朱先生在捕魚時受酒精影響才會溺水身故,而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因受酒精影響引發的保險事故屬于保險公司免責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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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免責條款↑
這一拒賠決定讓方女士一家失去頂梁柱帶來的巨大壓力的同時,又不得不面對理賠無門的困境,方女士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她應得的保險權益。
03 委托澤良
在多次與保險公司溝通無果后,方女士找到澤良保險拒賠事業部,決定委托經驗豐富的何青思律師和陳麗霞律師代理案件。澤良保險拒賠事業部在接手案件后,立即展開了深入的調查和研究。
他們首先仔細審查了保險合同的條款,發現保險公司對“受酒精影響”“酒精含量的程度”的定義存在模糊地帶,且在朱先生溺水身亡的當天,保險公司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合同中約定“受酒精影響”的狀態。此外,律師團隊還收集了朱先生捕魚當天的目擊者證言和相關視頻資料,證明朱先生在捕魚時并未處于明顯的醉酒狀態。
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澤良律師向法院提出了訴訟請求,要求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意外身故保險金。案件經歷二審程序以及多輪調解與法律溝通,在上訴過程中,澤良律師與法院和保險公司多次溝通,通過法律依據和合同解釋,爭取調解解決,為方女士一家贏得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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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結果↑
04 最終結果
在澤良保險拒賠事業部的不懈努力下,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了和解協議,規定保險有限公司必須在2024年11月7日之前,將40萬元保險金一次性匯入方女士指定的賬戶。這一調解結果不僅為方女士一家帶來了經濟上的救濟,也彰顯了司法的公正和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障。
— 本案調解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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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親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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