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釘釘投訴了。
建議杭州相關部門徹查釘釘違法用工情況
![]()
投訴的理由,主要得益于我援引媒體報道,文中提及了真名陳航的釘釘CEO無招,在半夜12點巡崗工位,發現人不在,大怒一事。
我擔心它們覺得我是自己在瞎編,甚至還援引了釘釘官方的回應。釘釘方面稱,該傳聞不實,表示CEO也需要休息。
這下回應也有了。
然而,似乎這種公開信息的整合并不能讓釘釘方面感到滿意,于是我就接到了來自釘釘(中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投訴,認為我侵犯了釘釘的名譽權。
![]()
有意思的是,他們掏出了一份營業執照,這份營業執照登記時間為2022年,法定代表人為葉軍,上面標注有,“本件僅限于華為信息流廣告開戶使用,他用無效”字樣,用于身份自證。
公開資料顯示,釘釘(中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目前法定代表人為陳航,也就是傳聞所提及的CEO無招。上一任CEO葉軍已在2025年6月5日卸任法定代表人。
也就是說,這份材料的提供者,還拿著陳年老材料,依然沉湎在葉軍主導釘釘的時代里面,甚至沒有經過任何核查,將僅限于廣告投放使用的營業執照發給了我。
![]()
還有一張更有趣的侵權撤稿函。上面標點符號錯漏百出:第二行莫名其妙多出一個后雙引號;第四行逗號和句號用反了;第六行沒有使用句號。
當然,盡管有媒體報道前述內容,可我此前從來沒發表過任何釘釘縮短午休時間的言論。不知道他們將打算群發給誰的消息,最后囫圇吞棗,落到了我的手中。
關鍵是,這份侵權撤稿函,居然得到了釘釘官方公章蓋章。
如果這份撤稿函底部印章為真,那么真的很難理解,這份材料的審核流程到底怎樣的?
總不能是無招對這些外部評論和討論葆有善意和寬容,而有莫名好事者制作假章,仿冒釘釘方面名義,肆意投訴關于釘釘加班的內容吧?
釘釘加班的新聞仍然在網上流傳。
8月27日,來自鳳凰網科技的報道提及,釘釘現在被內部調侃為“阿里緬北”和“阿里飛書”。員工稱,現在的釘釘使用的是“9-10-6”的高強度透支的工作節奏,“基本上早9晚10,周日還強制上班,熬不住。”
![]()
為了擔心釘釘不承認這份媒體報道,于是我又找到了一篇虎嗅8月25日發布,題為《釘釘無招:做AI要拒絕傲慢》的報道。
無招自己在接受虎嗅采訪中親口明確,企業大約有四五十人投入到了某個項目的開發中,這個項目持續時間不到4個月,“他們應該每天睡覺不超過5個小時”。
根據無招原話推論,一周有7天,每天睡覺5個小時,再扣除吃飯2個小時,也就是每天,員工需要花費在工作上的時長多達17個小時,每周工作時長超過100小時。
你以為一天只睡5小時是什么強度?舊社會的農奴恐怕也達不到這樣的用工強度。
根據我國《勞動法》,企業員工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而《勞動法》還進一步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在媒體監督和輿論之下,根據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七條,杭州市人社部門理應作出行動,對于釘釘涉嫌違反《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四十三條的行為進行查處,確認加班為事實的情況下,應敦促企業作出整改。
害怕杭州市相關部門看不到。根據《勞動法》第八十八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于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于是,我特地上浙里辦投訴了釘釘一遍,就當是為加班員工做點好事。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