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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正按:本文由四篇相關文章組成,雖有重復之處,但角度有不同。
目 錄
- 南京大屠殺“百人斬”劊子手伏法記
- 南京大屠殺劊子手田中軍吉落網記
- 對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和田中軍吉的審判
- 制造“百人斬慘劇”三戰犯結局怎樣?9張圖完整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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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百人斬”劊子手伏法記
魏鳳霞
發生在1937年底、1938年初的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以其巨大的規模和殘忍的手段,使全世界為之震驚。在日軍種種殘殺手段中,進行“百人斬”殺人比賽尤其令人發指。
1937年11月,在侵華日軍由淞滬戰場向南京進軍的途中,有兩名殺人成性的日軍少尉,突發奇想,提出進行滅絕人性的“砍殺百人大競賽”,以誰先殺滿100人為勝利。這兩名劊子手都在日軍第十六師團供職。一名叫向井敏明,26歲,山口縣人,任炮兵小隊長;另一名叫野田毅(又名野田巖),25歲,鹿兒島人,是富山大隊副官。當時的日本媒體對這場“競賽”大肆宣揚,并留下了一張著名的合影。
“百人斬”血色凝結10年之后的1947年,這張讓人不寒而栗的合影被時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秘書的高文彬發現,隨即傳回國內。中國向駐日盟軍總部提出了追捕、引渡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要求,一場針對這兩個嗜血狂魔的國際抓捕行動開始了……
血腥報紙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中國人民歷時14年艱苦卓絕的抗日戰爭終于贏來了勝利。9月2日,日本投降簽字儀式舉行過后,麥克阿瑟宣布逮捕日本戰犯,東條英機等108名前日本軍政要人被宣布為甲級戰犯。
1946年1月19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成立,舉世矚目的東京審判開始了。代表中國出席的法官是時年42歲的梅汝璈,此外還有楊壽林、方福樞、裘劭恒、劉子健等數位法學家出任助手。
日本侵略者在中國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這也讓中國檢察官的舉證工作異常繁重。正式審判之前的1946年三四月間,早已投入前期工作的向哲浚頻繁回國搜集證據,同時也物色既懂英文又熟悉法律的人充實力量。剛剛大學畢業、年僅24歲的高文彬被選中,他是中國現在唯一在世的東京審判見證者。
1946年1月19日,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部根據同盟國授權,宣布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審判日本戰犯。遠東軍事法庭由中、蘇、美、英、法等11個國家代表組成。這次舉世矚目的大審判,在英美法系的框架內進行,而梅汝璈大法官手下的翻譯對英美法律都很陌生,向哲浚受梅汝璈大法官委托,在國內尋找熟悉英美法系的人才,在蘇州東吳大學獲得了法學學士學位的高文彬進入了他的視線。
向哲浚開門見山地對高文彬說:“我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大法官梅汝璈的名義,正式聘請您去東京工作!”當得知自己的工作就是搜集日本侵華的證據,為千千萬萬被日軍殺戮的同胞報仇雪恨時,高文彬站起來,拍著胸脯說:“我接受這個任務!”
1946年5月15日,高文彬等一行5人飛往日本東京。二戰后的東京一片蕭條,老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高文彬先是擔任了國際檢察處的翻譯官,因為工作出色,隨后又被任命為中國檢察官辦事處的秘書。高文彬為了在東京搜集更多日本戰犯的證據,一有空就到國際檢察處的檔案室查閱日本官方檔案、媒體報道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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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他在1937年12月的《東京日日新聞》上發現了一張照片,照片的題目是《百人斬超記錄》,照片上兩個侵略南京的日軍少尉軍官拄刀而立,臉上露出冷笑。這兩個人一個叫向井敏明,一個叫野田毅,他們以砍掉中國人頭顱的數量來進行“比賽”,最終以向井敏明砍死106名無辜南京平民“獲勝”。而野田毅輸掉的原因是軍刀刀刃砍卷了,無法再進行兇殘的殺戮。
