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介入放射學雜志》,2025,34:1151-1161
作者:中國抗癌協會腫瘤介入學專業委員會
通信作者:劉玉金(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岳陽中西醫結合醫院)
王曉東(北京大學腫瘤醫院)
張學彬(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
腫瘤化學治療即細胞毒性藥物治療,始于20世紀40~50年代,與外科手術、放射治療并稱為惡性腫瘤治療的三大支柱[1]。經過近80年發展,化療藥物無論從種類、作用效率及抗腫瘤機制上均有長足進展。20世紀60年代初經肝動脈灌注化療首先在肝癌治療中探索使用[2]。目前經動脈灌注化療(transarterial infusion chemotherapy,TAIC)已成為多種實體腫瘤介入治療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保證化療藥物在局部治療中發揮最大抗腫瘤效果的一個有效途徑[3]。TAIC是指經皮穿刺動脈采用一次性插管或留置導管、植入動脈化療藥盒等技術,將化療藥物灌注至腫瘤供血動脈的局部化療方法,有時與經動脈化療栓塞術(trans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TACE)聯合使用。TAIC過程中藥物選擇既要遵循系統化療基本原則,又要兼顧經導管區域性藥物灌注的特點。理論上,靜脈輸注化療藥物均適用于經動脈灌注,故實際應用時一般參考靜脈輸注的稀釋原則稀釋后緩慢灌注。但血管刺激強烈的化療藥物,則列為相對禁忌。需經體內轉化后才能起效的藥物,大多不適用于TAIC。近年來,以奧沙利鉑+氟尿嘧啶聯合代表的肝動脈灌注化療(FOLFOX-hepatic artery infusion chemotherapy,FOLFOX-HAIC)在晚期肝癌中的療效得到肯定[4],是TAIC最成熟的臨床應用。研究表明,改良FOLFOX-HAIC對于TACE抵抗者、肝癌伴門靜脈癌栓、肝外寡轉移的肝癌患者,其療效優于索拉非尼治療[5-7]。HAIC聯合索拉非尼治療肝癌伴門靜脈癌栓(CNLC Ⅲa期)療效優于單用索拉非尼[6]。這些研究提示持續動脈灌注化療,尤其使用時間依賴性藥物能發揮更好的治療作用。根據近年來HAIC技術的進步和循證醫學證據的增加,中國抗癌協會腫瘤介入學專業委員會組織國內腫瘤介入專家,同時邀請藥劑學和腫瘤內科專家,在2017年版[8]的基礎上,制訂《經動脈灌注化療藥物應用中國專家共識(2025年版)》,對TAIC的藥物合理選擇和優化應用原則、常用TAIC藥物及選用方案等方面進行修訂和完善,旨在規范TAIC在惡性腫瘤介入治療中的應用,以期進一步提高臨床療效,降低不良反應,為患者帶來更大獲益。
1 TAIC的機制
①大部分實體惡性腫瘤主要由動脈供血,TAIC時腫瘤局部化療藥物濃度明顯提高,腫瘤內藥物分布也得到改善[9-11]。
②濃度依賴型化療藥物呈現正向劑量反應曲線,藥物療效與濃度成正比,隨著藥物濃度的提高,抗腫瘤活性明顯提高[12]。
③靶器官的首過攝取效應。首過攝取效應也叫首過效應,是指藥物第一次循環通過該臟器被代謝和攝取的效應,不同藥物在不同器官的首過效應差別很大。多數化療藥物在肝臟代謝,因此經肝動脈灌注時,表現出一定的肝臟首過效應。不同藥物肝臟首過效應差別大,如氟尿嘧啶和氟尿苷(FUDR)最高,肝臟首過攝取率為80%和95%,阿霉素為45%~50%,奧沙利鉑為47%,絲裂霉素C則較低,僅為4%~18%。
