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2025年6月山東省臨沂市55歲農婦楊某花,收到一份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楊某花的丈夫為原告)后,不服判決來到臨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大廳找到法官理論,其間與法官發生言語沖突。當天楊某花收到10萬元法院罰單,同時被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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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罰款決定書
據網友報料,判罰楊某花10萬元的法官系于某某,現任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一級法官,同時擔任審判委員會委員,曾榮獲“齊魯最美法官”提名獎等榮譽。
9月19日下午,山東省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發布情況通報。通報稱:近日,關于網上帖文反映“山東臨沂一法院作出十萬元罰款,適用法律錯誤”事件,引發關注。我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啟動核查工作。經審查,在對楊某花處以拘留處罰決定的同時,又對其作出罰款的處罰決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適用法律錯誤,須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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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通報
目前,我院已撤銷對楊某花的罰款決定,將10萬元罰款及利息退還,并向當事人誠懇道歉。同時將繼續深入調查,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我院將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審判管理,不斷提升司法能力。衷心感謝媒體朋友和廣大網友對我院工作的關心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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