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
“公車私用”之事。
實事求是的說,現在已經相當之少了。
一方面車子已然普及,已經算不得什么特權的象征,比如過去比較時髦的小號牌車輛幾乎沒有公車了,怕引起關注;另一方面今天的互聯網時代,像公車這樣醒目的物體,很容易被看見、被監督。
如果非要說有,就是可能存在的變相“專車”現象,既拿車補又坐專車。但這樣的情形幾乎只在少數主要領導,一般領導和人員是完全沒有這個可能的。
反而,更多的是在“私車公用”,尤其是基層一線人員。
1
就這個“警車山姆”現象,一位在機關工作多年的老同志說,“出了這個事情,說明有的人在使用公車時,仍然缺乏足夠的敏感度,一輛警車,一個山姆,都是太過引人醒目的。”
他說起多年前一次公車出差的經歷,也是到了中午,吃飯的時候,公車究竟要怎么停?還是有講究的。
雖然說車子不是警車,但是噴有“公車”標識,也是比較醒目。
一位同事說,“就停在餐館前面不行嗎?又不是什么豪華餐館,司機也要吃飯啊。”
又一位同事說,“最好不要停在餐館,人員往來,又多又雜,免得給自己惹麻煩,還說是吃吃喝喝,有些事說不清。而且辦公室也常常提醒公車不要停在餐館、賓館、娛樂場所等地方。”
另一位同事說,“就是找個單位院子停放的好,尤其是那種機關事業單位,人家一看就是公事公辦的。”
![]()
2
實際上,這個“公車私用”之所以引起熱議,甚至有不同的聲音。
其中至少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個是公車如何停放的問題。
特別是使用公車出差,總會有吃飯或休息的時候,如何停放公車?就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把車停到合適的地方,防止“公私不分”的問題。
再一個是“公”與“私”的“順便”界限問題。
比如,吃飯本身是私事,但因公吃飯可以算作是公事。如果吃飯時順便買了些東西,或者利用非工作時間在餐館里休息、娛樂了一下,又是不是變成了私事?這個“順便”的界限如何清晰確定?
實際上,吃喝、娛樂,等等,是非常敏感的事情,容易引起關注。一旦加入公車之因素,就更加引起關注。
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將自己置于說不清的境地,也就是“瓜田李下”。
3
有位經常下鄉出差的機關領導說,自從推行公務活動“零接待”制度以來,他每次下鄉辦事,要么迅速辦完之后返回機關用餐,要么就自己找個餐館吃個便飯,反正就是最大限度地不與基層在一起吃飯。
如此就非常簡單,一方面不存在由基層單位協助用餐的問題,既要反復交代基層不要超標、不要超標,又要考慮掃碼交費的各種流程與留痕,還省去了基層領導要不要陪同的煩惱。
另一方面直接填個差旅報銷單,回單位領取差旅補助即可,不管我自己吃了多少,反正就補助那么多錢。你不管我,我不管你,大家各自安好。
所以說,出差吃飯越簡單越好,就是自己吃飯、自己付錢,回單位領補助即可。
包括基層協助安排用餐,其實都沒有必要,現在吃飯已經不是什么問題,到處都是餐館,手機隨便下單,多簡單的事情。
4
因此,公車出差,越簡單越好,路線簡單,停放簡單,嚴格按照規定的路線與停放要求,就不會犯錯。
當然,從法律角度來講,還可以更加細化公車使用的有關規定,比如可以進一步細化停放、順便等方面的詳細標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