高文彬看罷報紙內容,肺都快被氣炸了。為了不放過這兩個殺人屠夫,高文彬急忙將報紙手抄了一份,通過上級火速遞交給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一個星期后,他等來了一個沮喪的消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調查科認為,該法庭處理的都是犯有戰爭罪的日本高官,進行“百人斬”競賽的日軍少尉職位太低,他們沒有過多時間處理這個案子。而且事情發生的時間間隔太久,這兩個日本軍人有可能已被遣送回國,也有可能死在戰場上了,尋找起來十分困難。
高文彬沒有放棄。他把報紙復印兩份,一份留在檢察處辦公室,另一份送到了梅汝璈手中。梅汝璈閱讀完這份材料后,高度重視,寄回國內遞交到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宋子文手中。宋子文看到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這兩個日軍惡魔的暴行后,當即做出批示:“一定要對這兩個惡魔的罪行追查到底。”
以國民政府名義發出的協查報告再次送交到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報告的分量顯然就不一樣了,追查“百人斬”殺人案件的報告隨后得到了調查科科長理查德·沃森的重視,一場緝捕“百人斬”兇手的行動展開了。
追捕逃犯
時間過去將近10年,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兩個人一點消息都沒有,想拘捕他們,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理查德·沃森畢竟是調查方面的老手,他通過《東京日日新聞》這份報紙,首先確定了向井敏明、野田毅曾經服役的部隊——中島師團(第十六師團)片桐部隊富山大隊。向井敏明曾任富山大隊炮兵小隊長,野田毅是富山大隊副官。理查德·沃森又命秘書處調來富山大隊的資料,經過一番尋找,終于找到了兩人填寫的入伍志愿書。
兩份發黃的入伍志愿書上清晰地寫著兩個住址——向井敏明家住日本山口縣的神代村,野田毅的老家住在鹿兒島縣的河下村。
理查德·沃森率領國際憲兵首先來到了向井敏明的老家山口縣神代村,拿著向井敏明的照片挨家詢問,可是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該村村長告訴理查德·沃森:“我們已經好多年沒有看見向井敏明,他也許早就死在外面了。”
理查德·沃森只好領兵轉向野田毅的老家鹿兒島縣的河下村。河下村比神代村更窮,戰后還發生了瘟疫,早已十室九空。野田毅家的草屋已經坍塌,更別說尋找野田毅這個人了。緝捕“百人斬”兇手的行動一下子陷入僵局。
理查德·沃森垂頭喪氣地領著國際憲兵返回東京,但從中國庭審秘書處傳來了一個令他振奮的消息——高文彬為了能盡快將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拘捕歸案,每天都在大量的資料中尋找這兩個人的線索,并終于在日本厚生省的一份資料中發現了印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名字的遣返名單。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攻占南京的日軍第十六師團調防菲律賓,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所在的富山大隊負責駐守菲律賓萊特島。1944年美軍登陸萊特島,日軍第十六師團被殲滅13158人,其中620人成了俘虜,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就在這份620人的遣返名單中。很顯然,他們還活著。
理查德·沃森四處派遣國際憲兵,繼續追查這兩個殺人惡魔的線索,可是仍然沒有發現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影子。
這天中午,一隊國際憲兵路過東京赤坂路一家魚丸店,聽到店內傳來爭吵聲,一個名叫田中軍吉的中年男人吃完這家店的魚丸,不僅不給錢,還打了店老板一記重重的耳光。店老板揪住田中軍吉,兩人開始廝打,只聽田中軍吉狂叫道:“老子當年在支那參戰,一天就殺掉了100多個支那人,吃碗魚丸還敢要錢,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煩了!”
國際憲兵的領隊聽得懂日語,他聽到田中軍吉說自己“一天殺了100多個支那人”,當即停住了腳步。此時,田中軍吉已掙脫店老板的手臂,飛快地沖出魚丸店。國際憲兵的領隊大叫一聲:“抓住他!”
國際憲兵將田中軍吉按倒在地,用繩子捆綁起來。田中軍吉大叫道:“老子又沒犯法,你們這群該死的美國豬抓老子干什么?”國際憲兵把他押到軍事法庭調查科的審訊室,理查德·沃森問明情況后,決定對田中軍吉展開突擊審訊。
田中軍吉借著酒勁兒,毫不避諱地大談他在攻陷中國南京城之后,手持戰刀,一路瘋狂砍殺100多個中國無辜百姓的“戰績”。
理查德·沃森強抑住內心的興奮,裝作毫不在意的樣子說:“當年‘百人斬’比賽的英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向井敏明,另外一個是野田毅,你在他們兩個人面前恐怕只能算是無名小卒吧?”
田中軍吉不服氣地說:“野田毅見到老子就像貓見了老鼠,只有老子才是真正的‘百人斬’英雄!”
理查德·沃森用不相信的口氣說:“我聽說野田毅早就死在了菲律賓,你見到他,這不可能吧?”
