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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常州經開區綜治中心成功完成系統升級,新增“法官派駐”VIP模塊。成功打破舊有部門系統的兼容壁壘,將司法接口前移最基層,為基層治理裝上法治補丁,助力多元解紛程序加速運轉,書寫矛盾解紛和諧代碼。
打破“部門壁壘”

以司法聯動
織密“一站式”解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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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中心的核心優勢在于“整合資源”,駐點法官的首要作用,就是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司法中樞大腦”,打破部門間的“信息孤島”與“流程壁壘”,構建起“法官主導、多部門聯動、全鏈條解紛”的工作體系。
以往,群眾在處理鄰里糾紛、勞資爭議、消費維權等各類矛盾,得自己一個個部門跑斷腿,現在只需要來綜治中心“掛號”就行。駐點法官主動依托綜治中心“矛盾糾紛分流平臺”,“先分流、再聯動、后調處”,成為矛盾化解的核心樞紐,一收到訴求,立刻啟動“最強大腦”模式: 叮!這條聯系派出所,那條需要市場監管局。 一個電話、一條“聯動專線”,就把街道、公安、市監等各部門的專家們瞬間“拉群”,在線會診,聯合調解。從“讓你到處跑”升級為“幫您全辦好”,省心、省力、省時間!
小區物業和業主又“掐架”?別急,法官帶上社區網格員,一起糾查安保、綠化及設施維護現狀;請來物業協會現場上課,解讀服務標準,明確物業費、維修責任等爭議。自從法官入駐綜治中心,物業糾紛就像開了加速器:30余件物業糾紛平均20天化解,調解成功率高達83%!業主安心、物業服氣,小區終于可以peace&love啦!
馬路上發生小摩擦鬧上法庭?別急,法官這次變身“交通指揮官”,向交警調取責任認定書與監控,對接保險公司算醫療、修車理賠,還聯合調解員幫當事人理訴求、解矛盾。自從綜治中心發力,交通事故糾紛處理就像開了倍速:6月以來,立案受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158件,審結76件,群眾少跑腿、少操心,賠得明白,和氣收場!
法官主導的“司法+行政+基層組織”聯動模式,讓兩類糾紛在綜治中心“一站式”解決,解紛成本顯著下降,大幅節省群眾時間精力。
前移“司法關口”

以訴前調解
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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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審判,是讓糾紛不必進入審判。”這是許多駐點法官的工作理念。在綜治中心,他們的任務可不是天天敲法槌,而是提前“上線”,在糾紛升級之前主動出擊,吹滅矛盾的小火苗。
“沒想到事情能這么快解決!”家住潞城的徐女士感慨地說道。今年四月,徐女士父親在常州經開區全民健身中心游泳時,突發意外,救援人員緊急送醫,但很遺憾,徐老先生最終因心臟病急性發作合并其他并發癥,不幸離世。事發之后,家屬情緒激動,覺得游泳館“安全措施沒到位”,要求高額賠償。雙方你一言我一語,責任怎么分、賠多少,僵持不下,矛盾隨時可能激化。丁堰派出所的民警“機智搖人”,聯系了綜治中心的法官,聯手啟動“庭所聯動”大招!一方面,法官攤開法律條文和證據,條分縷析:“游泳館安全提示到位、救援也及時,確實不構成侵權。”另一方面,民警化身“情緒安撫大師”,引導雙方理性溝通。幾輪溝通下來,雙方終于達成共識:游泳館本著人道主義精神,自愿補償家屬27萬元。一場可能要對簿公堂的糾紛,就在這樣既專業又充滿人情味的操作中——愉快且迅速地游向了終點!所以說,有時候解決矛盾,不光要靠法律這條“泳道”,還得多方聯合才能安全上岸!
想讓調解協議更具法律效力?駐點法官可有的是妙招!他們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一條龍服務,對于達成調解協議的糾紛,他們會指導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一旦確認,調解協議就具備了強制執行效力,若是事后想耍賴,直接申請強制執行,既治好了“反悔綜合征”,又省下了訴訟的費用和時間,這波操作,穩賺不賠!
賦能“基層力量”

以法治培訓
打造綜合治理“生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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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中心的駐點法官不想當“光桿司令”,而要培養更多基層工作者成為“法律知識百科”,要實現“長效治理”,必須為基層培養一支本土化的法治力量。他們一邊斷著家長里短的案子,一邊悄悄開啟了“法治培訓班”,通過常態化培訓,立志要把社區調解員、街道工作者和“法律明白人”統統點亮調解技能樹!
駐點法官的培訓工作,始終堅持“實用導向”:他們不會照本宣科講解法律條文,而是結合基層常見的糾紛案例,把課堂變成“民間糾紛實戰營”:手把手教大家“怎么聽群眾說話、怎么抓住糾紛焦點、怎么用法律知識說服當事人”。
針對社區調解員遇到的“調解僵局”,駐點法官會開展“案例復盤”,分析失敗的原因,總結出一套“調解必勝客”秘籍。為了讓培訓更接地氣,還會設置“模擬調解”小劇場,讓基層工作者親自上演“夫妻吵架”“鄰里爭樹”等熱門劇目,在實戰中掌握調解技巧。就這樣,法官們成功把法治培訓變成了基層最受歡迎的“脫口秀+實戰演習”,讓每個調解員都成長為“張口能普法、抬手能平事”的調解能手!
某社區調解員王阿姨曾坦言:“以前調解婆媳矛盾,總覺得‘各打五十大板’就行,結果越調越僵。調解不是“和稀泥”,而是“把脈開方”!原來得先找準病根——是育兒觀念“撞車”,還是生活習慣“打架”?找準癥結、依法疏導,才能藥到病除。” 如今,像王阿姨這樣經過法官培訓的基層調解員,早已進階成社區治理的“主力軍”。他們讓“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逐漸成為現實,也讓法治溫度真正可觸可感。
從法庭走進綜治中心的法官們,也紛紛解鎖新身份:有時是打通部門壁壘的“協調者”,有時是把司法關口前移的“調解員”,有時還是賦能基層組織的“培訓師”……角色多變,但初心如一:以法治力量破解基層治理難題,以多元解紛守護群眾幸福安寧。
如今,越來越多的法官走進綜治中心,越來越多的矛盾在基層化解,越來越多的群眾感受到“家門口的法治服務”——這不僅是多元解紛機制的生動實踐,更是法治中國建設在基層落下的溫暖注腳。
來源:經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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