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學生家長龍女士通過紅網《百姓呼聲》欄目投訴,反映衡陽縣船山文武學校違規收取高額學費,且在孩子提前離校后拒絕退還剩余費用,經多部門反映后,該問題于9月25日經衡陽縣教育局協調得以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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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龍女士介紹,其孩子龍毅于2025年5月5日入學衡陽縣船山文武學校,6月13日正式離校,在校就讀時長僅1個多月。此前,龍女士已向學校繳納一年學費共計19800元,但孩子在校期間,學校未能按約定提供相應教育服務。龍女士提出退還剩余未就讀時段學費的訴求,卻遭到學校以各種理由拒絕,雙方溝通時,學校態度也十分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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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士表示,學校的行為已涉嫌違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同時,《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條也對合同解除后費用返還問題有明確規定,學校未履行完整教育服務,理應依法退還剩余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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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自身權益,龍女士先后向衡陽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衡陽縣教育局辦公室、衡陽縣駐教育局巡查組三個部門反映情況,但起初問題并未得到有效解決。龍女士呼吁,私立學校并非法外之地,教育收費與退費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懇請省教育廳、省紀委重視此事,加強對民辦學校收費行為的監管,保障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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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衡陽縣教育局針對該投訴作出官方回復,稱已收到龍女士反映的“船山文武學校違規收取高額學費并拒絕退費”問題,衡陽縣樟木聯合學校高度重視并立即派人調查核實。目前,學校已與龍女士就退費事宜協商一致,剩余費用已退還,該問題已妥善解決。
責編 / 龍樸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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