田中軍吉眼睛一瞪,說:“半年前,野田毅受邀在家鄉鹿兒島縣的一所小學作報告,他離開學校的時候,正好遇到老子。野田毅沒有死,他活得比老子都精神……”
理查德·沃森為了能在鹿兒島順利拘捕野田毅,根據田中軍吉提供的野田毅的相貌特點,重新請畫像師畫了一張肖像。畢竟南京大屠殺距離現在已近10年,10年光陰足以改變一個人的容貌。
理查德·沃森領著國際憲兵對鹿兒島縣的大街小巷進行了一番仔細梳理,最后在一條不起眼的水泥路邊,發現了一個頭纏白布,擺攤販賣生活用品的中年男人,模樣很像畫像上的野田毅。
國際憲兵當即猛撲上去,將野田毅的雙手用手銬銬住。野田毅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委屈地說:“我只是一個守法的商人,你們抓我干什么?”
理查德·沃森冷笑道:“抓的就是你這個‘百人斬’的惡魔!”
野田毅直到被押到東京,在田中軍吉的指認下才停止了狡辯,承認了自己的真實身份。經過審訊,野田毅供出了向井敏明的下落:這個惡魔偽裝成平民,隱藏在山口縣的深山里,靠販賣山貨維持生計。
最終審判
野田毅提供了向井敏明的畫像,國際憲兵來到山口縣的深山,可無論怎么搜查都找不到向井敏明。理查德·沃森正準備返回東京,重新審問野田毅時,一個看到畫像的樵夫告訴他:“你們要找的這個人,我知道他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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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井敏明隱藏在家鄉的深山里,仍改不掉暴虐的性格,幾天前因強收山貨,與一個外地客商動了手,結果被打得渾身是傷,目前正在山下的村子里養傷。
理查德·沃森十分感謝這個提供消息的樵夫,趕緊領著國際憲兵直撲山下的小村子,在一座草屋中發現了鼻青臉腫的向井敏明。
向井敏明一見荷槍實彈的國際憲兵,感覺形勢不妙,從木床上跳起來,翻窗逃跑。守候在窗外的國際憲兵撲上去,用手銬把他牢牢銬了起來。
向井敏明被捕后,和野田毅、田中軍吉關到一起。后經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批準,3人被引渡到了中國,關押在南京小營戰犯拘留所。
1947年12月18日,南京軍事法庭正式開庭審理這起南京大屠殺中的“百人斬”殺人競賽案件。擔任審判長的人是石美瑜。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面對石美瑜提出的證據,斷然否認自己參加過“百人斬”殺人比賽。向井敏明狡辯道:“《東京日日新聞》所登的照片,是該報記者淺海在無錫為我和野田君所拍,其內容純系虛造,假言登載,毫不足信!”
野田毅也說,他們之所以同意記者淺海刊登這張夸大武功的照片,是想博日本女界之羨慕,希望能早日獲得美女垂青……若中國法庭以此為證據,對他們進行起訴,絕對是冤枉好人。
而那個莽漢田中軍吉也感到事態嚴重,為了保命,對自己曾經供認不諱的罪行也矢口否認。
石美瑜和庭審的其他法官聽完這三個“百人斬”劊子手的詭辯,義憤填膺。為了讓他們在事實面前認罪,當即傳了一個名叫威廉姆的英國記者出庭作證。
1937年南京城淪陷時,威廉姆曾經目睹過日軍殘忍殺人的暴行。威廉姆舉證完畢,法庭又出示了一張田中軍吉殘忍地揮刀砍下中國平民頭顱的照片。
田中軍吉指著照片高喊道:“這張照片是假的!”他的理由是日軍攻陷南京時是冬季,而照片中的他上身只穿著襯衣,顯然于理不合。
法庭向田中軍吉出示了當時為他拍照的記者提供的證詞,證詞稱:田中軍吉殺人時,嫌記者的拍攝角度不好,又從各個角度、不同姿勢分別殺了幾個人,供記者拍攝。因為田中軍吉殺人出汗,或者是覺得這樣拍照更“精神”,他才在冬天將外衣脫掉。
殺人狂魔田中軍吉面對鐵一般的證據,終于停止抵賴,第一個在法庭上認罪。
而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兩人,不管法庭拿出什么樣的鐵證,都不承認自己殺害過無辜的南京平民。其實,根據掌握的大量證據,法庭已經有足夠理由對他們進行宣判。
南京軍事法庭幾次開庭后,向井敏明、野田毅和田中軍吉殺害中國平民取樂的“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已經事實清楚,石美瑜將一份證據翔實、法理得當的判決書報請國民政府最高當局復檢。判決書被最高當局批核后,法庭半個月后又一次開庭。
石美瑜手拿判決書,當庭莊嚴宣判:“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在作戰期間共同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斗人員,系違反海牙陸戰規例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已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認為武功,并以殺人作競賽娛樂,可謂窮兇極惡,蠻悍無與倫比,實為人類蟊賊,文明公敵。為以昭炯戒,均各處死刑。”
判決后,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三人被押往南京雨花臺刑場,三聲槍響,結束了他們罪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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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押赴刑場時的向井敏明。
時間過去了近80年,日本右翼至今仍竭力否認南京大屠殺及“百人斬”的歷史事實。日本新任防衛相稻田朋美就是其中的代表。1985年,稻田朋美出任“百人斬”報道毀名譽案原告方的辯護律師,她竭盡篡改歷史事實、編造無恥謊言、指鹿為馬、胡攪蠻纏之能事,最終還是輸掉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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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劊子手田中軍吉落網記