④TAIC直接給藥減少了藥物與血漿蛋白結合的機會,增加腫瘤組織局部游離藥物的濃度,提高抗腫瘤藥物的細胞毒性作用。
⑤肝臟雙重血供特點決定了肝臟惡性腫瘤更適合TAIC[13]。肝臟惡性腫瘤主要是肝動脈供血,肝細胞癌肝動脈供血占95%以上,肝臟轉移瘤也是以肝動脈供血為主[14]。正常肝組織主要由門靜脈供血(70%~85%)。因此,與系統化療相比,TAIC在提高肝腫瘤局部藥物濃度的同時對正常肝組織的毒性沒有增加[15]。目前,肝動脈灌注化療(hepatic arterial infusion chemotherapy,HAIC)已經成為治療部分肝臟惡性腫瘤的重要選擇。
2 TAIC適應證
TAIC作為晚期惡性腫瘤的姑息治療方法,可用于標準的一、二線系統藥物進展的挽救治療,也可以作為高齡患者或合并心肺等較差功能狀態不能耐受或拒絕系統化療的替代治療。以下是TAIC適應范圍。
①不可切除的原發性肝惡性腫瘤和肝轉移瘤[16-18]:肝細胞癌合并門靜脈、肝靜脈或膽管癌栓、明顯或廣泛動-靜脈瘺、腫瘤負荷大、邊界不清,預計TACE效果差者;肝癌TACE抵抗者;不可手術切除的肝內膽管癌、肝門膽管癌、膽囊癌;結直腸癌、肺癌、食管癌、胃癌、胰腺癌、乳腺癌等發生不可切除的肝轉移瘤。尤其用于系統化療后進展的挽救性治療。
②其他不可手術切除的中晚期惡性實體腫瘤如肺癌、胰腺癌、胃癌、食管癌、腎癌、宮頸癌、子宮內膜癌、乳腺癌、卵巢癌、膀胱癌、視網膜母細胞瘤、腦膠質瘤、頭頸部惡性腫瘤、骨與軟組織惡性腫瘤等。
③外科切除前的新輔助化療和轉化治療及術后輔助化療,如原發性肝癌、結直腸癌肝轉移、膽管癌、胃癌等。
④與TACE、放療、系統化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聯合,在部分瘤種起到更好的療效,也可作為外科手術和消融的降期或轉化治療方案。
3 TAIC禁忌證
3.1絕對禁忌證
①肝功能Child-Pugh C級。
②惡液質,預期生存時間少于3個月。
③嚴重凝血功能障礙。
④存在重度骨髓抑制且無法糾正。
⑤未有效控制的敗血癥、肝膿腫等活動性感染。
⑥腎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30 mL/min。
⑦存在嚴重血管病變不適合進行血管內操作者。
⑧妊娠或哺乳期婦女(動脈灌注化療治療宮外孕除外)。
⑨碘對比劑過敏患者,能以其他對比劑替代者除外。
3.2相對禁忌證
①肝、腎和心臟功能處于臨界狀態,如肝功能Child-Pugh B級;腎功能失代償,但可以通過透析維持基本腎臟功能或術后有透析保障;通過內科治療改善心功能不全。若合并腫瘤快速進展且無其他有效治療選擇,可嘗試化療藥物減量TAIC聯合必要的內科對癥治療。
②血細胞減少,血紅蛋白≤80 g/L,白細胞≤3.0×109/L或血小板≤75×109/L。因脾臟腫大伴脾功能亢進者,血小板可放寬至≥50×109/L。無脾動脈部分栓塞治療禁忌證,可同步進行部分脾栓塞以提升白細胞和血小板,或經相關藥物治療、成分輸血得到適當糾正者。
4 TAIC操作技術
TAIC一般采用臨時留管或動脈藥盒植入技術完成;也可以術中動脈一次性緩慢灌注化學藥物,優勢是可選擇不同的腫瘤供血動脈完成TAIC。留置導管可以滿足長時間持續、反復多次TAIC的需要。常用的留置導管入路包括股動脈、鎖骨下動脈、橈動脈等,不同的入路在并發癥、固定方法、注意事項等方面亦有不同。要求灌注范圍大,通常需要灌注腫瘤所在器官,如肝臟、胰腺、盆腔等。必要時結合栓塞技術進行血流再分布術,如HAIC中需進行肝內/外血流再分布術,保證全肝動脈灌注的同時,避免化療藥物直接灌注進入胃腸道等正常組織或器官。根據病變局限的區域,也可以按需調整灌注范圍。肝動脈藥盒植入技術推薦管頭固定技術[19-22]。一次性臨時留管推薦使用微導管。對胰頭頸癌首選胃十二指腸動脈置管,對胰體尾癌可以選擇腹腔干、腸系膜上動脈或脾動脈置管進行TAIC。
