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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套現8萬元吃喝玩樂,貴陽90后男子李某不惜鋌而走險,在貸款中介的精心包裝下,偽造供電局職工身份,成功從貴州獨山農村商業銀行騙取貸款20萬元。近日,獨山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貸款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三萬元。案件背后,貸款中介的違法運作與銀行審查環節的疏漏引發關注。
據悉,貴州獨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獨山農商銀行”)前身是獨山縣農村信用社,始建于1954年,歷經多次改革,于2013年12月改制成農商銀行。業務范圍主要有定活期存款、發放短中長期貸款、結算業務、代收代付等金融服務。當前注冊資本4.94億元。設有22個營業網點,下設10個職能部室,在崗職工218人。
共享單車上的“貸款卡片”牽出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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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時年31歲的貴陽男子李某在貴陽市花果園片區的一輛共享單車上偶然看到一張貸款廣告卡片。明知自己毫無還款能力,李某仍主動聯系了卡片上的貸款中介,雙方一拍即合,約定貸款成功后中介抽取六成傭金。
中介人員告知李某,要辦理大額貸款必須先購置房產。隨后,中介帶領李某前往貴定縣"貴定縣開元嘉德房開處",以"0首付"的方式購得一套住房,將其包裝成有固定資產的"優質客戶"。緊接著,中介利用李某提供的身份信息,將其"包裝"為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都勻獨山供電局的在職職工。
2024年6月3日,兩名貸款中介駕車載著李某從貴陽趕赴獨山縣。在途中,中介人員對李某進行了詳細的"話術培訓"。抵達銀行后,李某使用中介為其偽造的個人所得稅APP信息、虛假工資流水及工作單位證明等貸款資料,向貴州獨山農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
令人震驚的是,這套漏洞百出的虛假材料竟順利通過了銀行審核。李某成功騙取貸款20萬元。他隨后分兩次取現14.9萬元,并按約定將12萬元(60%抽成)交給中介,剩余的8萬元被其用于吃喝玩樂,揮霍一空。
在償還了2024年6月至9月的利息2230.55元后,李某便再無還款,造成銀行本金損失197769.45元。
"包裝"為何能過關?
判決書顯示,李某提供的所有貸款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工資流水、個人所得稅APP信息——均系偽造。然而,獨山農村商業銀行的貸款審核流程卻未能識別出這些明顯的造假痕跡。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貸款人應建立并執行貸款面談制度,應采取有效措施確定并核實借款人真實身份及所涉及信息的真實性。本案中,李某系貴陽市居民,與獨山縣并無工作或生活交集,卻被"包裝"成當地供電局職工。如此跨地域的身份造假能夠順利過關,暴露出該行在貸前調查環節存在核實不到位的問題。
有法律人士指出,若銀行工作人員在貸款審批過程中存在明知材料虛假仍予放貸、或嚴重不負責任未按規定履行審查職責的情形,相關責任人還可能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
90后"工具人"的代價:三年鐵窗+三萬元罰金
2025年3月28日,在廣東汕頭一工廠務工的李某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到案后,李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獨山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貸款197769.45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貸款詐騙罪。法院同時認定李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羈押期間表現良好等從輕處罰情節。
2025年9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犯貸款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違法所得197769.45元繼續追繳,責令退賠被害單位。
中介違法、銀行失守、個人入獄
此案并非孤例。近年來,貸款中介通過偽造資料、"包裝"客戶騙取銀行貸款的案件頻發。在湖北秭歸縣檢察院辦理的一起類似案件中,犯罪團伙以"征信良好即可包裝成老板輕松貸款"為誘餌,招攬"背債人",通過偽造購車需求、承包食堂證明、虛假營業執照等手段,累計詐騙金融機構資金88.5萬元。
法律人士分析,在此類犯罪中,只要行為人實施了虛構身份、偽造申請材料、并無真實還款意愿等行為,均需對參與的詐騙總額承擔法律責任。而像李某這樣的"背債人"或"工具人",即便只拿到少量贓款,也要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
此案也給銀行機構敲響警鐘。監管部門強調,貸款"三查"(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不盡職是形成不良貸款的重要原因之一。金融機構需加強內部管控,對中介機構收集"白戶"信息、包裝客戶違規放貸等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嚴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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