時代的歷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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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準備砍下一名中國人的頭
田中軍吉何許人也? 我猜,你一定見過他的照片。這是張被各大歷史教材,書籍,報告等廣為引用的罪證照片,廣為流傳,非常具有代表意義。
很明顯,照片中身穿白襯衫,手舉著武士刀的日本人就是田中軍吉。
他曾在南京大屠殺中連續砍殺300多名中國百姓。
田中軍吉和向井敏明,野田毅一樣,是名副其實的劊子手,是滅絕人性的殺人惡魔。
而且田中的惡劣行徑更甚于二者。
人性泯滅時
1937年11月12日,日本軍隊在占領上海后,一路高歌猛進,在接連攻克蘇州、杭州等地之后,又于12月23日攻陷南京。
由于中國軍隊在南京的頑強抵抗,讓侵華日軍吃盡了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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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日軍第六軍團第45聯隊中隊長的田中軍吉對此懷恨在心,發誓要血洗南京城。
12月13日,南京陷落,恐怖的南京大屠殺開始了
復仇心切的田中開始了對南京市民瘋狂的屠戮,他手持“助廣”軍刀,一路見人便砍。不論是青年,婦孺,還是繳械投降的中國士兵,都成了他的刀下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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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屠戮的中國百姓
罪證
日本人山中峰太郎所寫的《皇兵》一書中,祥盡的記載了田中在南京殺人的經過。
田中曾囂張的對部下叫到:“替我數著,看這把寶刀砍掉多少人頭而不卷刃!”
不僅如此,他還為手下演示如何砍殺俘虜的技巧。
更讓人氣憤的是,田中還邀請記者,拍下他屠戮中國人民的“威武”。
消息傳到師部,日本國內,人們紛紛稱其為英雄。
賀卡和祝福像雪花般飛向田中軍吉,一時聲名大噪。他徹底沉浸在數不清的贊譽中,同時也徹底拋棄了僅有的一點人性,成為一個惡魔劊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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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殺中國百姓的田中軍吉
命運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田中逃回了日本,過上了隱姓埋名的生活。他本以為自己能夠安享戰后生活。
但是,上天怎么會讓魔鬼留在人間?
1946年,東京審判開始,中國檢察官開始搜索罪證。他們很快就注意到了這個手上沾滿300人鮮血的劊子手,并正式下達了逮捕令。
也許是上天的旨意,田中有一天在東京一家魚丸店吃飯后不想付錢。
被店主攔下的田中軍吉怒不可遏,曾經被稱為“英雄”的他哪受過這番待遇?一向驕橫的田中便與老板扭打在一起,一邊打田中還叫囂道“老子當年在中國參戰,一天就殺掉了100多個中國人,還敢跟我要錢。”
這句話正好被經過的駐日國際憲兵巡邏隊聽到,這隊國際憲兵將田中軍吉按倒在地捆綁起來押走。
中國方面對此高度重視,被捕后的田中軍吉很快就被引渡到中國進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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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田中軍吉被南京軍事法庭判處死刑。
赴刑中的田中,毫無當年所謂的“神武”,在南京雨花臺對他行刑前,這個號稱“殺遍南京”的劊子手竟然被嚇得嚎啕大哭。
1948年1月28日正午12時田中軍吉被綁赴刑場。
在被批準吸完最后一支煙后,他跌跌撞撞的走向槍決點。
不久后,槍決執行,惡魔被送下了地獄。
南京300亡魂得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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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和
田中軍吉的審判
嚴海建
向井敏明、野田毅和田中軍吉三人都是在南京大屠殺中直接屠殺大量俘虜及非戰斗人員的日軍中下級軍官,由于情節相似,故被并案處理。
1937年,在從上海向南京進攻的途中,兩名日本軍官展開了一場“殺人競賽”,以先殺滿百人者為勝。到攻入南京時,兩人一個殺了105人,另一個則殺了106人。這兩個殺人者,一個叫向井敏明,一個叫野田毅。當時的日本媒體對這場“競賽”給予了連續的大幅報道,以宣傳日本軍人的“勇武”。《東京日日新聞》在12月31日的報道中還配發了二人手持軍刀的合影。1938年1月1日,上海租界的英文報紙《密勒氏評論報》轉載了《東京日日新聞》刊載的向井敏明、野田毅二人殺人競賽的消息,隨后其他外國媒體也做了轉載報道。1938年1月25日,《申報》(漢口版)也以《紫金山下殺人競賽敵兵慘絕人寰》為題,轉載了《密勒氏評論報》對“百人斬”的報道。同日,武漢《新華日報》也刊發了題為《南京紫金山下殺人競賽,寇軍暴行慘絕人寰》的報道。
