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2025年10月13日),司法部發布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整治“亂檢查”“亂罰款”專題,此次發布8個典型案例,其中有涉及消防救援大隊違規設定罰沒指標的案件。
此次再次上榜。
案例五 河南某縣監督縣消防救援大隊違規設定罰沒指標案
【關鍵詞】
罰沒指標 以罰代管 規范考核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河南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在監督指導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時,發現近半年全縣23個街鎮消防領域行政處罰案件呈“整齊化”特征,每月處罰案件數量穩定在2~3件,罰款金額集中于2000-2500元區間。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高度關注此反常情況,依法啟動執法監督程序。
【監督處理】
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在與執法人員談話中得知,縣消防救援大隊通過微信工作群下達“月度指標”,要求各街鎮必須完成“行政處罰不少于2件、罰款金額不少于2000元”的硬性任務,并設置“群接龍打卡+月末通報”的考核要求。據此,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向縣消防救援大隊出具《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要求其立即取消處罰數量、金額考核要求,糾正以罰款為目的的執法導向,規范考核指標體系,杜絕以罰代管、執法不規范不嚴謹等問題。
【典型意義】
設定罰沒指標,背離行政執法初衷,嚴重影響行政執法的嚴肅性與權威性,損害政府公信力。《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明確要求,嚴禁下達罰沒指標。本案中,某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局敏銳察覺行政處罰案件的異常特征并深入調查,監督縣消防救援大隊限期整改,從根源上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有力糾正錯誤的執法導向,彰顯了行政執法監督在主動發現和糾正執法偏差、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