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行政非訴執行審查,既是司法權對行政行為的有效監督,也是推動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機制。
近日,恩施市法院在審查一起由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執行的行政非訴案件中,堅持能動履職,成功在執行立案前促成行政爭議圓滿化解,讓司法溫度在定分止爭中充分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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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監局的行政執法人員在開展日常檢查工作時,發現某桃片糕店將其收購的散裝野生葛根粉密封包裝,自行制作食品標簽粘貼在外包裝上,標簽上載明的生產許可證號已經過期,且未標注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及生產經營者名稱等信息,其行為違法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行政機關經調查后依法作出對其予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因該桃片糕店的經營者未在法定期限內向相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亦未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市監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并未局限于形式審查,而是立足“實質化解爭議”理念,首先對行政處罰決定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了全面審查。經審查,確認該行政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然而,在作出準予強制執行裁定前,法官考慮到經營者向某可能因法律意識淡薄、對違法后果認識不清而未履行義務,遂主動約談向某,開展面對面溝通。
溝通中,法官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具體條款,向向某深入闡釋其經營行為的違法性,明確告知食品安全標簽規范的重要意義,以及拒不履行行政處罰可能面臨的信用懲戒、強制執行等法律后果。同時,法官耐心傾聽向某訴求,針對其提出的問題困惑逐一解答,引導其樹立合法經營意識。
最終,經過法官的釋法明理,向某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當場表示愿意主動履行義務,并全額繳納罰款。隨后,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法院撤回了執行申請,該起行政爭議在執行立案前得以成功化解。
該案的圓滿處理,是恩施市法院踐行行政非訴實質化解理念的生動實踐。一方面,通過司法審查精準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以“零容忍”態度筑牢食品安全防線,有效規范市場經營秩序,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另一方面,秉持能動履職,將溝通、釋明、教育工作貫穿案件審查全過程,既維護了司法權威與法律剛性,又體現了司法的人文關懷與溫度,促使當事人從最初的“消極抵觸”轉變為“主動履行”,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政和”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恩施市法院將持續深化行政非訴執行審查工作,不斷完善府院聯動化解機制,在依法監督、支持行政機關執法的同時,更加注重源頭預防和實質化解行政糾紛,以高質效司法賦能社會治理現代化,為轄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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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行政庭
作者丨陳雨點 唐 苗
美編丨喻靖堯
初審丨張 森
復審丨黃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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