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國城市長租市場發展藍皮書》顯示,近2.6億的全國租房人口中,主流置業人群正在回歸租房市場,居住品質成為新常態下的核心訴求。近期,網絡陸續出現“甲醛房退款難”“合租育兒遭驅逐”“無辜租客被催收”等話題,暴露出租賃市場在監管、合規與維權等方面存在不足,相關話題受到輿論關注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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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事件梳理
房客租到“甲醛房”退款難
事件概述:8月29日4時許,法治日報報道,2023年7月,在上海工作的王先生租到甲醛超標的住宅,要求退租并退還租金和保證金,房東以“事先告知房屋新裝修”為由拒絕退錢。由于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王先生起訴至寶山區法院,請求法院確認雙方租賃合同解除,要求房東返還租金和保證金并支付違約金3400元。2024年2月,寶山區法院作出判決:房東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退還王先生租金、保證金。宣判后,當事人雙方均未提起上訴。
信息量統計:8月29日4時至9月15日13時,全網涉及該事件的原發信息共計2324條。
輿論觀點:一是對判決結果表示充分認可,如“這個才是法治社會該有的樣子”“每個人都有權住在安全、健康的房子里,這不是奢求,而是法律保障的基本權利”。二是反映“甲醛房”“串串房”租客維權難,如“是只有提了備孕才能判賠償嗎”“現在的串串房很可怕,差的材料甚至一兩年后都有甲醛味道,但是房東一般不會認賬”。三是呼吁加強對出租住房的管理和限制,如“甲醛房應該出個統一應對管理方案、檢測方案”。
廣州夫妻在合租房育兒遭驅逐
事件概述:9月8日11時許,粵TV報道,廣州白云有居民反映,夫妻二人在自如平臺上租賃了合租房中的一間,因生育孩子在屋中育兒,被平臺要求三天內搬離。自如平臺回應稱,房屋租賃合同中寫明了房屋住戶不得超過2人、居住人年齡必須為18—40歲之間,居住人不僅違約還因占用公共區域受到了其他住戶的投訴,因此平臺與租戶協商搬離,溝通無果才做出強制決定。律師表示,雖然合同里寫不能超過2人/間,但根據廣州相關規定,承租人和同住人之間有贍養、撫養關系等特殊情況需除外。9月10日,雙方達成和解,租客夫妻同意搬離,合租室友同意給予更寬松的過渡時間,自如平臺對各方進行適度補貼。
信息量統計:9月8日11時至9月15日13時,全網涉及該事件的原發信息共計2.99萬條。
輿論觀點:一是表示租房市場同樣需要注重為營造生育友好社會環境提供支持,澎湃新聞評論強調“‘夫妻合租生娃’的課題,不是合同還是人道的單選題,也不應該只是房東、租客的博弈,要放到‘居者有其屋’‘打造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大命題下找思路”。二是認為合租房中個人需求與公共利益的協調需要共同維護,新聞晨報評論稱“合租房需要與他人共享公共空間,當個人生活需求與公共空間規則發生碰撞,不能讓別人無限讓渡空間資源”;中新經緯在文章中稱“據權威媒體發布話題投票數據顯示,有超過7成的網友認為‘夫妻合租房生娃后被趕合理,應遵守合同約定’”等。三是認為“尊重契約”與“生育友好”應受到兼顧,潮新聞評論認為“‘夫妻合租生娃’的爭議,不應是合同與人情之間的‘單選題’。當社會愿意為合租房里的新生命提供空間,便是在守護城市的未來底色——其中應充滿包容、溫厚與擔當”,看看新聞評論強調“制度的補位與社會包容的提速,遠比一紙解約通知更為緊迫。唯有讓規則與人文關懷共生,才能避免‘歡迎居住’的承諾,淪為‘禁止出生’的荒誕”等。四是認為居住成本高才是矛盾產生的根本問題,光明網評論認為“居大不易,‘合租生娃被趕出’遠不是一紙解約通知能夠解決的,真正需要解開的,是年輕人想要生兒育女與生活現實之間的那個結”;中國青年報評論強調“值得注意的是,這對合租夫妻面臨的并非個體性問題,而是折射出不少在大城市打拼者的共同處境。相較于合租,整租開支并不是所有家庭都能夠負擔的”等。
武漢租客因前租客欠債被催收騷擾
事件概述:9月10日21時許,九派新聞報道,武漢的月女士反映,2月初在“海居租房”中介公司租下的房子,從3月起不斷受到某銀行上門催收人員的騷擾。房東和中介并未給出合理解決方案,只是讓月女士將張貼內容撕除。但連續三次的催收,讓月女士感到催收人員的行為威脅人身安全。考慮到后續還可能出現催收上門的情況,月女士要求退租。中介公司則表示,如果退租需支付違約金。目前,當地住建部門已介入此事。
信息量統計:9月10日21時至9月15日13時,全網涉及該事件的原發信息共計917條。
輿論觀點:一是質疑中介公司泄露租客信息,如“催收公司怎么知道新租客電話信息的?應該嚴查中介”;二是認為中介公司隱瞞了租住風險,如“前租客債務成現租客惡夢,違法催收需嚴懲,中介與房東亦應負責防控風險”;三是質疑銀行操作違規,如“都說了是前租戶欠債,憑什么來了新租戶就找新租戶,難道欠債的是房屋”“上一個欠債的也是租戶,跟房子又沒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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