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煙臺銀行的話題熱度很高。
這與其一系列負面信息集中爆發有關——
1.多出3億元不良貸款
2025年上半年,煙臺銀行不良貸款率轉為上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煙臺銀行的不良貸款比率為1.43%,較2024年末的1.16%上升了0.27個百分點。同時,不良貸款余額從2024年末的9.42億元增至12.41億元,增幅達3億元。
2.山東證監局責令其整改
2025年6月,山東證監局指出煙臺銀行在基金銷售業務中存在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執行失效等問題,并責令其整改。
3.中國人民銀行密集處罰
2025年7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因6項違規行為對煙臺銀行處以警告和罰款319.2萬元,兩高管(時任煙臺銀行副行長、總會計師)分別被處以2.5萬元和1.5萬元罰款。
6月13日至7月14日,煙臺銀行收到中國人民銀行煙臺市分行7張罰單(含3名高管),罰款總金額118.7萬元。
4.國家網絡安全通報中心通報違規
2025年8月,國家網絡安全通報中心通報煙臺銀行《煙臺銀行市民e貸》微信小程序存在個人信息管理違規問題。
不良貸款攀升三因素
萬得數據顯示,此前6年,煙臺銀行的不良率,都處于持續下降當中——2019年高達2.97%,隨后一路下降至2024年的1.16%。2025年不良率忽然上升,出現3億元不良貸款增長。
分析認為,煙臺銀行的不良貸款變化,是三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第一,外部環境的沖擊
如,煙臺作為重要工業港口城市,經濟結構中的制造業、外貿、漁業、農業等傳統行業,受到大環境各種沖擊,疊加新冠疫情因素后放大。山東地區(如鄒平、東營、煙臺),曾廣泛采用企業間互保、聯保的融資模式。一旦圈內一家核心企業出現問題,風險傳導會引發銀行貸款大面積不良。
第二,銀行自身經營與管理
如,煙臺銀行2024年十大客戶貸款62.97%的比例,易因“擔保圈”的違約引發聯動,影響資產質量。再如,煙臺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存在一定的期限錯配問題。截至2024年末,一年內到期資產占總資產的57.27%,一年內到期負債占總負債的73.28%。這種錯配可能導致銀行在流動性緊張時被迫處置不良資產,從而加劇不良貸款的暴露。
第三,監管政策的影響
近年來,監管趨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力推動金融機構真實、全面地暴露不良資產,嚴禁隱匿和作假。因此,不良率上升有一部分是“監管驅動”,是之前被隱藏的風險現在被“曬”到了陽光下。
煙臺銀行全面承壓
通過有效調控,我國銀行業不良貸款率整體處于下降通道中。
按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數據,2025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3.4萬億元,較上季末減少24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49%,較上季末下降0.02個百分點。
不良貸款率,以機構分類統計——
國有大行1.21%(去年同期1.24%);
股份行1.22%(去年同期1.25%);
城商行1.76%(去年同期1.77%);
農商行2.77%(去年同期3.14%)。
雖然不良貸款率整體下降趨勢明顯,但是,不同類型的銀行,承壓狀況有所不同。城商行與農商行雖然不良率下降,但仍處于較高水平。
農商行不良貸款壓力最大,2025年出現不良率上升的銀行中,也以農商行居多。如,2025年3月末青海大通農商行升至4.74%(去年同期2.24%)。
城商行也處于承壓中,不良率上升的例子,如嘉興銀行2025年3月末不良率升至1.34%(去年同期0.72%)、漢口銀行2025年3月末不良率升至3.09%(去年同期2.75%)等。
不良率承壓的直接原因有多種,如區域性經濟壓力(如青海大通農商行)、信貸投放結構變化(如漢口銀行)、行業競爭加劇(如嘉興銀行)、資產質量壓力、風險處置力度不足等。
煙臺銀行則包括資產質量承壓、貸款行業集中度高、內控與合規管理存在缺陷、信用減值損失增加、資產負債期限錯配以及信息披露問題等多重原因。其承壓的核心問題是管理,表現出來,就是通過監管“拆彈”。
以監管“拆彈”
金融監管部門正在持續強化對銀行資產質量真實反映的要求,嚴厲打擊通過違規手段掩蓋不良貸款的行為。
無論是商業銀行,還是地方性金融機構,都在面臨更嚴格的監管審查和更高的處罰標準。處罰的目標之一,也是“拆彈”。
按照企業預警通對金融金融監管局、央行、外管局開列的罰單統計,在1月與7月兩大調控節點上——
2024年1月,罰單1161張,罰款金額3.09億元;2025年1月,罰單802張,罰款金額3.17億元。罰單數量減少,但罰款金額提高,可見對重點監管區域處罰加力。
