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沒想到,在信息時代,荷蘭居然有一個小公司阿斯麥異軍突起,造出了全球最先進的光刻機,奪取了芯片制造皇冠上的最閃亮的那顆明珠。阿斯麥在全球光刻機市場上的份額超過80%,其中高端DUV(ArFi浸潤式)的份額高達92%,EUV(極紫外)更是達到100%壟斷,全球唯一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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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軍博士在《文明之光》一書中盛贊荷蘭人講商業信用。他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是巴倫支船長的“冰封事件”:1569年,荷蘭船長巴倫支為尋找北方航線,被困北冰洋長達9個月。船員寧可凍餓而死,也絕不動用船上屬于委托人的貨物(如保暖衣物、藥品)。最終部分船員遇難,但貨物基本完好歸還。另一個是給敵國提供貸款:1609年,阿姆斯特丹立法規定,任何機構(包括政府)不得干涉銀行對客戶資產的保障。即便在與西班牙交戰期間,阿姆斯特丹銀行仍拒絕凍結西班牙的白銀存款,甚至貸款給西班牙購買軍需。這種對信用的重視和對契約精神的恪守,使得大量外國的錢都涌入荷蘭,讓荷蘭成為了當時世界的金融中心之一,并擁有當時最強大的海上艦隊。
讓人驚訝的是,這樣一個號稱把商業信用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國家,怎么會公然違反商業規則,嚴重侵犯私人企業的利益,強行接管中資企業安世半導體?
答案很簡單,在荷蘭人的隱秘心思里,它的商業信用只是給歐美國家的,不會給曾經淪為西方列強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亞洲國家,尤其是曾經打敗荷蘭的中國。
讓我們把時光回溯到400年前,也就是荷蘭被吳軍博士盛贊的光輝歲月。當時的荷蘭,號稱“海上馬車夫”,是全球第一海洋霸主。荷蘭東印度公司是荷蘭對亞洲殖民的急先鋒,在亞洲犯下許多嚴重罪行。比如1621年,為獨占肉豆蔻貿易,時任荷屬東印度總督的揚·彼得松·庫恩率軍進攻印尼班達群島,對該島的1.5萬名居民進行大規模屠殺,幸存者僅有約600人。庫恩曾直言:“沒有戰爭就無法進行貿易,沒有貿易也無法進行戰爭。” 荷蘭人名聲太臭,東亞各國普遍都拒絕與荷蘭做生意。在亞洲人眼里,歐洲人都長得一個樣,分不出誰是誰,這甚至影響到了英國、葡萄牙等國在東亞的生意。明朝末年的澳門葡萄牙人,不得不辛苦地向明朝官員解釋,干壞事的只是“紅毛夷”,其它歐洲人還是在好好做生意的。
憑借船堅炮利橫行一時的荷蘭人,居然被武器落后的中國人給打敗了。17世紀初,荷蘭殖民者趁明朝國力衰弱,侵占臺灣,建立殖民統治,對當地民眾進行經濟剝削和軍事控制。1661年4月,鄭成功率領約2.5萬士兵、數百艘戰船從金門出發,橫渡臺灣海峽,在臺南鹿耳門登陸,迅速突破荷蘭軍隊的防線,包圍荷蘭殖民統治的核心據點熱蘭遮城(今臺南赤嵌樓一帶)。經過近一年的圍困,荷蘭殖民者于1662年2月1日正式簽署投降書,退出臺灣。根據條約規定,荷蘭人交出了所有武器、物資和財產,包括熱蘭遮城內價值47萬荷蘭盾的商品,并承諾永遠不再返回臺灣。至此,被荷蘭占據38年的臺灣重新回到中國版圖。
失去臺灣對荷蘭的影響非常大,如果稱其為荷蘭國運的轉折點也不為過。
首先是經濟上的損失。據估算,荷蘭在臺灣的殖民統治期間,年均運回荷蘭的財富達40萬荷蘭盾,相當于4噸黃金。巔峰時期,臺灣的貿易收入占荷蘭東印度公司亞洲總收入的25.6%,僅次于日本的38.8%。臺灣是荷蘭進行中日貿易的關鍵節點,丟掉臺灣后,不僅損失了來自臺灣的全部貿易收入,連來自日本的貿易收入也大降三分之二。失去這些財富來源,對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財政狀況造成了嚴重沖擊。
其次是政治上的損失。鄭成功從荷蘭人手中收復臺灣,不僅是中國歷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對當時的國際格局產生了深遠影響。當時正逢英荷爭霸,丟掉臺灣讓荷蘭實力大損,荷蘭在三次英荷戰爭中被英國徹底打敗,丟掉了海上第一強國的地位。
最大的損失,恐怕還是臉面上實在丟人。要知道,在二戰以前,殖民地取得對殖民者的戰略性勝利屈指可數,僅有意大利敗于埃塞俄比亞、法國敗于海地等少數幾起。作為當時一流的軍事強國,荷蘭竟然被中國一個仍主要以冷兵器作戰的地方割據政權打敗,可以說是奇恥大辱。鄭成功收復臺灣對荷蘭的國際地位和聲望造成了嚴重損害,英、法等國在歐洲的外交場合中公開質疑荷蘭的能力和信譽,荷蘭動不動就要被其它歐洲國家拿出這事來嘲笑。