1937年12月13日,日本《東京日日新聞》特約通訊報道
1942年10月19日,國民政府駐荷蘭公使金問泗在參加盟國懲處戰爭犯罪的擬議過程中,特別提出:“似只須擇情節重大、證據確鑿、眾所切齒者三五人,例如南京之役日軍官二人以先殺華人一百人為比賽之類。”此處所謂“日軍官二人”即向井敏明和野田毅。
1946年1月19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成立,代表中國出席的法官是梅汝璈,檢察官是向哲浚,此外,還有楊壽林、方福樞、裘劭恒、劉子健等數位法學家擔任助手。剛從東吳大學畢業的高文彬經東吳大學教授劉世芳的推薦,成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向哲浚的翻譯和助手,其主要工作就是協助向哲浚搜集整理證據材料。高文彬在搜集資料的過程中偶然發現了1937年12月的《東京日日新聞》對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殺人比賽的報道。
當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南京大屠殺的舉證程序已經結束,這份證據不能再呈送。根據向哲浚的建議,這份罪證被轉送中國國內的軍事法庭,作為立案和起訴的依據。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馬上呈報戰犯處理委員會,要求引渡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來中國接受審判。1947年5月8日,國民政府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第65次常會在討論引渡戰犯案時,決議“殺人比賽之兇犯可先行引渡”。國民政府電告中國駐日代表團,向盟軍總部提出抓捕向井敏明和野田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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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井敏明
向井敏明
向井敏明,日本山口縣人,1937年任日軍第十六師團片桐聯隊富山營炮兵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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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田毅
野田毅
野田毅,日本鹿兒島人,1937年任日軍第十六師團片桐聯隊富山營副官。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兩戰犯所在的日軍第十六師團成為進攻菲律賓的第十四軍主力。后來,第十六師團駐守菲律賓萊特島。1944年,萊特灣海戰之中,美軍登陸萊特島,第十六師團被殲滅。根據日本厚生省資料,萊特灣一戰,日軍第十六師團被殲滅13158人,被俘620人,而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二人的名字出現在了戰俘名單之中,二人后被美軍遣返回日本。1947年8月20日,野田毅在日本埼玉縣被抓獲。通過對野田毅的審訊,向井敏明隨后落網。10月25日,戰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乘日本海輪“和順”號被押解到中國,11月6日,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被移送南京小營戰犯拘留所。
與審判谷壽夫要對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暴行做完整的證據梳理不同,對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審判相較而言較為簡便。日軍中下級軍官往往是直接實施暴行的行為人,其罪行事實清楚,罪證確鑿。但是站到被告席上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還是對他們所犯的罪行百般抵賴。
向井敏明、野田毅兩人因在南京犯下的殺人比賽暴行被起訴,由軍法檢察官李璿于1947年12月4日向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提起公訴。軍事法庭在起訴書中稱:兩戰犯進行殺人比賽的事實,“業經敵隨軍特派員淺海、光本及淺海、鈴木等,先后將目睹情形,電達東京各報紙連篇登載,萬口爭傳,譽為勇壯。并經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辦事處獲之《東京日日新聞》可資考察核對。該報所登載被告之照片,亦屬相符,證據確鑿”。
1947年12月18日,南京軍事法庭對野田毅、向井敏明、田中軍吉進行公審,審判長石美瑜,審判官李元慶、孫建忠、龍鐘煌、張體坤,檢察官李璿,主任書記官施泳,被告辯護律師崔培均、薛誦齊、陳嗣慶。審判長訊問向井敏明,審判長首先問:“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攻南京城時,被告是否在中島部隊任少尉隊長之職?”向井答:“當時是中島部隊少尉炮兵隊長。”審判長續問:“被告在紫金山麓與野田毅作殺人比賽,被告殺一百零六人,野田毅一百零五,有沒有這回事?”向井答:“不是事實。”審判長問:“《東京日日新聞》上登有以殺人作娛樂的新聞,并刊有照片,此項證據從東京國際軍事法庭獲得寄到本庭,被告還能強辯嗎?”向井看過法庭提供的此項證據后,即翻開自帶地圖,辯稱:“被告不曾到南京,也不曾到句容,當時只到達無錫,旋即于丹陽作戰時負傷。在無錫時遇見隨軍記者,以開玩笑態度對被告說,將描寫渠等之英雄行為于報端為其征婚。根據去年東京此一記載,國際軍事法庭亦曾傳訊,但認為無事實根據,三天后即行釋放,日日新聞記載全系虛構,不是事實。”庭上旋即以當年英國記者田伯烈所著《日軍暴行紀實》中記載有關殺人比賽部分念給被告聽。被告答曰:“日日新聞上記載,被告半年后才知道。”隨后法庭傳訊野田毅,野田毅否認曾到過南京及句容,稱其在丹陽時即與向井敏明分別,此后便不曾見面,《東京日日新聞》所載均非事實。