近年來,雙球囊導管、防反流微導管及壓力驅動藥物遞送(pressure-enabled drug delivery,PEDD)逐漸用于臨床TACE,可以拓展用于TAIC,發揮技術優勢,更精準地達到靶區域灌注藥物的目的,減少不良反應[23-25]。
肺癌的動脈灌注化療(或聯合栓塞)已經具備比較成熟的臨床經驗。肺癌的血供主要來源是支氣管動脈及相關體循環。支氣管動脈灌注術(bronchial arterial infusion,BAI)和支氣管動脈化療栓塞術(bronchial 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BACE)治療肺癌表現出良好優勢。肺癌經動脈途徑治療要特別注意超選擇插管,避免損傷脊髓動脈及腦血管。除了常規的支氣管動脈,還應根據腫瘤位置盡可能尋找可能的肋間動脈、乳內動脈、膈下動脈、甲狀頸干等其他體循環供血動脈。術前薄層增強CT、CTA及術中CBCT可以幫助預判腫瘤供血動脈、準確完整插管、避免嚴重并發癥[26]。
5 常用抗腫瘤藥物分類及作用機制
常用的抗腫瘤藥物分為細胞毒類和非細胞毒類[27-28]。①細胞毒類,主要包括4類:影響核酸生物合成的藥物;影響DNA結構與功能的藥物,如烷化劑、破壞DNA的鉑類配合物和抗生素類、拓撲異構酶抑制物如喜樹堿類;干擾轉錄過程和阻止RNA合成的藥物,如蒽環類抗生素和放線菌素D;抑制蛋白質合成與功能的藥物,如植物類化療藥長春堿類、紫杉醇類、高三尖杉生物堿類等。②非細胞毒類,主要包括:調節體內激素平衡的藥物,如潑尼松等;分子靶向藥物;腫瘤免疫治療藥物。在TAIC中應用的主要涉及細胞毒類,即通常講的化療藥物。
5.1烷化劑類
烷化劑類化學性質高度活潑,由烷基化功能基團和載體部分構成,與DNA堿基形成共價交聯,導致DNA鏈斷裂或錯誤復制,阻止細胞分裂而發揮作用。作用于細胞周期的所有階段,屬于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但對增殖期細胞更敏感。代表藥物有卡莫司汀、鹽酸氮芥、環磷酰胺、異環磷酰胺、達卡巴嗪、替莫唑胺等。烷化劑類藥物的細胞殺傷選擇性差,不良反應大,且容易產生耐藥。
5.2抗腫瘤抗生素類
根據結構不同,抗腫瘤抗生素類藥物可分為蒽環類、烯二炔類、大環內酯類、糖肽類、苯并二吡咯類等。通過多種機制破壞DNA功能,如嵌入DNA堿基對之間,干擾轉錄復制、產生自由基導致DNA斷裂、抑制拓撲異構酶等。大多作用于細胞周期的多個階段,部分有S期特異性。對惡性腫瘤具有較好的治療效果,但不良反應發生率高。代表藥物為絲裂霉素、多柔比星、博來霉素等。
5.3鉑類配合物
鉑類通常指的是含鉑重金屬配合物,即以鉑(Pt)為中心原子,與配體(如氯離子、氨、草酸等)通過配位鍵結合形成的化合物。含鉑重金屬配合物已被廣泛用于各種惡性腫瘤的治療,當進入腫瘤細胞后與DNA鏈內或鏈間形成交聯,形成鉑-DNA加合物,影響DNA復制和轉錄,最終導致腫瘤細胞死亡。含鉑配合物屬于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但對G1期和S期細胞更敏感。代表藥物為順鉑、卡鉑、奧沙利鉑、奈達鉑等。不同鉑類不良反應不同,順鉑、卡鉑有腎、耳毒性,而奧沙利鉑以累積性周圍神經毒性為主。
5.4影響核酸生物合成的藥物
影響核酸生物合成的藥物是一類通過干擾DNA和RNA的合成而發揮作用的抗腫瘤藥物,屬于細胞周期特異性藥物,主要作用于S期(DNA合成期),包括胸苷酸成酶抑制劑、DNA 聚合酶抑制劑、二氫葉酸還原酶抑制劑、嘌呤核苷酸合成抑制劑等。代表藥物為氟尿嘧啶、甲氨蝶呤、吉西他濱、阿糖胞苷等,其中氟尿嘧啶及其前藥卡培他濱廣泛用于多種實體惡性腫瘤的治療,包括結直腸癌、乳腺癌和頭頸癌等。