荷蘭對于失去臺灣可以說是相當地痛心。對失去臺灣負直接責任的臺灣總督揆一在流放期間寫了本《被貽誤的臺灣》為自己辯解,以日記的形式記錄了鄭成功收復臺灣的全過程。荷蘭畫家創作了許多畫作,最著名的是《熱蘭遮城的投降》,生動地描繪了揆一向鄭成功投降的場景。在音樂作品方面,荷蘭作曲家也創作了一些與這一事件相關的作品。其中最著名的是一首名為《臺灣的淪陷》的敘事曲,講述了荷蘭失去臺灣的故事,表達了荷蘭人對這一損失的悲痛和憤怒。這些藝術作品都反映了當時荷蘭社會的情緒。
荷蘭很想奪回臺灣,1664年曾派遣艦隊再次來到臺灣,一度占領了基隆。然而,在清朝政府和鄭氏政權的聯合打擊下,荷蘭人最終在4年后被迫撤離。鄭成功收復臺灣加上英荷戰爭失利,讓荷蘭殖民帝國開始瓦解。到18世紀,荷蘭已經失去了大部分海外殖民地,從一個世界性的殖民帝國淪為一個歐洲的二流國家,再也沒有從中國找回場子的機會。清朝政府將荷蘭視為朝貢國,要求荷蘭使節行跪拜禮,并限制其貿易活動。荷蘭雖然對此不滿,但為了維持與中國的貿易關系,不得不接受這些條件。荷蘭這一忍,就是300多年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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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荷蘭政府一直在非常積極地配合美國限制光刻機的對華出口。2018年,美國把EUV光源等關鍵子系統列入《出口管理條例》,只要含美技術即需美商務部許可。荷蘭政府隨后一直拒絕為阿斯麥對華EUV訂單發放本國出口證。2023年6月,荷蘭修訂《國家出口管制清單》,將TWINSCAN NXT:2000i及后續浸潤式DUV列入,對華出貨必須向海牙單獨申請許可。2024年9月再次擴圍,把主流中階機型1970i、1980i也加進清單,只對非中國實體清單廠個案考慮,周期長達90天且多數被拒。2025年4月起,進一步覆蓋ALD(原子層沉積)、外延、量測等配套設備,管制線從7納米節點下調到14納米節點。
荷蘭每次擴大管制范圍的時間點、技術參數和官方表述,均與美國BIS公告高度一致,被業內稱為“復制-粘貼式立法”。荷蘭首相、外貿大臣公開承認“與美國保持高度一致”,并密切與美商務部磋商光刻機出口事項。阿斯麥如果要向中國出口光刻機,必須先向荷蘭經濟事務部提交申請,再由美駐荷大使館進行“技術合規”會簽,實質賦予美方否決權。
目前,阿斯麥的EUV仍100%對華禁運,先進DUV幾乎斷供,中階DUV需“白名單”且無法保證售后。中國晶圓廠這兩年只能依賴阿斯麥在管制生效前搶運出來的設備,同時通過降低工藝參數、改造舊機臺等方式艱難維持7納米產線的生產。
我們需要注意一個事實:中美貿易談判,光刻機雖然是一項重要議題,但從來不會出現在雙方正式公布的談判結果中。比如10月25-26日在吉隆坡舉行的中美經貿磋商后的結果公布壓根就沒有提到光刻機,10月30日在韓國釜山舉行的中美元首會晤后的新聞通稿也沒有提到光刻機。原因無它,美國不產光刻機啊。中國拿不到光刻機,雖說主要原因是荷蘭受到了美國的壓力,但你不能不承認荷蘭也是正主,這個國家自己對中國也極不友好。
在安世半導體事件中,荷蘭政府的真面目暴露無疑。
2025年9月29日,美國實施“50%穿透規則”——只要被列清單企業持股≥50%,其全球子公司也自動受禁。荷蘭隨即強制接管作為中國企業聞泰科技子公司的安世半導體,暫停中國籍CEO張學政的職務與表決權,將公司日常管理權移交獨立管理人,為期最長一年。荷蘭政府接管安世半導體的法律依據竟然是1952年制定的《物資供應法》,該冷戰時期法律授權經濟事務大臣在“關鍵物資可能出現供應中斷”時,對企業資產、知識產權、人員及業務決策實施最長一年的臨時接管或凍結。簡單地說,荷蘭政府竟然將戰爭狀態下接管敵國財產的法律,應用于和平時期對私人企業財產權的赤裸裸的侵犯。
荷蘭政府沒想到的是,打臉來得如此之快。10月30日,中美吉隆坡磋商后,美國宣布“50%穿透規則”暫停一年。這項政策從生效到被暫停之間僅間隔31天。荷蘭政府慒了,老大轉向太快,這讓小弟怎么跟啊?聞泰科技10月30日公開聲明,任何重啟中國出口協議的前提都是“恢復張學政CEO職務”,歸還企業完整控制權,并撤回所謂 “技術竊取” 的不實指控。但荷方至今未讓步。11月3日中方商務部與荷方通話,再次要求“盡快恢復中方投資者合法權益”,荷方僅表示“繼續對話”,未提及解封或復職時間表。歐盟貿易專員塞夫科維奇透露,中荷雙方談判“正在取得進展”,目標是“消除出口管制壁壘、恢復供應鏈穩定”。11月4日,中國商務部強調:荷方措施“嚴重侵害中企合法權益”,須“以負責任態度相向而行”,但首次透露“對符合條件的產品出口將予以豁免”,有可能放松對安世中國的芯片出口禁令,被視為留談判余地的信號。
安世半導體回歸中國的問題有望在短期內解決,但如果荷蘭政府仍保持早就過時了的殖民帝國心態,不改變在商業信用上的雙重標準,恐怕類似安世半導體這樣的事件,未來仍然還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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