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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關于“叫停賣地”的文章終于有人敢說真話了,這才是救房價的“特效藥”,得到了很多人的關注,其中最激烈的分歧在于,不賣地地方財政何以維系?
這其實是房地產式微之后,政策層面上必須重點解決的問題。而在剛剛結束的大會中,也首次提出要“解決地方財政困難”。
今天就來聊聊這個話題。
“解決地方財政困難”這八個字,被放在這樣高規格的會議中鄭重提出,還是頭一回。
它釋放出一個再清晰不過的信號:地方財政的問題,已經不再是某個省份、某個城市的局部困難,而是一個關系到全局、必須由中央層面牽頭系統解決的緊要課題。說白了,中央看到了地方財政的“緊日子”快過不下去了,是時候伸手拉一把,避免問題繼續惡化。
那么,地方財政到底難在哪?為什么到了需要中央專門表態解決的地步?我們可以把它想成一個家庭的賬本,問題就出在“收”和“支”這兩本賬上。
首先,最直觀的難題:進來的錢變少了,尤其是那筆曾經最厚實的“外快”——賣地收入。 前些年,土地出讓金是許多地方財政的“錢袋子”,搞建設、謀發展,很大程度靠它。
但這個袋子如今癟得厲害。相比2021年的高峰,2024年這塊收入幾乎腰斬,今年前十個月還在往下走。這就像家庭里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突然大幅縮水,手頭一下子就緊了。
更麻煩的是,常規的“工資性收入”——也就是稅收,增長也很緩慢,補不上這個大缺口。2025年前10個月,地方自己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只微增了2.1%,而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包含賣地收入)還在下降。但花錢的地方卻一點沒少,支出仍在增長。一慢一增,收支的剪刀差就出來了,日子自然過得捉襟見肘。
其次,一個結構性的困境:地方自己能當家作主、穩定收上來的稅種太少。像城市建設、教育附加這些完全屬于地方的錢,規模有限;而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這些“大稅”,需要和中央分成,地方拿到的份額不算多。這就導致地方缺乏長期、穩定、自主的財源,收入增長后勁不足,“看天吃飯”的意味比較濃。
再者,一個兩難的抉擇:保運轉的錢,擠占了謀發展的錢。對于基層政府(縣、區、鄉鎮街道)來說,“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是硬任務,是必須優先確保的剛性支出。在總收入增長乏力甚至下滑的情況下,這筆剛性支出的占比就不斷攀升。
結果就是,本可用于修路搭橋、扶持產業、刺激經濟的“發展性資金”被嚴重擠壓。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拖欠工資的現象,連正常運轉都受到了影響。這就像一個家庭,大部分收入都用來吃飯交房租了,哪里還有余錢去投資、去學習、去規劃未來呢?
最后,一個長期存在的矛盾:事權層層下放,但配套的財力卻沒跟上。很多區縣,財政自給率很低,自己賺的錢還不到支出的三成。即使加上中央和省級的轉移支付,要完成所有任務依然吃力。而一些本該由上級承擔的事權,有時會要求地方“自行籌措資金”落實,這無異于“上面請客,下面買單”,進一步加重了基層的負擔。
總結來看,地方財政的困境是一個連環套:過去依賴的土地財政模式難以為繼,新的穩定財源尚未形成;而剛性支出有增無減,發展資金被嚴重擠壓;加上事權和財力不匹配的老問題,讓一些地方政府陷入了“不敢談發展,能維持運轉就不錯”的被動局面。
這種狀態如果持續,不僅會影響公共服務質量,更會削弱地方政府推動經濟、激發市場活力的能力。
所以,中央這次明確表態,是一個關鍵的轉折信號。短期看,最緊迫的是要給地方注入流動性,幫助其打破“越沒錢越不敢花,越不敢花經濟越差,收入越少”的惡性循環。
長期看,則必須動真格改革:比如,健全地方稅體系,給地方一些穩定可靠的自主財源;再比如,合理上移部分事權到中央或省級,減輕基層支出壓力,同時堅決杜絕讓地方“自籌資金”的違規要求。
另外,巨額的轉移支付資金如何使用得更精準、更高效,地方自身的“花錢”能力也需要提升。當然,化解存量債務也必須更精準,但要牢牢守住“不再新增隱性債務”的底線。
地方財政,已經到了一個必須系統性紓困的關口。中央的這次發聲,是一個強烈的開始。它意味著,從明年起,我們可能會看到一系列實質性、有針對性的改革措施逐步推出。
這不僅是幫地方政府“過關”,更是為了筑牢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根基,最終惠及我們每一個人。畢竟,只有地方政府財政健康了,才有更多能力去改善民生、優化環境、促進發展,我們每個人的日子也才能更有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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