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康熙帝為和平統一臺灣,曾與盤踞在臺灣的明鄭政權進行長達十年的談判。但是,明鄭集團屢次以“獨立”為籌碼,觸碰國家統一底線。最終,康熙果斷出兵,放棄了“招撫為主”的策略,下令武力收復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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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1683年,澎湖海域的炮火終結了持續十年的談判僵局。當施瑯率領的清軍水師攻破臺灣明鄭集團的海上防線時,康熙皇帝也在紫禁城收到了戰報——這場耗時十年、歷經十次的和平談判,最終以武力方式畫上了句號。
因此,清初臺灣問題的解決,從來不是清朝朝廷的“武力偏好”,卻是鄭氏政權以“獨立”為籌碼,不斷挑釁國家主權、咎由自取的必然結果。當招撫與和平解決不了臺灣問題的時候,康熙的武力收臺不僅彰顯清廷維護統一的堅定決心,更給后人留下了“分裂必遭挫敗,統一勢不可當” 的深刻啟示。今天,本文筆者就為你講述這一切的緣由。
一 野心膨脹:鄭氏從“反清復明”到“割據自立”
1661年,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從事反清事業失敗的鄭成功,從荷蘭人手中收復臺灣,建立了明朝的反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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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這一年,鄭成功突然暴斃,留給權力接班人——兒子鄭經,不僅是一支強大的水師,更是一個政治難題:繼續反清復明,還是在臺灣偏安一隅。
鄭經在統治前期,延續父親鄭成功的“反清復明”事業,多次出兵福建、廣東沿海,甚至配合吳三桂的“三藩之亂”,對大清發動攻勢,一度收復部分州縣。
但清政府加強沿海防御,實行遷界禁海政策,切斷鄭軍的糧餉和兵源補給資源,這也使得明鄭軍隊在東南沿海的根據地缺乏穩固的后方資源,內部派系矛盾、糧食匱乏等問題凸顯,多次征戰都沒能站穩腳跟,最終只能收縮戰線,退回臺灣。
反清事業失敗的鄭經,在后期也走上自我墮落的路子。他被失敗陰影籠罩,頹靡不振,從理想路線走向了現實路線——保住鄭氏在臺灣的統治權,當一名“土皇帝”,以便能貪圖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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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鄭經在后期不再以恢復明朝為目標,卻將臺灣視為獨立割據的“海外王國”。他多次向清朝提出“依朝鮮例,稱臣納貢”,也就是要求清朝承認臺灣的獨立地位,僅保留名義上的宗藩關系,實質如朝鮮一樣的“獨立王國”。
二 底線思維:康熙的十年忍耐與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面對明鄭政權盤踞在臺灣的分裂行徑,康熙帝深知戰爭給民眾帶來的傷痛與損耗,極力從維護國家統一、減少百姓困難的大局出發,采取“寓剿于撫”的溫和策略,試圖通過和平手段來解決臺灣問題,實現兩岸的和平統一,這也體現一代明君的仁慈和遠見。
于是,在1662年至1673年這十余年間,清朝與臺灣的明鄭集團圍繞著臺灣的歸屬與未來走向,進行了多達九次和談。每一次和談,以康熙為首的清政府,都是懷著極大的誠意,派出了經驗豐富、能言善辯的使者,帶著精心擬定的談判條件前往臺灣,希望能借助懷柔政策和平解決臺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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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每一次和談,都是因為明鄭集團堅持臺灣與朝鮮一樣藩屬國獨立的立場,不斷挑戰國家主權底線。這不僅深刻反映清朝朝廷對國家統一的堅定追求,也暴露出鄭氏政權打著“反清復明”和“議和”為幌子,實質獨立的野心。
在這十年中,比較有代表性的談判是三次:
1662 - 1673年,清朝與鄭氏集團進行了九次和談,均因明鄭政權堅持“獨立”要求而失敗,比較有代表性是下面三次:
第一次談判(1667年):鄭經挑戰清朝法統
第一次談判是在1667年,清朝使者對鄭經提出的要求是,可以不剃發、臺灣內政自主,僅需要承認清朝的宗主地位。鄭經卻要求建立獨立年號,公然挑戰清朝的法統,于是談判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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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談判(1669年):明珠駁斥分裂要求
第二次談判(1669年):康熙帝進一步讓步,允許鄭氏“世守臺灣”,提出授予鄭經“靖海將軍”的封號。但鄭經仍堅持“朝鮮例”,要求“稱臣不剃發”,目的也是尋求獨立,使臺灣擁有如朝鮮一樣藩屬國的獨立主權地位。
面對鄭經的分裂祖國的要求,清朝使者代表明珠當場駁斥:“朝鮮乃外夷,臺灣本中國領土,豈能等同!”(《清圣祖實錄》),表達清朝追求國土統一的宗旨。
第三次談判(1674年):鄭經欲劃海峽而治
第三次談判(1674年):三藩之亂爆發,鄭經趁機聯合耿精忠進攻大陸沿海,占領漳州、泉州等地。之后,鄭經甚至派使者對康熙朝廷轉達提出“劃海峽而治”,還要求清廷承認明鄭政權對東南沿海的實際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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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集團的要求,徹底暴露借助談判擴充實力的野心,欲想獨立建國的野心,最終令談判中斷。
在這十年談判中,清朝朝廷為了懷柔招撫明鄭政權率領臺灣和平回歸,是付出了巨大代價的。
當時,沿海地區實施“遷海令”,將六省居民內遷30至50里,制造無人區,借此切斷鄭氏物資供應,在經濟上封鎖臺灣明鄭政權。