5.5抑制蛋白質合成與功能的藥物
抑制蛋白質合成與功能的藥物主要作用于細胞有絲分裂期(M期),干擾微管蛋白功能,阻止紡錘體形成或使紡錘體無法解聚,導致細胞分裂停滯。部分藥物作用于拓撲異構酶。代表藥物為生物堿類:長春新堿、長春堿、長春地辛、長春瑞濱;紫杉烷類:紫杉醇、多西他賽、白蛋白結合型紫杉醇;拓撲異構酶抑制劑如拓撲異構酶Ⅰ抑制劑:伊立替康、拓撲替康,拓撲異構酶Ⅱ抑制劑:依托泊苷、替尼泊苷;其他:高三尖杉酯堿(抑制蛋白質合成)。
5.6調節體內激素平衡的藥物
調節體內激素平衡的藥物嚴格來說不屬于傳統化療藥物,但常與化療聯合使用。對于激素依賴性惡性腫瘤(如乳腺癌、子宮癌、前列腺癌)通常輔助內分泌治療,可選擇性作用于激素受體,阻斷激素與受體的結合,從而抑制腫瘤生長,該類藥物對正常組織無抑制作用。代表藥物:糖皮質激素(潑尼松、地塞米松,用于淋巴瘤、白血病等);雌激素拮抗劑/受體調節劑(他莫昔芬、托瑞米芬、氟維司群);芳香化酶抑制劑(來曲唑、阿那曲唑、依西美坦);促黃體生成素釋放激素類似物/拮抗劑(戈舍瑞林、亮丙瑞林、地加瑞克);抗雄激素藥物(比卡魯胺、氟他胺、恩雜魯胺、阿帕他胺);孕激素類(甲羥孕酮、甲地孕酮)。耐藥性是大多數調節體內激素平衡藥物應用中的一大難題,部分藥物的價格相對較高。
6 TAIC藥物應用原則
TAIC時應科學選擇用藥,爭取在獲得效用的同時,盡量降低不良反應。因此,在選擇TAIC藥物時,應遵循以下用藥原則。
6.1選擇腫瘤敏感藥物
根據患者原發腫瘤病變(如肺癌、胃癌、腸癌、乳腺癌、肝癌、卵巢癌等)和細胞組織學類型(如鱗癌、腺癌、淋巴瘤、神經內分泌癌等)選擇敏感藥物,進而制訂化療方案[29]。具體實施過程中首先參考該瘤種指南,選擇系統化療有效的藥物和方案。有條件時可以做藥物敏感試驗、類器官藥物敏感試驗,如患者源性異種移植(PDX)、患者源性腫瘤類器官(PDO)、患者源性腫瘤細胞(PTC)等模型預測藥物的療效,或進行腫瘤細胞相關基因多態檢測,實現患者個體化藥物治療。如核苷酸切除修復交叉互補基因1(ERCC1)或BRCA1高表達,提示患者對鉑類(順鉑、卡鉑、奧沙利鉑)耐藥;核糖核苷酸還原酶調節因子1(RRM1)高表達,則對吉西他濱耐藥等。另外,根據臨床經驗聯合藥物治療時,應保證所選藥物單藥治療有效,一般客觀緩解率應高于15%[30]。
化療藥物選擇應考慮既往系統化療用藥情況,如系統化療用藥出現過不耐受停藥,動脈灌注化療因用藥方式改變,劑量減少,仍可使用該類藥物,特別是既往有效但不耐受的情況。如系統化療用藥出現過耐藥,則動脈灌注化療應選擇相應的二線或更后線的藥物。
6.2選擇原型起作用的藥物
TAIC是讓化療藥與腫瘤細胞直接接觸,發揮直接殺傷作用。例如環磷酰胺在體外無抗腫瘤活性,進入體內后先在肝臟經微粒體功能氧化酶轉化成醛磷酰胺,在腫瘤細胞內分解代謝成酰胺氮芥及丙烯醛,酰胺氮芥才有細胞毒作用,故環磷酰胺不宜直接用于動脈灌注化療。雷替曲塞療效與藥物濃度呈正相關,該藥通過細胞膜還原型葉酸/甲氨蝶呤載體被細胞主動攝取后,在細胞內被多聚谷氨酰合酶(FPGS)代謝為一系列多聚谷氨酸類化合物,在細胞內潴留,特異性地抑制TS活性并具有超長作用時間(半衰期長達198 h),適合TAIC。