法庭訊問完畢后,檢察官起立列舉兩戰犯殘殺平民的事實,要求法庭依照起訴書判決。隨后法庭開始辯論,野田毅和向井敏明辯稱:《東京日日新聞》系虛偽登載,記者淺海專為頌揚武力,以博日本女界之羨慕,希望能早日獲得佳偶,因此毫不足信。隨后審判官龍鐘煌又出示了1937年12月《日本公告報》和1937年12月英文《大美晚報》關于百人斬的報道。龍鐘煌據理駁斥說:“在作戰期間,日本當局對于軍事新聞之統制檢查本極注重,而《東京日日新聞》系日本重要媒體,如果該被告等并無此殺人競賽之事實,絕無故為虛構以巨大篇幅專為該兩被告等宣傳之理。況該項新聞之登載,既經本庭引用上述各項確鑿證據予以證實,即非通常傳聞者可比,自得據為判決之基礎。至謂以殺人為競賽之兇殘獸行,可作征婚廣告,以博女性歡心,更為現代人類史上前所未聞。其抗辯各節,均屬無可采取[信]。”被告辯護律師請求法庭批準被告要求,傳訊隨軍記者,做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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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軍吉
戰犯田中軍吉,日本東京人,1905年出生,畢業于日本陸軍士官學校。1937年8月隨侵華日軍入侵華北,時任日軍第六師團第四十五聯隊中隊長。在南京大屠殺期間,任日軍谷壽夫師團大尉,攜“助廣”軍刀砍殺平民逾300人。田中軍吉最初并未被列入南京大屠殺案的戰犯名單,到1947年4月,戰犯處理委員會接到中國駐日代表團搜集到的罪證后,將田中軍吉列為戰犯并引渡到中國受審,于5月14日將其并入南京大屠殺案內審理。5月18日,田中軍吉被引渡至中國上海,關押在戰犯管理所,5月22日押解至南京。審判戰犯南京軍事法庭原定于12月12日對田中軍吉進行了公審。12月18日,國防部軍事法庭將田中軍吉與“百人斬”的兩名戰犯并案審判。
1947年9月20日,南京軍事法庭決定對田中軍吉提起公訴。理由是田中軍吉1937年七七事變后來華充任侵華日軍第六師團中隊長,在谷壽夫率領下參與南京大屠殺。他在作戰期間,違反戰爭法規及慣例,肆意殺戮中國平民,并持刀砍殺被綁下跪不知姓名之中國人一名,查獲其斬殺300人之隊長軍刀“助廣”之照片一張為證,因而必須作為戰犯予以嚴懲。
1947年12月18日,法庭審判當日,審判長問:“民國二十六年在南京作戰時,是否為谷壽夫部隊?”田中答:“是。”審判長續問:“十月二十八日開調查庭時,被告曾承認在南京西郊作戰,當時是否帶此號稱‘助廣’的軍刀作戰?(庭上示以該軍刀照片)”田中答:“是年十二月十二日攻南京戰時,被告曾帶此刀在南京西南四公里處作戰。”審判長問:“在山中峰太郎所寫《皇兵》一書里,作者稱被告曾以所攜‘愛刀助廣’砍殺三百余人,書上并有被告十年前在南京照片一張,另有被告持軍刀將一平民砍首照片,這三百余人是在城里抑城外被害的?”田中辯稱:“《皇兵》一書是宣傳被告在戰場上英勇作戰情形,其中所言殺三百余人之事,是作者所想象,不是事實。至于剛才所看的照片,赤足,襯衣,草帽,可說明是夏天,與攻南京戰時無關。當時被告雖為谷壽夫部隊,但質諸天地神明,與南京大屠殺毫無關系。”審判長問:“該被害者是在什么地方殺的呢?”答:“地點是在湖北通城,被告奉聯隊長之命執行。被殺者曾屢破壞日軍設備,經逮捕后依法審判處以死刑。”
從檢察官提供的證據來看,對田中軍吉、向井敏明、野田毅三名戰犯的審判,在立案時即已掌握主要證據,且所列核心證據均來自日方文獻,三名戰犯雖一再否認證據的客觀性,但未能提出有效的證據和反駁理由,無法否認基本事實的存在。
法庭最后判決:“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系南京大屠殺之共犯,按被告等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斗人員,系違反海牙陸戰規則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以為武功,并以殺人作競賽娛樂,可謂窮兇極惡,蠻悍無與倫比,實為人類蟊賊、文明公敵,非予盡法嚴懲,將何以肅紀綱而維正義。”
南京軍事法庭對戰犯田中軍吉、向井敏明、野田毅做出判決后,將判決書和戰犯的申辯書一并報送國民政府審批。1948年1月26日,國民政府主席批復:“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于戰爭期間,共同連續屠殺,既據審訊明確,原判依法處死刑,核無不合,應予照準。至被告等請復審理由,核與陸海[空]軍審判法第四十五條各款之規定不合,應予駁回,希飭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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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槍決
1948年1月27日,南京各大通衢路口張貼大型布告:“查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即野田巖)、田中軍吉等(即南京大屠殺案共犯),在作戰期間共同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斗人員,罪證確鑿,業經本庭依法判決,各處死刑,并呈報國防部參謀總長陳轉奉國民政府主席核準,飭即執行具報等因。遂于本月28日正午12時,由檢察官將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即野田巖)、田中軍吉等3名提案,驗明正身,押赴雨花臺刑場執行死刑,以昭炯戒。除呈報外,合亟布告周知。此布。”1948年1月28日,戰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被押赴南京雨花臺刑場,執行槍決。
