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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福建高院“八閩‘執’擊·惠民安商”百日執行攻堅行動統一部署,近日,龍文法院聚焦涉民生、涉民企案件,集中開展專項執行行動,以雷霆手段向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亮劍”,用司法實效回應群眾與企業期盼。本次行動共拘留拘傳被執行人13人,查封房產5套,當場執行完畢或和解執行案件20件,執行到位130萬元。
強制騰房,保障權益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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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租賃店鋪騰空交付,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執行后,法官通過EMS法院專遞,電話聯系、戶籍地現場查找等多種方式,均未能與被執行人取得聯系。經走訪調查發現,案涉商鋪雖已停業,但商鋪內有大量的設施設備,導致申請人無法主動收回房屋,重新出租,持續產生經濟損失。
執行過程中,龍文法院聯合市公證處、搬家公司團隊對商鋪內的物品逐一清點、登記、搬運,最終將全部物品安全送至指定保管地點,最終將涉案商鋪順利騰空并正式交付給申請人,既為申請人挽回了經濟損失,也妥善保障了案涉商鋪內的財產安全。
網拍提速,財產變現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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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龍文法院通過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絡平臺集中對一批執行查封財產進行公開拍賣。“雙十一”當天開拍拍品4件,拍賣成交房產1套,成交金額81萬元,成交確認拍品2件,接受咨詢答疑23人次,組織看樣10件,交付標的物2件,促成案件執結2件,促成執行到位金額18萬元。今年以來,龍文法院共發布拍賣標的804宗,成交及以物抵債合計182個,金額達1.53億元,有效提升了查封財產的處置率,最大限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拒執入刑,強化司法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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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龍文法院對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蘇某在判決生效且進入執行階段后,仍將個人收入6萬元用于保險續保,而未履行近500萬元的還款義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鑒于其后期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并履行完畢,且自愿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判處其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該案的審結,清晰傳遞了“生效裁判必須履行,拒執行為必受懲處”的強烈信號,進一步彰顯了司法權威與法治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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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龍文法院將持續深化“八閩‘執’擊·惠民安商”專項執行行動,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式,強化聯動機制,以實實在在的執行成效回應社會關切,為優化營商環境、保障民生權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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