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被拆了多年,卻連告誰都不知道,這官司可怎么打?近日,圣運律師就成功代理了一起圍繞“誰拆了廠房”展開的維權拉鋸戰。來自天津市的委托人,在圣運律師的專業助力下,成功從一審“證據不足被駁回”的困境中突圍。圣運律師不僅鎖定了真正的責任主體,更為后續索賠掃清了關鍵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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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件:廠房莫名被拆,維權先遇被告難題
數年前,劉先生從天津市某區一農工商公司租下一塊地,并在上面建起了廠房。劉先生去世后,廠房的實際管理人就成了他的妻子和兒子小劉。他們還把廠房租給了案外人李某,日子也算過得安穩。
可變故突然到來。村委會找到小劉和母親,稱這塊地要被收回用于城鎮建設,要求他們盡快騰空廠房——要么自己拆除,要么交給村委會助拆,還承諾之后會給補償款。小劉和母親沒多想,覺得是正規項目,便趕緊通知租戶搬離,自己也清空了廠房里的東西,之后就告訴村委會“可以處理了”。
令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幾個月后再去查看時,廠房已被拆得干干凈凈,而村委會之前承諾的補償款,一拖就是好幾年。直到幾年后,村委會才拿出一份補償方案,可金額遠低于他們的預期。
小劉和母親又氣又急,想找拆房主體討個說法,卻陷入“踢皮球”的困境。村委會稱,廠房雖是他們拆的,但補償款得找政府要;而政府卻辯稱,拆房是村委會的自主行為,跟政府沒關系。
沒辦法,二人只能先嘗試通過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尋找線索。折騰了大半年,終于以“確認鎮政府強拆違法”并索賠800余萬元為由,將鎮政府告到了區人民法院。可一審法院認為,他們拿不出鎮政府實施強拆的直接證據,最終裁定“駁回起訴”。
維權剛起步就碰壁,小劉和母親感到十分無助。經人介紹,他們找到了在拆遷維權領域經驗豐富的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最終,他們委托圣運專業律師介入此案,希望能找出拆房的幕后責任主體,找到真正的被告。
02
維權啟動:圣運律師抽絲剝繭找證據,庭審中鎖定委托關系
“一審敗訴的核心問題,是沒說清楚鎮政府和拆房行為之間到底有什么關系。但從村委會說錢找政府要、政府主導城鎮建設項目這些細節來看,里面肯定有線索。”接手案件的圣運律師沒有著急啟動上訴程序,而是先把案卷里的協議、筆錄、答辯狀逐頁梳理,一點點挖掘其中的關鍵信息。
一、深挖證據鏈:從補償協議里找出委托痕跡
圣運律師在案卷中發現了一份關鍵文件——鎮政府與村委會簽訂的《拆除清理補償協議》。協議里寫得明明白白:鎮政府向村委會支付補償款,村委會負責拆除A、B地塊內的非住宅建筑,并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拆除、實現場清地平。圣運律師當即意識到,城鎮建設是典型的政府公共項目,政府出錢讓村委會拆房,這本質上就是行政委托。
緊接著,圣運律師又找到另一份重磅證據——公安局的詢問筆錄。在之前的案件中,警方曾詢問過村委會委員和鎮政府城建辦工作人員,二人都明確承認“廠房是因為城鎮建設,由鎮政府委托村委會拆除的”;公安局還出具了《行政答辯狀》,稱“此事屬于拆遷行為,不涉及違法犯罪,不歸公安管轄”。這些證據串聯起來,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拆房根本不是村委會的“自主行為”,而是受鎮政府委托實施的。
二、庭審攻堅:戳破政府“沒委托”的謊言
二審開庭時,鎮政府的代理人仍在辯解稱,政府沒有書面委托村委會拆房,這是村委會自己的決定,和政府無關。
對此,圣運律師當場拿出證據反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的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就算沒有書面委托,只要實際讓其他組織履行行政管理職責,就屬于行政委托。政府主導的城鎮建設是公共項目,受益的是全體公眾,村委會拆房正是在幫政府完成行政管理工作——這兩點完全符合‘行政委托’的條件,顯然存在關系。此外,圣運律師還提出質疑:如果真是村委會自主拆房,為什么要和政府簽補償協議?政府又憑什么給村委會支付補償款?這些細節都說明,政府才是拆房行為的真正責任主體。這番有力分析讓鎮政府的代理人啞口無言。很明顯,鎮政府與村委會之間的委托關系是真實存在的。
三、破解時效陷阱:證明“剛知道誰是拆房主體”
鎮政府還想以“起訴超過時效”為由駁回訴求。圣運律師立刻拿出庭審筆錄,展開反駁。小劉和母親直到去年底,在另一個案件的庭審中,才從警方的詢問筆錄里知道,拆房是鎮政府委托的。根據法律規定,起訴期限要從“知道拆房主體是誰”開始算。因此,到如今當事人提起本案訴訟,根本沒超過1年的法定時效。
03
案件判決:成功揪出幕后責任主體,終審認定政府是被告
本案歷經兩級審判,終于在圣運律師的努力下,代理意見得到采納。法院認定:鎮政府委托村委會拆除廠房,是本案適格被告;且當事人的起訴未超過法定時效,符合起訴條件。最終,法院判決:撤銷一審裁定,指令法院繼續審理本案。
得知這個結果,小劉和母親十分激動。被拆的廠房終于有可追責的部門,他們也終于有機會和政府好好談補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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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法律分析:拆房維權的幾個關鍵
結合本案,圣運律師總結出幾個關鍵法律知識。
一、“誰拆的房”怎么找?看委托關系是關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六條,“行政機關委托其他組織實施行政行為,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委托的行政機關承擔”。就像本案中,村委會是受鎮政府委托拆房,所以鎮政府才是適格被告。因此,維權時不能只看“誰動手拆房”,更要找“幕后指揮者、項目受益者”。
二、起訴超時效了嗎?
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一般是1年,但并非從“拆房當天”開始算,而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拆房主體是誰”開始算。本案中,小劉和母親在5年前只知道房被拆了,卻不知道是鎮政府委托的。直到去年底才查清真相,因此今年中旬的起訴并未過期。
三、“沒有書面委托”就不算委托嗎?不一定
不少行政機關會用“沒簽書面協議”否認委托關系,但法律上“實際委托”同樣算數。只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行為目的是“履行行政管理職責”(比如建設公共項目),二是受益對象是“社會公眾”(比如建設安置房),就屬于行政委托,責任必須由政府承擔。
05
律師提示
像“委托關系認定”“起訴時效計算”這類問題,老百姓很難準確把握。本案中,若沒有律師從補償協議、詢問筆錄里挖掘線索,根本無法鎖定鎮政府是被告。因此,盡早委托專業的拆遷維權律師,能幫助少走彎路、提高維權成功率。
本案從梳理補償協議、分析詢問筆錄,到庭審上論證“委托關系”、破解“時效陷阱”,每一步都離不開圣運律師的專業判斷。這也讓更多人看到:面對復雜的行政維權,專業律師不是“可有可無”,而是能從海量材料中找出關鍵證據、鎖定責任主體的“引路人”,讓老百姓在維權路上不再“摸黑前行”。
未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將繼續用專業與責任心,為每一位需要幫助的人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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