(本文摘自嚴海建著《日本戰犯審判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22年4月。原文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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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百人斬慘劇”三戰犯結局怎樣?
9張圖完整還原真相!解恨!
記者:李滿
“百人斬”是日軍在侵華時期的專有詞匯,它記錄的是日軍在中國上海比賽殺人的史實。
“百人斬慘劇”的罪魁禍首是田中軍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1937年上海的那次殺人比賽中,他們三人屠殺的國人數量分別是300余人、106人和105人。
二戰后,這三名戰犯得了惡報了嗎?下面的這9張圖片,將可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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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百人斬”當日的報紙:《東京日日新聞》
這張報紙為“百人斬”定的標題是:《“百人斬大接戰”、“勇壯!向井、野田兩少尉”》!該新聞配的圖是中國中學歷史課本上那張有名的:向井、野田持刀而立的照片。
這條新聞的內容如下:
“日軍少尉向井敏明及野田巖(巖:原文如此,下同,應為毅)二人,在若干日前開始一種競賽,相約在進南京城以前,必須殺敵一百人。而當12月10日進攻紫金山之際,兩人殺人紀錄居然已達一百零五及一百零六人。12月10日中午,兩人各執滿是缺口之刀,相聚一處。
野田謂:‘嗨,我已殺了一百零五人了!你殺了多少?’向井謂:‘我已殺了一百零六人了!’兩人相互哈哈大笑,向井多贏了一個人,但不知道誰先殺到第一百人。兩人乃復相約,將此賽目標擴展至一百五十人。彼等乃於昨日開始,以期達此殺敵一百五十人之目標。”
這一新聞接連在多國多家媒體報道后,引發了很大反響。民國外交家金問泗當時在荷蘭,他知道消息后極其氣憤,他堅持認為:國民政府應當將二人列為審判對象。
可無奈,當時國民政府并沒有專門設立的日軍罪行調查機構,因此,直到1942年,金問泗向外交部提出設立專門調查機構后,民國政府才開始采取相應行動。
1947年,時任遠東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辦事處官員的高文彬,將《百人斬大競賽》的報道作為證據,遞交給了南京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中方立即向盟軍總部提出抓捕罪犯的申請。
1947年8月20日,國際憲兵經多方尋找后,在一處集市將正在擺攤的野田毅抓捕,隨后,向井明敏、田中軍吉也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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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向井敏明、野田巖和田中軍吉被捕后接受公審
三人接受公審的具體時間是1947年12月18日,當時,距離南京大屠殺剛好十年。
也是直到公審時,世人才對向井敏明等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向井和野田都隸屬于日軍十六師團中島部隊,田中軍吉則隸屬第六師團谷壽夫部隊,曾連續在南京西郊一帶,以所稱“助鏖寶刀”斬殺平民300多人,事后他還寫了《皇兵》一書,厚達數百頁,附行兇軍刀的照片。
公審后,向井等三人都被判處死刑。這樣的結果自然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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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被判處死刑后,向井和田中(左)手持遺書,口中正吸著香煙。
這根香煙,是他特地向法庭申請的,此時抽煙,大約是為了緩解他內心的恐懼心理。可天知道,當時被他屠殺的民眾,在被殺前,心里是怎樣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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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野田巖正在收拾遺物
被判處死刑當天,野田毅在赴刑場前,慌亂地收拾著自己的遺物,此時他已清楚:留給自己的時間已經不多。
向井等三人被判處的是死刑立即執行,行刑地點是中華門外雨花臺刑場。因此地距離法庭有一段距離,所以,向井等三人還可多活一些時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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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向井、野田和田中三戰犯被帶上軍車、押往刑場
被押往刑場的路上,沿途所經各處,不時有市民拍手稱快。
1月28日11點40分左右,押送戰犯的車輛順利抵達刑場。那天正是深冬,天氣異常寒冷,山坡上還有殘雪。可嚴寒不能阻止圍觀民眾爭相前往,一路上都有人高喊:“看殺人者的下場去!”
