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11月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易(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楊易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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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易 資料圖
公開簡歷顯示,楊易,1962年5月出生,漢族,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南省桃源縣人,大學學歷。
楊易長期任職常德市,歷任桃源縣副縣長,常德市旅游局副局長,石門縣委常委、副縣長,常德市城管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2009年任澧縣代縣長,后當選縣長。
2013年,楊易任鼎城區區長,2016年任鼎城區委書記,后兼任常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19年明確為二級巡視員。
2020年8月,楊易任常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后卸任。
2025年2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楊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為官不廉,濫權妄為
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2025年10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楊易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楊易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為官不廉,濫權妄為。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借貸,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違規決策,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楊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楊易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李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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