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濟寧市網絡問政平臺留言反映,兗州區興隆莊街道南湖新村公共事務服務中心存在違規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情況。
網友指出,依據魯財稅2023(1)號文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屬于政府性基金。該文件第三項第4條明確規定,任何建設單位和專營單位不得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或“專項配套費”的名義向用戶收取供水、供電、供熱、供氣等相關配套建設費用。然而,濟寧市兗州區興隆莊街道南湖新村公共事務服務中心卻面向興隆莊街道南湖新村項目的所有住戶收取此項費用,此行為明顯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
網友進一步說明,按照魯財稅2023(1)號文件第7章第二條,公民有權向財政部門舉報此類違規行為,財政部門應會同其他部門予以糾正;第3條同時規定要對違規行為追究法律責任。基于上述違法事實,網友已向兗州區財政局進行舉報,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依法對該違規收取費用的事件進行查處,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確保政策法規得到嚴格執行。
截至發稿前,相關部門暫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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