6.3根據化療藥物細胞毒特征選擇TAIC灌注方式和灌注時間根據藥物作用于不同細胞增殖周期,分為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和細胞周期特異性藥物[31]。TAIC是發揮藥物直接殺傷效應,腫瘤局部可獲得高濃度化療藥,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均為濃度依賴型,即提高腫瘤區域藥物濃度比提高藥物與腫瘤接觸時間更重要,適宜于短時間動脈灌注;而細胞周期特異性藥物對癌細胞殺傷作用相對緩慢,為時間依賴性藥物,即達到有效劑量后延長藥物與腫瘤接觸時間能相應提高殺傷能力,適宜于長時、持續性TAIC。實際應用時,為發揮最大程度的抗腫瘤活性,時間依賴型藥物盡量避免單純術中一次性沖擊式灌注,往往需要留置導管或埋置藥盒便于長時間用藥,選擇時間依賴型藥物聯合劑量依賴型藥物,合理安排灌注時間,實現TAIC療效最大化。
6.4聯合應用不同作用機制藥物
旨在發揮協同作用提高療效并降低藥物治療不良反應。
原則1:合用藥中應選擇合理藥物類別及作用機制藥物,如植物類與其他類搭配,烷化劑與抗生素類及鉑類聯用,抗代謝類與抗生素類合用等[32]。
原則2:根據細胞增殖動力學特點選擇藥物組合,即主要作用于細胞增殖周期特定時相的特異性藥與作用多個環節的周期非特異性藥聯合。前者主要為抗代謝藥及植物類藥物,后者主要為鉑類、抗生素類及烷化劑類藥物等。
原則3:盡量避免重復選用藥物毒性作用相同,或對同一臟器毒性疊加的藥物[33],如多柔比星、表柔比星與紫杉醇聯合應用時,可能會增加心臟不良事件風險,因此在快速動脈灌注時需謹慎使用并進行相關預防措施。博萊霉素有劑量依賴性的肺毒性,和順鉑聯用時可能會增加肺毒性,尤其合并腎功能不全時。順鉑和甲氨蝶呤聯合使用時也會增加腎毒性,在心肺功能或肝腎功能狀況不佳的患者使用前應提高警惕。
6.5避免應用相互拮抗或存在影響藥效的不良化學交互作用(失活、沉淀等)的藥物、溶劑配伍[34]如美司鈉加入順鉑可形成美司鈉-鉑共價化合物,導致順鉑失活;在低pH值溶液中紫杉醇等會形成沉淀;絲裂霉素經5%葡萄糖氯化鈉溶液(pH值4~5)配置時,可迅速降解為無活性絲裂原;奧沙利鉑不能使用含氯離子的溶液(如0.9%氯化鈉液或葡萄糖氯化鈉注射液)配制或輸注;依托泊苷在5%葡萄糖溶液中性狀不穩定,會形成微細顆粒及沉淀,應選用0.9%氯化鈉溶液或注射用水稀釋。常用化療藥物只宜用0.9%氯化鈉溶液稀釋的有吉西他濱、培美曲塞、依托泊苷、絲裂霉素等;只宜用5%葡萄糖稀釋的有奧沙利鉑、紫杉醇脂質體等;強烈建議使用0.9%氯化鈉配置順鉑,強烈建議使用5%葡萄糖配置卡鉑、吡柔比星。
6.6注意特殊藥物使用說明
如紫杉醇用藥前12 h和6 h分別口服地塞米松20 mg,用藥前給予西咪替丁300 mg及苯海拉明50 mg;多西他賽用藥前1天起口服地塞米松8 mg(每日2次,連用3 d);臨床上為同步預防對比劑不良反應,介入醫師一般在造影前給予地塞米松5~10 mg,同步預防了紫杉類藥物的過敏反應。目前臨床常用的白蛋白紫杉醇不需要預處理。培美曲塞用藥前1周肌內注射維生素B12 1 000 μg,葉酸350~1 000 μg(每日1次),用藥前1天、給藥當天和給藥后1天口服地塞米松4 mg每日兩次;博來霉素首次用藥應先注射1/3劑量,若無反應,再注射其余劑量,以降低過敏或嚴重不良反應的風險,尤其是對于如淋巴瘤或既往有過敏史的特定高危人群;大劑量甲氨蝶呤可使用四氫葉酸鈣解毒等。
6.7TAIC藥物劑量
