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揚州、淮安、泰州等地監管分局密集發布行政處罰信息。涉及大地財險、華農財險、平安保險、華信保險代理等多家保險機構及相關負責人,違規行為涵蓋高管任職資格、財務數據真實性、從業人員管理、合同外利益輸送等,累計罰款59.5萬元,1人被禁入保險行業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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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輸送等問題 大地財險揚州公司等被罰20萬 總公司等被罰608萬元
保險機構在從業人員管理及客戶服務環節的違規行為被嚴格追責。
8 月 8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揚州監管分局查處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揚州中心支公司“利益輸送” 問題(揚金罰決字〔2025〕30 號)。該公司因 “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罰款 15 萬元;時任公司車商渠道團隊經理尋覓被警告并罰款 5 萬元(揚金罰決字〔2025〕3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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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注意的是,8月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外公示行政處罰詳情,大地財險總公司因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或備案的保險條款與費率,給予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等多項違規情形,且相關責任人員需承擔對應責任,二者合計被處以608萬元的高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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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數據不真實 平安保險一人被禁業 15 年
財務真實性是保險業穩健運營的核心,“行業禁入”等 處罰力度凸顯監管對財務造假行為的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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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淮安監管分局有多項處罰(淮金罰字〔2025〕16號、20號、21號):時任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周鑫,因財務數據不真實,被禁止進入保險業 15 年。江蘇華信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被給予警告并罰款 1 萬元;葛磊,時任該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被給予警告并罰款 1 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就因財務數據不真實、內部管理不到位的違規行為,被淮安金融監管分局警告及罰款51萬元。與此同時,時任淮安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紀洋,被淮安金融監管分局警告及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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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泰州監管分局作出處罰(泰金罰字〔2025〕16號、17號):華農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因財務數據不真實、編制虛假業務資料,被罰款 28 萬元;范曄,時任該公司總經理,被給予警告并罰款 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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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任職合規問題,東吳人壽江蘇分公司被罰
8 月 21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蘇監管局發出蘇金罰決字〔2025〕42號、43號、4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吳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因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核準實際履職,被罰款 3.5 萬元;時任該公司黨委委員的季小良,被給予警告并罰款 3 萬元;時任該公司臨時負責人的金文,被給予警告并罰款 1 萬元,上述處罰的作出決定機關均為江蘇金融監管局。
高管任職資格審核是保險業合規管理的基礎環節,此類違規直接觸碰行業監管紅線,反映出部分機構在內部治理中對任職流程合規性的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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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表示,江蘇保險業近期違規行為呈現 “多類型、全鏈條” 特點,既涉及公司治理層面的高管任職合規性,也涵蓋業務操作中的財務真實性、人員管理規范性及客戶服務合規性。監管部門通過 “機構處罰+個人追責” 的雙重懲戒模式,壓實機構主體責任與個人履職責任,形成震懾效應。
素材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江蘇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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