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群島位于臺灣島東北部,曾是中國的藩屬國。1879年,日本侵占琉球。無論是清政府還是民國政府,都從未放棄對琉球的主權,二戰后蔣介石政府忙于內戰,收復琉球的方案未能實施,終致琉球為美國所占,美國1972年單方面把琉球交給了日本。從法理上說,琉球并不屬于日本領土,琉球人的獨立運動也從未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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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居民呼吁獨立
一、琉球的歷史沿革
琉球群島自古有人居住,早期社會在與東亞各地貿易往來中逐漸發展。14世紀中期,尚巴志統一三山,建立了琉球王國。此后,琉球以首里城(今那霸)為中心,形成了以中山王國為主體的中央集權體制。琉球王國在政治上實行王權統治,在經濟上以貿易立國,對外則采取“朝貢-冊封”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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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時代的琉球
明朝時期,琉球多次派遣使節向中國進貢,中國冊封琉球國王為藩屬國君,雙方關系密切。與此同時,琉球也與日本、朝鮮、東南亞各國保持貿易往來,形成了有濃厚中華文化特色的社會文明。清朝時期,琉球進一步強化了中國的關系,成了一年一貢的藩屬國,琉球雖為獨立國家,但清政府對琉球的外交、安全有較大話語權。
1609年,日本薩摩藩(今鹿兒島)入侵琉球,俘虜國王尚寧,并迫使琉球接受附屬地位。此后琉球向薩摩繳納貢品、承認其統治,但在名義上仍保持對中國的朝貢關系。琉球因此處于“中屬與日屬并存”的特殊狀態。薩摩藩在表面上維持琉球獨立的形式,以便繼續與中國貿易獲取經濟利益。
這種“二重屬國”狀態持續了兩個半世紀,琉球文化在此期間依舊以漢字與儒學為核心,保留了較強的東亞傳統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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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史書《球陽》
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宣布琉球為“藩屬”,1879年正式實施“琉球處分”,廢除琉球藩,設立沖繩縣,強行將琉球納入日本版圖。琉球王尚泰被迫遷往東京,琉球王國自此滅亡。當時清政府和日本進行了激烈交涉,但最終因沙俄犯伊犁而不得不擱置琉球問題。
日本政府隨后推行“同化政策”,推廣日語教育、改造地方行政與宗教體系。琉球社會在文化上逐漸被日本化,在經濟上則成為日本的邊緣地區。盡管如此,琉球人民對自身文化與身份的認同并未完全消失,歷史記憶中“琉球王國”的獨立意識仍在潛流之中。
二、二戰后琉球的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期,開羅會議期間,蔣介石一直希望戰后由中國管理琉球,后來又迫于美國壓力改稱可由中美共管,但《開羅宣言》最終版本只規定了日本要把臺灣、澎湖歸還中國,未提及琉球,為后來的爭議埋下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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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日記言及收回琉球
1947年,國民政府內部(如外交部、國防部)進行了慎密研究,一致認為琉球應歸還中國,中國各界(包括媒體、知識分子)也掀起了“收回琉球”的輿論浪潮。
1948年,中國駐聯合國代表蔣廷黻在聯合國安理會討論對日和約問題時,正式提出中國對琉球的主權要求。
但隨著國民政府在內戰中節節敗退,美國對蔣介石政權的幫扶力度下降,在琉球及中國駐軍日本問題上罔顧中國立場,1951年,美國及其“盟友”在中國政府缺席的情況下簽訂了對日媾和的《舊金山合約》,把琉球歸聯合國管理,授權美國實施管理權。
從1950年代起,美國在沖繩建立了大規模軍事基地,將其作為冷戰時期對抗蘇聯、中國的戰略前哨。琉球人民長期生活在軍事統治之下,政治權利受限、土地被征用、社會矛盾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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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美軍基地
1972年,美國依據《美日關于琉球群島和大東群島協定》,將琉球行政權“歸還”日本,但美國保留大量軍事基地。美國交給日本的,只是琉球群島的行政管理權,而非主權。因此,琉球的國際法地位仍未做出規定,中國對琉球主權的索取仍然有效,琉球當地人也有權復國獨立。
三、琉球獨立運動的演變
二戰后,美國曾考慮將琉球作為“托管地”獨立或國際化管理,一些琉球知識分子和社會團體也提出建立“琉球共和國”的設想。1947年琉球臨時議會中部分議員主張獨立,認為琉球應擺脫日本與美國的控制,重建自決國家。然而,美國出于冷戰戰略考量,傾向于維持軍事占領,因此獨立運動缺乏實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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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琉球獨立的著作
1950-1970年代,琉球社會內部出現“歸日派”與“獨立派”的分歧。歸日派認為重返日本有助于獲得民主制度與經濟援助;獨立派則強調民族自決,認為日本與美國都對琉球實施殖民式統治。最終,“歸日”成為主流政策,1972年實現行政歸還。然而,基地問題并未解決,部分知識分子反而重新反思“獨立”的必要性。
進入21世紀后,全球民族自決與區域自治思潮再次興起,琉球獨立運動在社會輿論與學術界獲得新的關注。部分沖繩學者與民間組織,如“琉球獨立黨”“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會”等,主張通過和平方式推動自治乃至獨立。他們的論據主要包括:歷史上琉球是獨立國家,日本吞并缺乏合法性;二戰后琉球主權未明確歸屬日本;琉球人民長期受基地與經濟不平等之苦,缺乏真正的自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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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獨立組織
然而,獨立運動也面臨巨大現實障礙,琉球經濟高度依賴日本本土援助,美日同盟對獨立強烈反對,琉球內部輿論也并不統一。據多項民調顯示,真正支持“完全獨立”的比例通常低于20%,更多人傾向于“更大自治”或“非軍事化”。
琉球問題是中日之間懸而未決的歷史問題,無論是日本以前的強占,還是后來美國的托管、私相授受,都沒有征得中國的同意,因此,中國保有聲索琉球主權的權利,也有支持琉球人民復國的義務。雖然當前琉球當地居民被日本高度同化,獨立運動也被嚴厲打壓,但當地人的獨立意識尚在,我們應大力爭取在琉球問題上話語權,支持琉球人民的反日獨立運動,無論琉球最終是否歸屬中國,它都不應該屬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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