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丨詹詹編輯丨杜海
來源丨正經社(ID:zhengjingshe)
(本文約為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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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國佛羅里達州法院對特斯拉Autopilot系統致人死亡案作出歷史性判決,裁定特斯拉承擔33%的責任,賠償總額高達2.42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7.49億元。
這是一起2019年發生在佛羅里達州的致命車禍,一輛開啟Autopilot的特斯拉Model S撞上停在路邊的雪佛蘭Tahoe,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
這起案件的特殊之處在于,盡管司機承認自己分心駕駛并過度信任Autopilot,但陪審團仍然裁定特斯拉需要承擔33%的責任,包括4250萬美元補償性賠償和2億美元懲罰性賠償,這個數字相當于特斯拉半個季度白干。
值得注意的是,特斯拉曾經有機會以60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億元)和解此案,但他們拒絕了,選擇了法庭對抗。
判決理由主要是特斯拉在Autopilot的命名和宣傳上可能存在夸大,誤導了用戶對系統能力的認知。盡管特斯拉一再提醒駕駛員需保持警惕并雙手握方向盤,但陪審團認為宣傳與實際性能存在差距。
原告律師也指控:特斯拉明知系統僅適用于封閉高速公路,卻放任其在城市道路激活;馬斯克公開宣稱“Autopilot比人類更安全”的營銷話術,更模糊了技術責任邊界。
最新消息是,特斯拉不服判決,已申請重新審理。他們認為事故責任完全在司機的魯莽行為,并警告此類判決可能會阻礙安全技術的研發。這不僅是目前特斯拉遇到的賠償金額最大的官司,同時也是特斯拉在有關輔助駕駛案件中的首次敗訴。【《正經社》出品】
CEO·首席研究員|曹甲清·責編|唐衛平·編輯|杜海·百進·編務|安安·校對|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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