嚴格意義上每一種藥物在某一特定臟器TAIC時,均需要進行Ⅰ期藥動學試驗,明確其TAIC的藥動學特征和最大耐受劑量(maximum tolerated dose,MTD)。既往Ⅰ期研究顯示,奧沙利鉑HAIC的MTD是125~150 mg/m2;氟尿嘧啶HAIC的MTD 是1.6 g/m2;氟尿苷HAIC的MTD 是0.16 mg/(kg·d),國人數據為0.12 mg/(kg·d);紫杉醇HAIC 24 h灌注的MTD是225 mg/m2;肝動脈灌注白蛋白紫杉醇260~300 mg/m2可耐受。TAIC對其他臟器灌注的劑量尚無明確結論,常參照系統化療而定。一般根據患者的腫瘤負荷、體表面積、肝腎功能狀態、血細胞水平、體能狀態、既往用藥及合并疾病等情況決定配伍與用量。由于TAIC直達腫瘤部位,局部藥物濃度高,部分患者可能有心肺、肝腎功能欠佳及術后腫瘤大量壞死導致各臟器負荷加重,故在藥物總劑量上建議較系統化療患者體表面積所需總劑量酌情減少20% ~25%[35]。再次治療劑量則應參考上次治療時患者耐受情況、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及療效進行調整。劑量調整原則如下:一般對出現Ⅰ、Ⅱ度毒性反應而再次治療前恢復正常者,可不予調整原劑量,若未恢復且治療必須繼續,推薦以原劑量75%給予;對出現Ⅲ-Ⅳ度毒性反應者,再次化療時減量25%~50%,若未恢復至0-Ⅰ度毒性反應,則應當推遲治療或終止化療;多次灌注化療患者應注意避免累積劑量超量,如多柔比星累積劑量一般應≤550 mg/m2,表柔比星累積劑量≤800 mg/m2。
6.8藥物灌注先后順序
化療藥灌注順序可影響藥物代謝,導致效價或毒性改變。紫杉醇在順鉑前應用可提高治療指數,而順鉑在前可干擾紫杉醇代謝,出現更明顯的骨髓抑制;紫杉醇能干擾多柔比星血藥濃度,使血液系統、黏膜等毒性反應增加,故應先用多柔比星;四氫葉酸鈣應在氟尿嘧啶前應用,可增加氟尿嘧啶療效;吉西他濱在順鉑前應用,兩者為協同作用,反之兩者則呈拮抗作用;奧沙利鉑在氟尿嘧啶前使用可產生協同作用,反之療效降低。
6.9重視非抗腫瘤藥物與化療藥之間相互作用
卡莫司汀與西咪替丁同時應用會使卡莫司汀的骨髓抑制加重,洛莫司汀和茶堿合用時會引起血小板減少和出血。總之,在合并用藥時,應考慮到這些情況。
6.10灌注濃度、速度和時間
濃度依賴性藥物如奧沙利鉑、順鉑,留置導管建議灌注時間0.5~2.0 h,對于腫瘤供血動脈纖細或多支供血者,如不便于留置導管,可采用術中一次性沖擊式灌注,每種藥物灌注時間應10 min以上。時間依賴性藥物如氟尿嘧啶,則建議保持灌注時間4 h以上,目前常用灌注時間為24~48 h。動脈灌注化療藥物配置不同于靜脈化療,稀釋溶液不建議太多,每種藥物的稀釋液體建議不超過100 mL,利于腫瘤局部高濃度。
7 TAIC常用化療藥物與方案
TAIC常用的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有多柔比星、表柔比星、伊達比星、絲裂霉素、順鉑、奧沙利鉑、洛鉑、米鉑、奈達鉑、博來霉素、平陽霉素等;細胞周期特異性藥物有雷替曲塞、羥喜樹堿、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紫杉醇脂質體、多西他賽、依托泊苷、吉西他濱、氟尿嘧啶、甲氨蝶呤、培美曲塞、伊立替康及其脂質體等。
TAIC方案可參考該腫瘤的相關診療規范和指南推薦的系統化療方案,根據TAIC藥物應用原則做相應調整,合理配方,并注意核對藥品說明書。有些高濃度化療藥物對血管刺激性強,要慎用于動脈灌注,如阿霉素(多柔比星)、依托泊苷、吉西他濱等,確需時要注意加強稀釋并減慢灌注速度。常見腫瘤TAIC選擇化療藥物及常用方案列舉如下,供臨床參考。
7.1肝細胞癌