2024年7月,罰單760張,罰款金額2.25億元;2025年7月,罰單851張,罰款金額2.41億元。罰單數量與罰款金額雙升,體現監管處于持續發力中。
企業預警通對金融金融監管局、央行、外管局開列的罰單違規原因統計中,受罰違規行為前三位為:信貸業務違規、反洗錢業務違規和內控制度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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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預警通顯示各類型銀行受罰領域分布
2025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等機構已實施多起對掩蓋不良資產銀行的處罰。
如——
2025年1月10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通報,漢口銀行重慶分行被處以罰款120萬元,原因是該行存在“印章管理嚴重失控、長期未察覺涉案員工各類違法違規行徑、違規發放貸款掩蓋信用風險”的違法違規行為。此前的2024年4月,漢口銀行,以“換殼”方式承接債務掩蓋不良貸款、以貸還貸、以貸收息、利息掛賬緩收等方式掩蓋信貸質量,獲罰485萬元。
2025年7月21日,華夏銀行石家莊分行,因違規向風險客戶新增貸款掩蓋不良貸款、違規上調五級分類掩蓋不良貸款,獲罰65萬元。
2025年7月21日,農業銀行廊坊分行,因貸款“三查”(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不到位、以貸還貸、掩蓋信貸資產質量等,獲罰60萬元。
2025年7月29日,長安銀行,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獲罰400萬元。
2025年8月7日,安徽長豐農商行,因十項違法違規行為,獲罰299.9萬元。
2025年8月20日,恒豐銀行重慶分行,因掩蓋不良貸款、投資管理不到位、貸款“三查”不盡職等,獲罰26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監管處罰深化了“雙罰制”,對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力度加大,處罰延伸至相關高管。
不僅是處罰銀行,不良資產的生態化、系統化管控也在2025年走向深化。
如,2025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促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質量發展提升監管質效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
“穩妥審慎開展以結構化交易方式收購不良資產,堅持資產真實潔凈轉讓,不得為金融機構利用結構化交易違規掩蓋不良、美化報表等提供支持。”
監管機構已明確禁止通過結構化交易、五級分類調整等手段掩蓋不良貸款,進一步收緊了對不良資產處理的監管邊界。
那些試圖被掩蓋的不良貸款,正無處遁形。
增資+引戰
煙臺銀行也在通過增資、引戰來自我調整。
2025年4月,煙臺銀行完成注冊資本大幅增加——注冊資本從26.5億元增至46.22億元,增幅高達74.42%。這是煙臺銀行應對當前經營壓力、謀求未來發展的重要一步。
2025年7月11日,山東監管局發布公告稱,同意煙臺財金(煙臺市財金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受讓煙臺國豐持有的煙臺銀行2億股股份。受讓完成后,煙臺財金持有的煙臺銀行股份將增至8.73億股,持股比例提升至18.88%,穩居第二大股東。
煙臺財金不僅是一家地方國資平臺,其旗下還持有煙臺融資擔保集團、煙臺市政金融服務中心、恒豐銀行、煙臺農商行、蓬萊農商行等多家金融機構的部分股權。通過此次增持,煙臺銀行與這些金融機構之間的協同效應有望增強,為未來的資產整合和規模擴張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資本補充+股權重構,兩大手段,體現了煙臺銀行的主動求變,即在化解歷史風險與監管壓力的同時,為未來發展積蓄力量。國資影響力的提升,無疑為煙臺銀行帶來了更穩定的股東背景和潛在的資源協同優勢。
但是,煙臺銀行挑戰的基本面仍在,如資本仍吃緊(增資后,其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依然偏低)、內控與合規還是短板,經營需面對現實壓力等。煙臺銀行能否真正把握機遇,還取決于其能否有效提升內部治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
值班編委:李紅梅
編輯:韓澗明
審讀: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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