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號,白天輝被執行死刑前的最后半小時,與妻子和孩子見了面,妻子問他骨灰怎么處理,白天輝他說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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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問起家族信托是不是被沒收了,他平靜的回答按法律辦,他沒有哭,也沒有求情,因為他知道現在后悔已經來不及了!就說了這兩句話,聽起來很冷淡,其實是因為他心里早就空了,錢沒了,權沒了,連最后一點人情味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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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華融工作時掌握著項目審批的權力,從2014年到2018年期間,他多次為他人提供便利、批準貸款,總共收受了11.08億元,這并非偶然貪占小錢,而是把國家資金當作自己的提款機使用,2019年他被抓獲,2024年一審判決死刑,2025年二審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指出,由于數額特別巨大、造成損失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判處死刑不是例外情況,而是必要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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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賴小民收錢十七個億才判死刑,白天輝收錢十一億也要判死刑,關鍵在于他們做的事情,他們把金融審批權力當成自己的工具來用,賴小民是第一個被這樣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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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輝就是第二個,法院現在不考慮立功表現,只看涉及金額大不大和造成后果重不重,華融公司那時候虧損上千億,跟這些人的行為有很大關系,貪腐不只是個人犯錯誤,它是能把整個系統搞垮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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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兒子詢問信托的事情,表明家里人還在考慮保全財產,但法院早就明確表示,贓款和利息一律會被追繳,就算有人設立一個信托的殼子,只要錢是非法所得,結構再復雜也起不了作用,這幾年監管越來越嚴格,信托已經不是避風港,反而成了重點盯防對象,《信托法》和《反洗錢法》都進行了升級,想通過設計手段來規避法律,基本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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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在紀錄片里提到,賴小民那種只看業績不顧風險的做法,他也跟著學,審批不是為了控制風險,只是為了完成KPI,權力在他眼中不是責任,而是加速工具,這種思維方式才是腐敗的根源,你以為他在貪錢,其實是在用權力換取速度,結果把自己也搭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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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公眾關注的焦點是這筆資金能否成功追回,相關部門是否會定期公布追繳進展,以及是否將建立新制度來堵塞管理漏洞,比如在審批環節實行雙人復核機制,確保操作流程全程留痕,同時法律界正在探討經濟犯罪判處死刑的明確標準,需要形成統一規范以指導司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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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后說“隨便”,這不是瀟灑,是徹底放棄,骨灰怎么處理都行,信托被沒收也無所謂,他一生追求的東西全都崩塌了,唯一還能說出口的只有“按法律辦”這四個字,因為那是唯一不會欺騙他的東西,法律沒有給他留下后路,他也沒有給自己準備退路。
說實話,我覺得他最后那句話比那些喊冤的人更真實,他知道自己沒戲了,也不裝了,有些人臨死還要演一出悔過戲,他連演都懶得演,也許這才是最狠的結局,不是被判死刑,而是連最后一口氣,都提不起勁去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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