奧沙利鉑、順鉑、氟尿嘧啶、蒽環類(伊達比星、表柔比星、多柔比星)、絲裂霉素、雷替曲塞、吡柔比星、三氧化二砷、羥喜樹堿、洛鉑等。改良FOLFOX方案目前在國內應用較多,具體為奧沙利鉑85 mg/m2或130 mg/m2動脈輸注2~3 h,亞葉酸鈣400 mg/m2或左亞葉酸鈣200 mg/m2動脈(或靜脈)輸注1~2 h,后續以氟尿嘧啶400 mg/m2動脈團注(部分研究不做團注),再以氟尿嘧啶2 400 mg/m2持續動脈灌注23 h或46 h,每3~4 周重復。對于血常規偏低者建議減量30%作為初始劑量。3Cir-OFF方案將兩藥分為3 d 3個循環進行灌注,包括奧沙利鉑每天35 mg/m2,灌注時長2 h,隨后氟尿嘧啶每天600 mg/m2,灌注22 h,第1~3天連續灌注。亞葉酸鈣200 mg/m2,從氟尿嘧啶灌注時開始靜脈灌注2 h。每4周重復1次[7,36-41]。近年有研究比較雷替曲塞與氟尿嘧啶療效相當,但是減少了灌注時間,提高了患者的舒適度[42]。
7.2膽道系統惡性腫瘤(膽管癌、膽囊癌)
奧沙利鉑、氟尿嘧啶、氟尿苷、順鉑、吉西他濱、伊立替康、伊立替康脂質體、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等。文獻上多以FOLFOX(奧沙利鉑/5-FU/LV)、3Cir-OFF方案、GP(吉西他濱/鉑類)等方案[43-44]。
7.3支氣管肺癌
順鉑、卡鉑、奈達鉑、紫杉類、吉西他濱、長春瑞濱、依托泊苷、培美曲塞等。含鉑兩藥是肺癌的一線系統化療方案。非鱗癌一線推薦鉑類聯合培美曲塞、紫杉類,如需聯合吉西他濱或長春瑞濱注意加大稀釋力度,預防刺激性咳嗽。鱗癌一線推薦鉑類聯合吉西他濱、紫杉類、長春瑞濱。小細胞肺癌一線推薦鉑類聯合依托泊苷、伊立替康,二線推薦鉑類聯合吉西他濱、紫杉類、伊立替康等。必要時參考系統化療方案,靜脈途徑補足第2、3、8、15天的相應劑量[45-46]。培美曲塞說明書中指出該藥物僅限于靜脈輸注,一般理解為不適用于肌注、鞘內注射等,動脈灌注用藥已經有較多臨床經驗和文獻支持[47]。
7.4胰腺癌
吉西他濱、白蛋白紫杉醇、伊立替康、伊立替康脂質體、鉑類(順鉑、奧沙利鉑、洛鉑)、氟尿嘧啶、多柔比星、表柔比星等[48-49]。
7.5頭頸部腫瘤
白蛋白紫杉醇、多西他賽、順鉑、卡鉑、5-氟尿嘧啶、奧沙利鉑、吉西他濱、表柔比星、吡柔比星等[50]。
7.6胃癌
奧沙利鉑、順鉑、氟尿嘧啶、絲裂霉素、多西他賽、氟脲苷、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伊立替康、多柔比星等蒽環類、雷替曲塞等[51-52]。
7.7乳腺癌
多柔比星等蒽環類、多西他賽、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氟尿嘧啶、雷替曲塞等[53-54]。
7.8卵巢癌
順鉑、卡鉑、紫杉醇、多西他賽、吉西他濱、依托泊苷、拓撲替康、吡柔比星、多柔比星等[55]。
7.9宮頸癌
順鉑、卡鉑、紫杉醇、多西他賽、博來霉素、長春新堿、氟尿嘧啶、長春瑞濱、絲裂霉素、表柔比星、吡柔比星、奈達鉑等[56]。
7.10子宮內膜癌
順鉑、紫杉醇、卡鉑、吡柔比星、表柔比星等[57]。
7.11膀胱癌
順鉑、卡鉑、吉西他濱、紫杉醇、多西他賽、白蛋白紫杉醇、多柔比星、表柔比星、絲裂霉素等[58-59]。
7.12骨肉瘤及軟組織肉瘤
吉西他濱、多西他賽、順鉑、表柔比星、多柔比星、長春瑞濱、長春新堿、達卡巴嗪、替莫唑胺、伊立替康等[60-61]。
7.13結直腸癌、直腸癌及肝轉移
奧沙利鉑、雷替曲塞、氟尿嘧啶、伊立替康、伊立替康脂質體、吉西他濱、洛鉑等[62-64]。
7.14黑色素瘤及其肝轉移
順鉑、福莫司汀、紫杉類等[65]。
7.15神經內分泌腫瘤和神經內分泌癌
依托泊苷、順鉑、奧沙利鉑、伊立替康、氟尿嘧啶、替莫唑胺等[66-67]。
8 并發癥及注意事項
動脈途徑用藥除了要考慮化療藥物的一般不良事件如骨髓抑制、胃腸道反應、乏力、脫發等,及動脈穿刺技術、術后護理相關出血、血腫、假性動脈瘤、導管移位、導管堵塞、脫管、動脈痙攣或閉塞、感染等并發癥,更要注意因動脈途徑用藥的特殊不良反應。
