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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仔小喬 圖片來源:網絡
出品|搜狐科技
作者|張 瑩
編輯|楊 錦
一擲千金的80萬元打賞,換來“演唱會坐我頭上”的空頭支票和一系列未能兌現的承諾。當“榜一大哥”一紙訴狀將網紅告上法庭,這筆巨額打賞究竟該不該退?
10月15日,網紅旺仔小喬的“榜一大哥”發視頻稱“已經委托律師正式起訴旺仔小喬。
此前曝光的律師函顯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主播行為構成欺詐性誘導消費,受欺詐方有權請求法院撤銷相關民事法律行為。
從刑法角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若查明存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財產且拒絕返還,涉案金額超五十萬元,可能涉嫌構成“數額特別巨大”的詐騙罪,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罰。
對于這一案件,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云庭律師對搜狐科技分析,相關事實不一定能構成詐騙,因為詐騙是要以虛構的事實去騙取他人錢財。
他還指出,民事上的欺詐性誘導充值,關鍵還是要有欺詐行為,單純的沒有履行承諾,不一定構成欺詐,但法院有可能會認定違約,也就是違反了服務合同中的承諾,要求返還部分充值。
北京安晴佳翔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宋佳也認為,在刑事層面,構成“詐騙罪”的門檻極高,可能性較低。她認為,在民事層面,構成“欺詐”的可能性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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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一”起訴,80萬打賞承諾成空
10月15日,網紅旺仔小喬的“榜一大哥”發視頻稱“已經委托律師正式起訴旺仔小喬,結果和錢并非最重要,無法忍受多次被欺騙。”
此前,該粉絲已于7月31日向旺仔小喬發律師函,稱要求旺仔小喬全額返還充值打賞款80萬元,若律師函送達起5日之內不履行義務,將起訴旺仔小喬。
據媒體報道,該粉絲曾在社交平臺公開律師函。律師函顯示,2024年10月26日加入“旺仔小喬”粉絲團,因其在抖音直播過程中聲稱“消費升至20級燈牌可添加私人微信”誘導委托人打賞,粉絲基于對添加私人微信的合理期待持續向抖音平臺充值并向“旺仔小喬”打賞。
然而,旺仔小喬僅在抖音平臺后臺與委托人聯系,并多次向粉絲表示“多幫我看看男廳、多看看女廳簽約歌手(在貴方語音廳消費)”“我開演唱會的時候你別坐第一排了你來坐我頭上”;向委托人承諾提供演唱會門票;保證過年期間線下見面、提供簽名等。
該粉絲累計向抖音平臺充值人民幣80余萬元,其中50余萬元充值款項全部用于在貴主播直播間的打賞消費(打賞至貴主播抖音賬號“旺仔小喬”“小喬旺仔”)、剩余 30余萬元充值款項用于貴方抖音語音廳的打賞消費。截至本函發出之日,貴方未履行任何一項承諾。
律師函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主播行為構成欺詐性誘導消費,受欺詐方有權請求法院撤銷相關民事法律行為。
從刑法角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若查明存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財產且拒絕返還,涉案金額超五十萬元(委托人充值達80余萬 ),可能涉嫌構成“數額特別巨大”的詐騙罪,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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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詐騙門檻高,或構成民事欺詐
對于這一案件,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游云庭律師認為,相關事實不一定能構成詐騙,因為詐騙是要以虛構的事實去騙取他人錢財。
“而主播在直播間所提供的這些承諾,其中有一個演唱會他確實是在辦的,只是取消了,至于說線下見面這些,是不是有其他不能見面的原因?有待調查。另外將來是可以履行的,所以這樣一個事實要定詐騙,技術上是有一些難度。”
游云庭認為,關于民事上的欺詐性誘導充值,在訴訟中可以看雙方的舉證,欺詐性誘導關鍵還是要有欺詐行為,單純的沒有履行承諾,不一定構成欺詐,但法院有可能會認定違約,也就是違反了服務合同中的承諾,要求返還部分充值。
游云庭指出,打賞不是贈予,打賞屬于服務合同接受服務的對價。
“至于加微信參加演唱會這樣一些承諾,也是服務合同中提供服務的一部分,如果沒有履行的,打賞人可以追究主播的違約責任。”
北京安晴佳翔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宋佳也認為,在刑事層面,構成“詐騙罪”的門檻極高,可能性較低。她認為,在民事層面,構成“欺詐”的可能性較高。
她分析道,法律上的“欺詐”需滿足四個要件:主觀故意、欺詐行為、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
在本案中,如果“榜一大哥”能夠提供充分證據(如直播錄屏、聊天記錄)證明,主播明確作出了“打賞至某級別可獲得特定回報”的承諾,且其正是基于該承諾才進行高額打賞,而主播自始無履行意愿或根本未履行,則其行為模式高度符合民事欺詐的構成要件。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很可能支持“榜一大哥”的訴求,撤銷該打賞行為,并判令主播返還相應款項。
“而刑事詐騙罪的成立,不僅要求有‘虛構事實’的行為,更關鍵的是要證明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為目的’。”
宋佳補充道,在本案中,除非有極其確鑿的證據證明,主播純粹以“騙錢”為目的,虛構完全不可能實現的承諾誘使粉絲打賞,且得手后即逃匿或完全失聯,否則本案最終以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性較小。
關于直播平臺對打賞人的保護,游云庭分析道,“由于平臺可以從主播獲得的打賞中獲得很高的分成,所以天然的在利益和立場上是和打賞人不在同一戰線。”
游云庭表示,對于小額打賞,打賞人如果認為受騙或者主播沒有履行承諾的,可以向平臺投訴,如果平臺不接受的,可以向消保委或者政府監管部門去做投訴。但對于大額的打賞,除非出現特別離譜的情況,否則一般情況下打賞人建議還是走司法程序,直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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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編輯 |曹倩審核|孟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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