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決定
(2025年10月31日鹽城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姚寧為鹽城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任命仇軍、徐平、張莉莉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徐江、施悅、周琳苒、胡廷霞、陳紅霞為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孫靜、李靜靜為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決定免去張步勝的鹽城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職務。
免去楊越華、王彥的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來源:鹽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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