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婚姻出了問題,都會糾結:離婚,還是為了孩子湊合過?
不管選哪種,如果處理不好,都會對孩子的傷害特別大。
這里說兩個案例,或許你會知道該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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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案例:35 歲的王女士和前夫 3 年前離婚了,兒子今年 5 歲。
離婚是因為王女士懷疑前夫出軌,沒有證據卻整天吵翻了天,氣頭上就離了。
孩子和房子歸了她,但兩人一起做生意還欠著債,房貸每月都要還。
她只能找一些時間自由但收入低的工作,一個人帶孩子,日子過得緊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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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約定好前夫可以隨時來看孩子,每次前夫來接孩子,把孩子寵上了天,孩子想打游戲就使勁玩,想吃辣條、冰淇淋就買,前夫的理由是 “好不容易見一次,得對孩子好”。
前夫還跟孩子說 “你跟著媽媽受苦了”,孩子不懂事,回來就跟媽媽說,說 “爸爸對我好,媽媽對我不好”。
王女士是又氣又心疼,自己累死累養育孩子,反倒成了 “壞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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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前夫再婚生了孩子,接孩子的次數越來越少了,偶爾接過去直接扔給爺爺奶奶帶。
孩子慢慢知道爸爸只對新的弟弟好了,去超市看到喜歡的東西也不敢要了,還對媽媽說 “媽媽賺錢最辛苦了”。
其實,王女士心里清楚,孩子怕自己像爸爸一樣,不想要他了,夜里翻來覆去睡不著時,王女士總是會后悔:當初忍忍不離婚,孩子就能有個完整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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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案例:一位 45 歲趙先生,和老婆各玩各的,達成了共識 “為了孩子不離婚”。
他們以為在孩子面前藏得很好,孩子也很爭氣,從小成績好,還考上了南方的 985 大學。
孩子畢業后,他們想讓孩子回本地工作,孩子一口拒絕了,說當初報考南方的大學,就是想離這個家越遠越好。
孩子還揭穿了父母:“你們的事,我初中就知道了,只是懶得說,你們還不如早點離婚,我早就沒有家了,這輩子我不會結婚、要孩子,我不想讓我的孩子過我這樣的日子。”
趙先生聽到孩子說的這些話,他整個人愣在了原地,原來孩子一直都知道,瞬間整個人都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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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兩個案例告訴我們:離婚或者湊合過,本身對孩子的傷害很大,關鍵在于父母處理婚姻問題的態度。
父母本該是孩子的 “靠山”,如果父母的婚姻過得很糟糕,要么會像第一個案例哪種沖動離婚后,一方寵溺孩子、挑撥親子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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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像會第二個案例里,表面湊活過日子,孩子卻早就看穿了,孩子都會很受傷。
對孩子來說,一個充滿爭吵、冷漠或謊言的 “家”,不如父母各自安好、真心關愛他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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