8.1非靶器官化學性損傷
如支氣管動脈可能發出側支或與其他動脈交通供應脊髓、食管,甚至與椎動脈交通,通過支氣管動脈化療或/和栓塞可能引發脊髓損傷、截癱、食管損傷、腦梗等。這就要求超選擇性插管要精準到位,并通過DSA及必要的CBCT盡可能排除危險血管后才能灌注化療藥物和進行栓塞。HAIC治療時化療藥灌注到肝動脈發出的胃腸道動脈分支,易引起急性化學性胃十二指腸黏膜損傷,嚴重者可導致潰瘍穿孔或出血,要求持續肝動脈灌注化療時對肝動脈發出的胃腸動脈分支進行保護性栓塞。
8.2局部刺激不良反應
如支氣管動脈灌注高濃度吉西他濱、紫杉醇等藥物可能導致劇烈咳嗽,過高濃度藥物可以產生藥物性血管內膜炎、疼痛和神經功能損傷。要注意適當規劃化療方案或加大藥物稀釋力度。
8.3誘發心律失常、心衰
吉西他濱、順鉑等藥物可誘發心率下降等不良反應,注意適當加大藥物稀釋力度。但短時間一次性灌注大量液體也有誘發心衰風險。所以需要權衡灌注藥物濃度、速度和液體總量。
8.4化療藥物滲漏
對留置導管及動脈泵者,需要注意監控灌注化療前后及灌注過程中的導管連接、移位及動脈泵的滲漏意外。
9 小結與展望
TAIC作為腫瘤介入治療的重要方法之一在臨床應用日益廣泛,顯示出區別于系統性化療的優勢。如何應用好TAIC技術,最大化發揮該方法的優勢,減少或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除了選擇最佳獲益患者,標準化TAIC外,合理使用TAIC藥物至關重要。
本共識結合文獻和眾多專家經驗,總結了TAIC的藥物使用基本原則,以供從事TAIC的醫師參考。本共識尚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在TAIC相關基礎研究工作中,對不同藥物在不同臟器的藥動學和藥效學研究甚少,如半最大抑制濃度(IC50)、半最大效應濃度(EC50)等,最佳的TAIC劑量學和方法學也有待進一步完善。迄今,尚缺乏高質量的TAIC臨床研究。期待相關同行專家不斷積累研究結果,共同促進TAIC技術發展,提高其療效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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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小崔哥
崔偉醫學博士
廣東省人民醫院 微創介入科
擅長肺結節與肺癌、原發性肝癌和轉移性肝癌、梗阻性黃疸(膽管癌、胰腺癌等)、胃癌、結直腸癌、血管瘤、子宮肌瘤等良惡性腫瘤的微創介入(灌注化療、栓塞、消融、粒子、支架、濾器、輸液港等)與綜合治療(化療、靶向、免疫等)
微信公眾號“介入小崔哥”創立人
火爆全網的“腫瘤思維導圖”主編
榮獲2021、2022年度“年度好大夫”稱號
廣東省器官醫學與技術學會腫瘤精準醫學專業委員會 常務委員
嶺南血管瘤血管畸形聯盟 常務理事
廣東省基層醫藥學會呼吸介入診療專委會 委員
《中華介入放射學電子雜志》 通訊編委
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一項
榮獲廣東省醫學科技進步二等獎一項
曾多次受邀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在北美放射學年會(RSNA,專業領域top1)等會議進行口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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