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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國家衛健委印發《醫務人員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以下簡稱《清單(試行)》),進一步規范醫務人員的互聯網健康科普行為。新規在鼓勵支持醫務人員規范開展健康科普的基礎上,列出了十個“不得”,包括“不得發布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違背,損害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損害衛生健康行業形象的內容”等。
《清單(試行)》發布后引發業內熱議。復旦發展研究院研究員、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副所長王帆向“醫學界”表示,該負面行為清單的制定,針對的是當前互聯網健康科普領域存在的部分突出問題,例如虛假健康信息、夸大宣傳、誤導公眾等現象。“新規清晰劃定了健康科普工作的‘紅線’,明確了醫務人員科普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行為底線。”王帆強調,但這絕非禁止醫務人員開展正規的健康科普工作。其核心目的,是引導醫務人員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為公眾提供更高質量的健康科普信息。能繼續對話合作、妥善管控分歧,將為雙邊關系注入更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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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十個“不得”,為健康科普劃清紅線
今年以來,上海、黑龍江、四川等地已陸續發文,肯定健康科普工作的實際價值并規范相關行為。
王帆向“醫學界”表示,從監管層面來看,互聯網健康科普的監管主要涉及兩方面:
一是對互聯網平臺的監管,二是對發布主體的規范。
8月1日,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綜合司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自媒體”醫療科普行為的通知》,主要從平臺治理的角度推動相關工作落地。
而從上海、四川等地的先行試點,到此次國家衛健委聯合多部門正式出臺《清單(試行)》,則是醫政主管部門對醫務人員的科普行為作出明確規范,進一步厘清了職責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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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試行)》/截圖自國家衛健委網站
具體來看,《清單(試行)》的要求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醫務人員開展互聯網健康科普時,必須明確自身身份的合法性與合規性。
例如《清單(試行)》第九條規定,醫務人員未向醫療機構報告的,不得以該醫療機構及其職能部門名義,或個人職務身份(包括任何可推斷單位及身份的相關標識、提示內容)開展互聯網健康科普。
王帆解讀稱,醫生的職業屬性與所在機構屬性不同——比如公眾對“一般內科醫生”和“知名三甲醫院的內科醫生”的信任度存在差異,若醫生以醫院身份或職務開展網絡科普,機構的專業性和品牌會為科普內容“加持”。
另一方面,《清單(試行)》對醫務人員發布的科普內容提出嚴格要求。如第四條明確規定,醫務人員不得宣傳推廣與崗位不匹配、超出本人專業領域的內容。
王帆解釋,這并不是否認有的醫生具備跨學科能力,而是當前醫學分科很細,盡管醫生都在讀書期間接受過各科基本的醫學知識學習,但隨著工作后專業細化,肯定是在某個領域有所專長,如果在另外一個領域完全沒有積累,“跨界”科普跨的太厲害,可能會有風險。“此前就有非婦產科等專業的醫生,借助婦科相關領域內容漲粉、吸引流量,這種行為可能導致科普內容不準確,甚至誤導公眾。”
此外,《清單(試行)》還明確醫務人員“不得濫用人工智能技術,發布未經核準真實性、科學性,或未添加顯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標識的健康科普內容”。
據王帆觀察,這兩年國內醫生在健康科普中使用人工智能技術的情況已十分明顯,不過,人工智能技術在健康科普領域的濫用可能引發潛在問題,比如一些人工智能生成的視頻中,人臉與嘴部動作可能不協調,導致內容的可信度和專業性大幅下降。
王帆強調,新規并非完全禁止使用人工智能技術,而是反對濫用,因此《清單(試行)》明確要求,發布相關內容時必須核實真實性,并添加顯著的人工智能合成標識。
02
支持鼓勵醫務人員規范開展,絕非禁止
新規發布后,部分醫療界人士產生疑惑:“醫生是不是不能做健康科普了?”