在民眾的一路高喊下,向井等三人抵達刑場后不久,刑場的高地上就已經站滿了圍觀的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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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六:向井等三名戰犯在刑場抽煙
照片中正在抽最后一支煙的三名戰犯,從左至右分別是向井、田中、野田。此時,他們正在一邊狂抽煙,一邊用日語不斷交談著,他們在用這種方式緩解內心的恐懼。
他們在抽煙、交談時,中國軍人一直立在他們旁邊,并死死盯著他們。中國軍人此時正在等候庭長的命令。
此時的向井等人,已經完全沒有了昔日制造百人斬慘案時的威風,過去,站在他們身邊的中國人從來不被他們當成人,如今,他們卻要被他們執行槍決。
吸完最后一口煙后,向井等三名戰犯被戴上了手銬,上刑場的時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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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七:向井、田中和野田被憲兵推向刑場
從照片看來,此時的向井等人彎腰俯首,步履蹣跚,神態茫然,已經完全沒有昔日殺人比賽時的“英勇無畏”。
到了行刑點后,三人被要求背向槍手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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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八:行刑前的一剎那,向井等三戰犯竟舉臂高喊軍國主義口號
中國軍人并不著急,他們不慌不忙地等他們喊完后,舉槍向他們的后腦勺開槍。隨著三聲“砰砰砰”的槍響,三人應聲倒地斃命。
圍觀的群眾見正義終于伸張,歡聲雷動!這一刻,中國人等了太久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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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九:向井等三戰犯倒地畫面
行刑完畢后,市民的掌聲很久才停息,隨后,山野又恢復了平靜。向井等三名戰犯的尸體躺在冰冷的中國土地上,遲到十年的正義終于來臨,十年來慘遭他們殺害的中國人的冤魂終得安息。
事后,軍事法庭所頒的布告原文如后:
“查戰犯向井敏明、野田巖、田中軍吉等(即南京大屠殺共犯),在作戰期間,共同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斗人員,證據確鑿,業經本庭依法判各處死刑。
遵于本月二十八日正午十二時,由本庭檢察官將該犯向井敏明,野田巖,田中軍吉等三名,提案驗明正身,押赴雨花臺刑場執行死刑,以昭炯戒,除呈報外,合亟布告周知,此布。
計開戰犯向井敏明,男,年三十六歲,日本山口縣人,炮兵小隊長。野田毅(即野田巖),男,年三十五歲,日本鹿兒島人,日本第十六師團富山大隊副官。田中軍吉,男,四十二歲,日本東京人,日本第四十五聯隊中隊長。”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中國犯下滔天罪行的三戰犯終得惡報。可讓人沒想到的是,他們被槍決近50年后1995年,臺灣臺中縣的一家軍史展覽館內,竟展出了一把刻著“南京之役屠殺107人”的兇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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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見塚八藏與他的刀
也是直到此時,世人才知道,當日進行“百人斬”的并不是三人,而至少是四人或以上。2017年,相關研究者經過調查研究核實,這把軍刀的擁有者是馬見塚八藏,他也是南京大屠殺的戰犯之一。
馬見塚八藏等的逍遙法外,無疑是國人心里永遠的痛……
來源:鐵軍、時代的歷史頻道、澎湃新聞
轉自:老知青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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