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今天網上一個當眾砍狗的新聞(上午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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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下午,成都市龍泉驛區西河街道翠竹路附近,一只哈士奇被一男子當街砍傷身亡。10月11日上午,@現代快報 記者電話聯系了當地西河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此事還在處理中。
據現代快報記者了解,事情發生在10日下午3點多,一家商鋪店主突然持刀砍向路邊一只哈士奇,導致哈士奇脊柱受傷現場血流不止。接到報警后,派出所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并將哈士奇送往寵物醫療機構救治,但最終狗沒救回來。這名店主隨后也被警方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就因為這個當眾砍狗的行為,店主個人信息遭泄露,頻頻遭電話騷擾,店鋪被迫關閉。
“店主突然持刀砍向路邊一只哈士奇”,此種情況要么店主精神不正常,要么就是其他原因。
今天下午14點40分,該砍狗事件蓋棺定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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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四川成都龍泉驛區人民政府西河街道辦事處發布情況通報:2025年10月10日15時許,龍泉驛區西河街道翠竹路發生一起犬只傷人后,犬只被砍傷事件。
經走訪調查,現查明:當日14時40分,一無主中型犬只進入翠竹路一商鋪內撕咬店主飼養的家禽,并攻擊前來制止的店主何某某,致其左手手臂受傷,何某某遂使用刀具將犬只砍傷。目前,傷者何某某已前往醫院就醫,并注射狂犬疫苗。受傷犬只經社區工作人員及公安派出所立即送往寵物醫院,醫治無效后,由農業農村部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無公害處理。|
很顯然,這是一條未牽繩的流浪狗。流浪狗私闖民宅,毀壞財物,店主奮起反抗,和流浪狗進行了頑強的斗爭,最終店主受傷,流浪狗死亡。
店主的行為不論從緊急避險還是從正當防衛角度來說,都是說得過去的。至于有杠精說“超過必要限度”的問題,我認為這個是沒辦法把握的。你不把狗消滅了,狗肯定是要反過來咬人的。面對一條傷人的流浪狗,讓被咬的人保持理性冷靜和溫柔,這種話只能是狗說出來的。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店主當街砍狗情景只是整個劇情中的一個橋段,而這個橋段之前還有另外的橋段,不關注前面的橋段,漠視打狗的原因談砍狗那是很不道德的,說難聽點,只通狗性而無人性。
如果非要說店主砍狗有錯誤的地方,那就是不應該當街砍狗,這行為確實有點血腥,算是一個錯誤吧,正確的做法是找個安靜無人的地方打狗。但這個小錯和自救自保來說,就是微不足道了。
而從目前流浪狗的屬性來說,也不存在財產權侵害的問題,因為沒有狗主人,就不存在財產權的侵害問題了。不管是狗還是店主的雞,都算財產,而不是生命,何況這還是一個無主的狗,連財產都算不上。店主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非要承擔責任,那就是罰酒三杯壓壓驚。
網絡大V“帝吧官微”對此事件也發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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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吧官微:“流浪狗把店主養的雞咬死了,店主驅趕過程中又被咬傷,憤而將流浪狗砍傷。這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嗎,為什么要打電話騷擾店家,甚至給店主送了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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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極端行為不用該管一管嗎?”
這才是重要的問題。在人家店門口擺放花圈的行為,明顯違法,建議當地公安機關對擺放花圈者予以拘留。成都龍泉驛區絕不是無法無天之地,也不應該成為無法無天之地。來看一則擺放花圈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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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討債力度,擺放花圈,最終被公安機關拘留。比起今天的新聞來說,討債擺花圈還“情有可原”,這個都拘留了,何況本新聞事件的擺花圈?建議龍泉驛區公安機關趕緊行動起來,對擺放花圈者予以行政拘留。
流浪狗流浪的時候,愛狗人士們就像死了一般,沒有人將流浪狗帶回家養;流浪狗被打死了,網上仿佛如喪考妣,狗孝子們一個個蹦出來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你們但凡有一點點愛狗之心都應該將狗帶回家好好養,給它們一個溫暖的家,這才是真正的善良,否則就是裝逼的偽善。
截至2025年,中國流浪狗數量大約5000萬只,從網上的愛狗人士賬號覆蓋面看,每個愛狗人士領養一只流浪狗,立馬就能解決流浪狗的問題,從此流浪狗也不擔心被人打死了,愛狗人士們也不用在網上干嚎了。
我國每年約有4000萬人次因貓狗咬傷就診,其中狗咬傷占比約78.3%,對應約3132萬人次;這其中流浪狗是主要致傷源。而流浪狗一旦咬人,原狗主人都TMD死了,基本上就是被咬的人自己承擔損失,而流浪狗也因此就被打死。從這個角度說,愛狗人士也應該獻出一點愛心將流浪狗領回家好好待它。
社會上的流浪狗一日不清除,就一日不能擺脫咬人的危險,全社會都在承擔著這巨大的風險,流浪狗之患該引起重視了。
最后要提醒廣大網友,各地都有養犬管理條例,條例中狗的管理部門清清楚楚,如狗患問題嚴重,直接電話12345投訴主管部門,或者向紀委反映主管部門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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