對此,王帆明確回應,新規核心以支持、鼓勵為主,同時為醫務人員劃出紅線,禁止發布錯誤、誤導性科普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明確責任、強化監管,推動健康科普工作向高質量、規范化方向發展。”
官方在通知中也明確表態:國家衛生健康委鼓勵支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通過多種形式規范開展互聯網健康科普,方便群眾獲取科學、準確的健康知識。
通知還要求,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疾控主管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醫務人員普及健康科學知識是提升全民健康素養的重要舉措,要鼓勵支持醫務人員規范開展線上、線下健康科普,采取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多種形式,向公眾提供科學、準確的健康信息和知識普及。
事實上,我國一直積極推動醫務人員合法合規參與健康科普工作。
2023年以來,多部門先后發布《關于建立健全全媒體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機制的指導意見》《全民健康素養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均提及鼓勵醫療衛生人員開展健康科普創作。
部分地區還將健康科普工作納入醫務人員職稱評審條件,例如甘肅省衛健委2024年印發指導意見,明確把健康科普工作納入醫務人員日常業務考核、評先評優及職稱晉升的考核內容。
“此前因缺乏明確規范,部分醫務人員在科普創作時也有很多擔心,甚至可能過于謹慎限制了創新。”王帆表示,如今《清單(試行)》劃清了行為底線,明確了不可觸碰的紅線,在某種程度上,可能為醫務人員的科普創作提供了更多的機會。
他同時提醒,當前全國不同地區的互聯網健康科普發展水平不同,部分地區與北上等一線城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此項政策落地后,將給這些地區的健康科普提供規范的指引。醫生在開展健康科普工作,特別是新開健康科普時,不僅能夠有效識別風險,而且能在一個良性競爭的科普環境中發展。”王帆說。
03
合規指引下,健康科普該怎么做?
新規實施后,醫務人員、醫院及醫政管理機構均需在健康科普工作中作出合規性調整。
在王帆看來,特別是已成為網絡大V的醫生,他們長期參與互聯網互動,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因此,這類醫生面臨的問題是,如何在新的規范框架下,與平臺、醫政管理機構及所在醫院形成更好的聯動,推動更高水平的健康科普內容生產。”
王帆強調,未來醫療機構和地方醫政管理機構應在科普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協助醫務人員形成規范化的科普行為、創造更高質量的科普內容。
例如,主管部門和醫療機構應特別關注部分醫生對科普的猶豫和困惑,主動為醫生答疑解惑,減少醫生因政策理解不足帶來的“科普猶豫”。
“對醫院來說,可以考慮與當地衛健委合作,建立專門的團隊、機構或組織體系,甚至制定規范化、制度化的流程,助力所在地醫生創作高質量科普內容。”王帆說,在新的監管要求下,未來個體醫生與組織機構的聯系將愈發緊密,共同推動高質量科普內容的傳播。
其中也包括平臺型機構。一位健康科普平臺從業者表示,新規的實施標志著行業從“野蠻生長”進入“規范發展”階段。除醫務人員外,也對MCN等組織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強調“正規軍”屬性。
“科普傳播的‘正規軍’,一方面要求與政府、學協會等權威方緊密合作,獲取指引,確保合規合法合理性。另一方面,與公眾平臺的合作關系也需要升級,建議得到可靠社交媒體平臺的認可與共建。這意味著,對健康科普傳播機構的資質也在逐漸建立門檻。”該從業者說。未來正規平臺的價值樞紐地位將進一步鞏固,推動健康科普真正守護公眾健康。
王帆提醒,新規執行后的短期內,或許有部分機構或醫生的科普行為會受到一定影響,甚至出現一些賬號停更或注銷,但從長期來看,在政策推動下,高質量科普內容會持續增加。
“某種程度來說,現在反而是未來高質量健康科普的機會甚至窗口期,當網絡健康科普得到進一步規范,會為更多優質科普內容的脫穎而出提供空間。”王帆說。
在合規合法的前提下,醫務人員該如何做好健康科普?2024年發布的《全民健康素養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7年)》給出了參考方向。
例如,鼓勵醫療衛生人員重點圍繞嬰幼兒、兒童青少年、老年人、孕產婦及職業人群等重點人群開展科普創作;可聚焦近視防控、科學運動、傳染病防控健康孕育等領域。
《行動方案》還明確,支持醫療衛生人員創作更多兼具科學性、政策性與傳播性的作品;全國各省份需組織本地健康科普作品征集比賽,鼓勵更多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參與到科普創作中來。
來源|醫學界
作者|郭雪梅
排版|趙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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