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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2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對外公布其11月17日發布的《關于加強商標使用管理的通知》(國知辦函保字〔2025〕916號),針對當前商標使用中的突出問題,從虛假描述、惡意代理到違規標注等行為劃定監管紅線,標志著我國商標治理從“注冊端”向“使用端”的縱深推進。
文 | 布魯斯
素材來源 | 國家知識產權局
今日(11月2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對外公布其11月17日發布的《關于加強商標使用管理的通知》(國知辦函保字〔2025〕916號,全文附于文后),針對當前商標使用中的突出問題,從虛假描述、惡意代理到違規標注等行為劃定監管紅線,標志著我國商標治理從“注冊端”向“使用端”的縱深推進。這一政策既是回應近期“富硒”“零添加”等標簽濫用引發的消費爭議,也是對國家“誠信體系建設”與“全國統一大市場”戰略的落實。
此次國家知識產權局通知將“未注冊商標的欺騙性使用”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直指食品、保健品等領域中“零添加”“100%”等夸大宣傳亂象。此類行為通過商標形式誤導消費者對商品成分、工藝的認知,此前已在部分事件中引發廣泛爭議。部分企業利用描述性詞匯注冊商標后,通過訴訟牟利,最終被最高法認定權利無效。通知明確要求地方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加強輿情監測,尤其關注食品藥品等民生領域,聯動市場監管部門快速查處。
不僅是帶有欺騙性等禁用的未注冊商標不能使用,注冊商標也不能進行欺騙性使用。針對注冊商標的濫用,通知特別點名“自行改變注冊事項攀附他人商標”的行為。知產力注意到,此前上海市場監管部門曾查處“勞斯萊斯”婚車租賃案,侵權者擅自加裝豪車標識,利用商標混淆牟利,最終被處以71萬元罰款。此次通知強調“注冊商標與廣告用語搭配使用”的邊界,要求企業避免通過商標暗示不實品質,體現了對消費者權益的傾斜保護。
在代理行業治理上,通知劍指“惡意撤三”和囤積注冊等行為。此前,長三角地區已試點跨區域聯動執法,如上海嘉定區查處的某貿易公司批量注冊75件商標并轉讓牟利,最終被認定為惡意申請并罰款。知產力注意到,上周五(11月14日),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安部刑偵局、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負責同志出席的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行動動員部署會在京召開。會議強調,要深刻認識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準確把握目標任務,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集中整治不規范執業行為,強化源頭治理,全力推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為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此次通知則與之相呼應,要求強化信用監管,將違規代理機構納入失信懲戒,同時這也將與2025年擴至16省的商標代理信用評價試點等措施形成合力。
商標法正在進行新一輪修改,據11月14日媒體報道,商標法修訂草案已經由國務院常務會議進行了討論并原則通過,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根據此前公布的該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此次修訂將強化商標使用義務,進一步規制惡意搶注。此次通知或許可以看作是商標法修改前的過渡性舉措。隨著信用監管、快速審查等工具不斷完善,我國商標治理正從“數量管控”邁向“質量優化”的新階段。
以下是此次通知全文: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加強商標使用管理的通知
國知辦函保字〔2025〕9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違法違規使用商標行為的管理,引導全社會尊重和正確行使商標專用權,促進公平競爭,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護,著力引導全社會合理規范使用商標,不斷加大對商標違法違規使用行為的監管和治理力度,嚴格規制通過商標實施虛假描述等欺騙誤導公眾的行為,堅決維護正當有序的商標使用秩序,有力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積極營造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助力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二
重點關注的違法違規行為
(一)使用帶有欺騙性等禁用的未注冊商標。重點關注使用含“專供”“特供”“極品”“國”等內容的未注冊商標,導致公眾對商品的供應渠道或者品質產生誤認的行為;使用含“富硒”“有機”“零添加”“100%”等內容的未注冊商標,且所標示商品的實際屬性與該內容不符,導致公眾對商品的主要原料、成分等特點產生誤認的行為;使用含地名、年份或者“手工”“手打”等內容的未注冊商標,導致公眾對商品的產地、生產時間、生產工藝等特點產生誤認的行為。
(二)欺騙性使用注冊商標。重點關注將注冊商標與商品名稱、廣告宣傳用語、商品包裝裝潢等搭配使用,導致公眾對商品品質、產地、工藝等特點產生誤認的行為;自行改變注冊事項導致公眾對商品質量等特點產生誤認,或者為攀附他人商標而自行改變的行為。
(三)冒充注冊商標使用。重點關注在帶有欺騙性的未注冊商標上標注注冊標記或者標明注冊商標的行為。
(四)應當使用而未使用注冊商標。重點關注煙草領域,特別是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
(五)商業活動中突出使用“馳名商標”字樣。重點關注將有認定記錄的“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廣告宣傳的行為。
(六)違規使用集體商標、證明商標。重點關注使用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商品不符合使用管理規則品質要求的行為。
(七)商標代理機構違法代理。重點關注商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代理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惡意“撤三”等損害商標權人利益的行為。
三
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與市場監管部門的分工協作機制,完善違法違規使用商標行為的舉報受理機制,暢通舉報渠道,加強聯動,形成合力。
(二)開展重點摸排。要加強日常監管和輿情監測,重點關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兒童玩具、家用電器等領域,及時發現利用商標欺騙誤導消費者等違法線索和不當行為,加大商標使用管理和執法指導力度。
(三)及時處置線索。要將違法違規使用商標行為以及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等方面的違法線索,及時通報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依法依規查處,跨區域案件線索可以層報上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協調處理。
(四)加強合規引導。要加強對生產、經營者的宣傳教育,促使其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摒棄投機心理,做到誠信經營;在商標保護、運用等相關政策中,強化商標合規使用要求,正向引導企業合規使用商標。
(五)強化綜合治理。要加強商標代理機構監管,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倡導商標代理機構主動向申請人傳導正確申請和使用商標的理念;加強信用監管,對各類違法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主體,依法依規做好失信懲戒工作。
(六)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大商標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在商標使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積極營造全社會尊重和正確行使商標專用權的良好氛圍。
各省級知識產權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加強商標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綜合研判本地區實際情況,加強工作統籌協作,構建合法合規使用商標的良好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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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封面制作 | 布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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