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12月13日消息,12月12日,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的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紫晶存儲”)發布重大訴訟進展公告。
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粵14刑初23號刑事判決書。根據判決內容,該公司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700萬元;公司實際控制人鄭穆、羅鐵威及原財務總監李燕霞等10名核心管理人員,全部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最高達七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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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紫晶存儲是全面注冊制實施以來,首例涉嫌欺詐IPO的企業,也是“科創板退市第一股”,共造成1.7萬名投資者損失合計10.97億元。
“科創板退市第一股”財務造假案終判
10名高管集體獲刑,公司被罰3700萬
紫晶存儲的崩塌之路,始于一場精心策劃的系統性造假。
判決書顯示,紫晶存儲存在欺詐發行證券罪,以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兩項違法事實。
具體造假細節為,2017年起,為實現上市及公開發行股票目的,實際控制人鄭穆、實際控制人一致行動人羅鐵威組織并指使李燕霞等多名高管,通過簽訂虛假購銷合同、偽造物流單據、項目驗收報告虛增營業收入、利潤,及提前確認營業收入、利潤的手段進行財務造假。
在科創板IPO招股說明書中,紫晶存儲編制了虛假的營收和利潤數據,又隱瞞對外擔保事項,騙取了監管部門的上市注冊許可。
2020年2月公司成功登陸科創板,發行股份4759.61萬股,募集資金總額10.23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實際募資凈額8.84億元。其中,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虛增利潤占當期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34.83%、32.25%、137.31%。此外,紫晶存儲還存在1.25億元違規擔保未披露。
上市后,紫晶存儲仍未停止造假。為對外呈現公司良好業績,鄭穆、羅鐵威繼續組織相關人員通過同類手段虛增業績、隱瞞擔保,導致公司2019-2021年年報均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0年年報虛增營收占比達63.15%,虛增利潤占比更是高達174.67%。
2023年7月7日,紫晶存儲公司因實施重大違法行為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并造成17471名投資者損失合計109736.8911萬元。
根據以上指控事實,法院做出判決:
一、紫晶存儲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700萬元;
二、鄭穆犯欺詐發行證券罪,以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三、羅鐵威犯欺詐發行證券罪,以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四、李燕霞犯欺詐發行證券罪,以及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五、焦仕志犯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六、黃美珊犯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七、譚君笙犯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八、林海忠犯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九、鐘國裕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十、丁杰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十一、魏強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目前,紫晶存儲股票在新三板交易,最新市值僅剩41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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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光存儲第一股”到強制退市
約1.7萬名投資者共獲賠超10億元
資料顯示,紫晶存儲成立于2010年4月,由鄭穆、羅鐵威兩人共同出資成立,主營業務為研發、制造、銷售存儲設備、光盤設備等。
憑借光存儲技術公司一度成為國產替代的代表,于2020年2月登陸科創板后市值迅速突破百億,被譽為“光存儲第一股”。
然而,紫晶存儲在上市后業績便開始下滑。2020年,紫晶存儲實現營業收入為5.63億元,同比增長8.97%;但增收不增利,公司歸母凈利潤為1.04億元,同比下降24.71%。2021年,紫晶存儲營收為4.58億元,同比下降6.69%,歸母凈利潤虧損2.29億元,同比下降379.85%。
值得注意的是,中喜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紫晶存儲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計機構,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這也是科創板首單非標年報。
2023年4月21日,紫晶存儲公告稱,因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2023年7月7日,紫晶存儲因實施重大違法行為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并造成17471名投資者損失合計109736.8911萬元。
2023年8月25日,紫晶存儲發布公告稱,給投資者的先行賠付專項基金已進入清算及審計階段。截至當年6月30日,已經有約1.7萬適格投資者與專項基金出資人達成有效和解,占總人數的97.22%;支付的賠付金額為10.86億元。不過,相關賠償為中介機構先行墊付,此后公司遭到相關中介機構追償。
關于后續賠償,2024年8月30日晚間,證監會披露紫晶存儲案投資者損失賠償進展:涉嫌未勤勉盡責的4家中介機構共計已交納12.75億元承諾金,并進行了自查整改。
此外,4家機構還需向承諾金管理機構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保基金公司)交納約1.89億元承諾金(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約1179萬元投資者損失款),證監會于當日依法終止對4家中介機構上述事項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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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表示,本案作為2019年《證券法》修訂后首例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的案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較高效率地保護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充分體現了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在救濟、懲戒、教育、化解市場矛盾糾紛等方面的綜合性作用。
本案通過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督促當事人積極賠付投資者損失,中介機構通過先行賠付程序在兩個月內賠償16,986戶投資者(占總受損人數97.22%)約10.86億元(占總損失金額98.93%)。后續,投保基金公司還將依照規定發布相關公告,在前期先行賠付中未申領賠償金的適格投資者可以繼續向投保基金公司申領相應的承諾金賠償。
在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同時,4家中介機構也付出了總計約12.75億元(為其業務收入的10倍多)的經濟代價,并按照要求進行了整改。
(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編輯 侯春萍 綜合深圳商報、每日經濟新聞等 審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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