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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客戶端對此案的報道,圖源:截屏
"股東強行罷免董事長、偽造協議提起虛假訴訟、緩刑期間發動網絡圍剿......"在近日舉行的一場"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研討會上,福建華亞集團的遭遇令與會專家震驚。這家曾經生機勃勃的民營企業,在經歷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侵害后幾近崩塌。
而來自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高校的專家們指出的民事、行政、刑事三大維權路徑,能否成為挽救民企于水火的救命稻草?
股權之爭:從親情合伙到反目成仇
1999年,許長球在福建長樂創辦華亞紡織,帶領家族成員擠在租來的廠房里日夜奮戰。那段"白天當老板,晚上睡地板"的歲月,是中國無數民營企業的創業縮影。家族成員齊心協力,讓華亞迅速成長為跨鋼鐵、紡織、房地產的實業集團。
然而,危機的種子早在2005年就已埋下。許長球將股份"半賣半送"分配給五位親屬,這本是家族信任的體現,卻成了日后控股權爭奪的導火索。"一致行動協議規定違約要支付10倍出資額的違約金,甚至明確標注'涉刑羈押補償1000萬元/年',這哪里是協議,分明是一份'戰爭宣言'。"談及華亞集團小股東簽訂的《一致行動協議書》,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如是評價。
這場股權爭奪戰幾乎囊括了民營企業內部糾紛的所有典型元素:親情反目、協議陷阱、股權迷局。更令人震驚的是,原本應當維護公正的司法程序,竟成了侵吞股權的工具。林為民等人通過倒簽協議、隱瞞事實等手段,在法院未通知關鍵當事人的情況下獲得了有利判決。這種將司法程序武器化的行為,已經超出了普通的商業糾紛范疇,是對法治底線的公然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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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之困:量刑失衡與網絡圍剿
如果說股權爭奪是內部治理的失敗,那么隨后的維權之路則暴露了外部營商環境的深層問題。
在股權糾紛中,林為民等人通過精心設計的股權騙局,利用司法程序的漏洞提起虛假訴訟。2018年,他們通過倒簽協議、隱瞞事實等手段,在馬尾法院未通知關鍵當事人的情況下,獲得了對其有利的判決,致使雙方反復糾纏四年之后華亞集團才被法院判決確立大股東地位。連大有在研討會上強調,這種將法院作為詐騙工具的行為,是典型的"三角詐騙",不僅侵害企業權益,更直接沖擊司法秩序與公信力。
更令人憂心的是,"企圖侵占估值數千萬元的股權,最終卻只判三緩四、罰金3萬元,這樣的判決如何形成震懾?"連大有的發問道出了許多民營企業家的憂慮。這一紙判決存在"量刑失衡"問題,導致的犯罪成本與收益嚴重倒掛,無異于變相鼓勵違法犯罪。
與此同時,一場網絡圍剿悄然展開。林為民在緩刑期間脫離監管,指使黑媒體、網絡水軍發布大量攻擊華亞集團的帖文,妄圖抹黑華亞集團和許長球,以達到逃脫刑事制裁的目的。連大有指出,民營企業不僅要應對線下的法律訴訟,還要面對線上的輿論絞殺,這種"司法+輿論"的雙線作戰讓企業維權之路雪上加霜。
當前,利用網絡輿論干擾司法已成為侵害民企權益的新手段。在某知名餐飲連鎖品牌的股權糾紛中,同樣出現了專業水軍團隊通過制造虛假輿情向司法機關施壓的情況。當網絡空間成為法外之地,當"按鬧分配"沖擊"依法維權",受損的不僅是單個企業,更是整個營商環境的基礎。
破局之道:法治護航與制度保障
華亞集團的遭遇并非個案,它折射出中國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2025年《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施行,正是對這一問題的制度性回應。
據連大有介紹,在此次研討會上,專家們為民營企業維權指明了三條路徑:民事起訴、行政投訴、刑事控告并舉。但這套"組合拳"能否發揮威力,仍取決于執法司法機關的作為。對于虛假訴訟,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更要深究背后的利益鏈條;對于網絡誹謗,平臺方的責任不容回避;對于量刑失衡,檢察機關應當充分發揮監督職能。
連大有特別指出,法律的完善只是第一步,關鍵在于落實。只有當每一起股權糾紛都能得到公正審理,每一起網絡誹謗都能快速遏止,每一起虛假訴訟都能被嚴厲追責,民營企業才能擺脫不法干擾,重回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華亞集團的遭遇是一部民營企業維權的教科書,更是一面營商環境的照妖鏡。當虛假訴訟能夠輕易得逞,當網絡誹謗無需付出代價,當犯罪行為處罰不痛不癢,再美好的法律條文都將成為一紙空文。
營商環境建設已經進入深水區,我們需要的不只是制度的完善,更是執行的剛性。司法機關要敢于向侵害民企權益的行為"亮劍",讓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監管部門要主動作為,打破"九龍治水"的困局;企業自身也要完善治理結構,筑牢"防火墻"。
唯有如此,華亞集團的悲劇才不會重演,民營企業才能真正成為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生力軍。
文章綜合中國商報、新華網客戶端、中華網等官方媒體報道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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