但清政府的“遷海令”,使沿海地區的經濟遭到了沉重的打擊,原本繁榮的漁業、商業和手工業瞬間陷入了停滯,使得清朝財政收入嚴重銳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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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鄭氏集團通過走私貿易,繼續維持生存,甚至利用清朝內亂的三藩之亂,趁機擴張勢力。
在談判中,康熙也做出了諸多的妥協和讓步:允許鄭氏家族世代留駐臺灣,不干涉其在臺灣的統治地位,甚至同意清軍“不登岸”的特殊條件 。
但清朝的妥協和讓步,始終有一條不可逾越的底線——臺灣必須納入中國版圖,接受中央政府管轄。但鄭經卻屢屢以尋求臺灣與朝鮮一樣“藩屬國”地位為理由,拒絕談判與和平回歸。
明鄭集團這一要求,乃徹底觸碰了康熙帝的底線。朝鮮自古為獨立國家,臺灣自秦漢以來便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鄭經要求臺灣與朝鮮一樣獨立地位,本質也就是要分裂國土,把臺灣打造為獨立王國,這在康熙看來是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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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康熙皇帝明確表態:“朝鮮系從來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 ,這一針見血地戳破了鄭氏集團的分裂企圖,表達維護臺灣是中國國土的決心!
拒絕與清朝朝廷和談的鄭經,在康熙八年(1669年)進一步宣稱要“于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 ,甚至自封“東寧國主”,儼然要把臺灣變為獨立王國。
十年談判的徒勞,再加上明鄭集團咄咄逼人的分裂國土行徑,康熙帝逐漸意識到:“若不剿滅,終為禍根”。這也就是說和平統一變為了空想,只有用軍事力量,才能對付頑固的分裂勢力,統一臺灣收復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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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時機到來:內亂給康熙送上“武統”窗口期
在康熙二十年(1681年),鄭經病逝,臺灣內部因為爭權爆發內亂。當時,權臣馮錫范仿效東漢末年年的外戚專政,發動東寧之變,廢掉了鄭經立的太子鄭克臧,立自己的女婿,十二歲的鄭克塽繼位為傀儡,自己掌握臺灣明鄭政府的大權。
當康熙平定三藩之亂,內部統治穩固,也終于騰出手來解決臺灣問題。再加上他認為臺灣的東寧之亂,政權由馮錫范、劉國軒把持,內部矛盾重重,軍心渙散,正是武力統一的最佳時機。
于是,康熙在朝廷力排眾議,任命熟悉臺海局勢投降清朝的施瑯為福建水師提督,負責攻臺的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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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一擊制勝:施瑯平臺與戰后善后的智慧
經過一番準備,在1683年六月,施瑯率領水師2萬余人、戰船300余艘,乘風破浪,向臺灣的澎湖進攻。施瑯巧妙借用臺風季節的天時,向臺灣的澎湖發起猛烈進攻,一舉攻破明鄭集團的海上防線。
當消息傳到明鄭集團之后,明鄭集團的文武官員也深知澎湖是臺灣的海上屏障,一旦失守,臺灣本島便無險可守,自然失去了抵抗意志。再加上施瑯“誓不報私仇”承諾和招撫政策下,鄭克塽為首的明鄭集團決定歸降。
施瑯占領臺灣之后,也履行了康熙招撫政策,對被俘官兵優禮相待,釋放傷殘士兵回臺傳遞招撫之意,這也使得臺灣民眾 “莫不解體歸心”,主動愿意歸順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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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鄭克塽奉表納降,呈交延平王金印和戶口土地冊籍,宣告割據政權的終結。在1683年8月13日,施瑯率領軍隊登陸臺灣,正式接受了明鄭集團最后殘余勢力的投降,標志清朝軍事武力統一臺灣的勝利,被分裂22年的臺灣重新納入中國版圖,實現了國家的完全統一。
康熙在實現海峽兩岸統一后,設立臺灣府,隸屬福建省,徹底將臺灣納入國家行政體系,對臺灣進行深層次治理,這為后世對臺灣的主權屬于中國奠定了法理基礎。
結語
回顧清初跨越二十二年的臺灣統一歷程,我們可以看到康熙始終是最大限度爭取和平統一,對明鄭集團分裂臺灣的做法都是懷柔政策。
但在長達十年的談判中,明鄭政權始終以“獨立”為籌碼,決絕統一,尋求獨立建國,這觸犯了清朝談判的底線和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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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在康熙帝的堅定決心和正確領導下,清朝通過武力統一了臺灣,結束了鄭氏政權的分裂統治,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為中華民族多民族融合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清初康熙帝反對明鄭政權的“臺獨勢力”和統一臺灣的行動,成為了中華民族團結統一、反對分裂的生動教材,激勵著后人不斷為國家的繁榮富強而努力奮斗。我們由此總結,任何分裂國家的圖謀,如明鄭集團的分裂行徑一樣,違背了中華民族意志和歷史發展趨勢,必然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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