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國慶中秋期間
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
關于規范2025年國慶中秋期間
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5年國慶中秋“雙節”將至,為維護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特對我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相關價格政策,切實加強價格自律,自覺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共同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
二、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相關規定,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根據商品和服務、行業、區域等特點,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
三、月餅等中秋時令商品經營者要誠信經營,合理定價,做到“一品一簽”、“一貨一簽”。銷售盒裝月餅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變相抬高價格。
四、對于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旅游景區、停車場等場所,要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和優惠政策,不得超標準收費或者自立項目收費、不得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五、對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賓館酒店、餐飲單位、商場超市等場所,經營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合理制定價格,規范明碼標價行為,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商品和服務。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確保消費者明白消費。
六、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明碼標價,不得在首頁或者其他顯著位置標示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低于在詳情頁面標示的價格,不得公布的促銷活動范圍、規則與實際促銷活動范圍、規則不一致,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訂單生效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
自本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各有關經營者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對借節日之機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從重從快處罰并公開曝光。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監督,若發現以上價格違法行為,請保留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45”、“12315”服務熱線投訴舉報。
洛陽市市場監管局
2025年9月16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