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的智慧停車,給城市形象加分 圖源網絡車輛亂停放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難度 圖源網絡
近期,“智慧停車”話題在多地持續升溫,相關討論內容引發廣泛關注,“收費是否合理”“剮蹭誰來負責”“欠費有無影響”成為市民普遍關切的三大核心焦點。
針對這些民生疑問,羊城晚報“記者幫”多方走訪政策部門、法律人士及行業從業者,結合全國性政策文件與實際案例,對智慧停車爭議進行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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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一:停車收費有依據嗎?政策、法律雙明確
“路邊停車收費有官方依據嗎?”這是市民討論最多的問題。“記者幫”查閱發現,智慧停車收費的合法性可從國家與地方政策中,找到明確支撐。
從國家層面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城市道路范圍內,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可施劃停車泊位”;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提出,通過差別化收費抑制不合理停車需求,提升公共道路資源利用率;財政部等部門發布的《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則明確,“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若資源稀缺,應實行有償使用”。
各地也有相應落地政策,多數城市出臺的《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管理條例》均指出,“道路停車泊位屬于市政公共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廣東格厚律師事務所盧衛國律師認為,多地自2010年后便由發改部門制定停車收費標準,至今已實施十余年。泊位經營權歸政府,運營單位通過公開招標獲得運營資格,其明示收費標準和繳費方式后,車主使用泊位即形成服務合同關系,拒交費用構成違約。”他補充認為,此類糾紛屬于民事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或民事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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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二:交了車船稅為何還要交停車費?剮蹭責任誰承擔?
“已交車船稅,為何還要額外付停車費?”“停在收費泊位被剮蹭,運營單位管不管?”這兩大疑問凸顯市民對收費性質與服務范圍的誤解。
對此,交管部門回應:“車船稅是稅務部門征收的財產稅,用于車船管理與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停車費是運營單位收取的公共資源占用費,基于道路資源稀缺性,用于補償個人對公共資源的占用,專項投入智能設備維護、人員調度、交通秩序優化等泊位管理工作,二者性質完全不同。”
至于“剮蹭責任”,一位停車行業從業者表示:“路邊收費泊位僅提供臨時停放服務,不包含車輛保管責任。車主停放車輛時,需自行做好車輛安全防護,若發生剮蹭,應第一時間聯系交警部門定責,而非要求運營單位承擔保管賠償責任。”
焦點三:欠費真的“無影響”?多地案例敲響警鐘
“不繳停車費也沒事”的說法在網絡上流傳,事實果真如此嗎?業內人士透露:各地停車運營單位針對欠費車輛有明確催繳措施,包括“委托ETC代扣、公示欠費車輛信息、向法院提起訴訟等,不會放任欠費行為。”
全國范圍內的案例也印證了欠費的后果:2024年6月,廣東順德樂從鎮某科技公司起訴長期欠費車主,法院判決車主支付欠費、利息及訴訟費,二審維持原判并強制執行;同年9月,廣東佛山禪城區停車公司起訴車主,同樣勝訴;同期廣東鶴山也發生類似起訴事件,最終以車主履行繳費義務收尾。此外,陜西西安、湖北武漢、湖南邵陽、山東菏澤等地,均有停車運營單位通過訴訟成功追討欠費的案例。
停車問題關乎城市運行效率與市民出行體驗。業內人士建議,政府需通過科學差異化定價,平衡市民停車需求與公共資源利用效率;運營單位應提升服務透明度,確保訂單準確、收費公開,同時優化繳費流程,減少市民操作困擾;車主則需樹立“有償使用公共資源”意識,按規繳費,避免因小失大影響個人信用或面臨法律追責。只有政府、運營方、車主三方協同,才能讓智慧停車真正服務于城市發展,惠及更多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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