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年初二的時候,山西省長治市的一位居民申宇浩,在外出打水的時候,被鄰居郭勇剛家的狗咬了。郭家把狗拴在路邊,而不是養在家里。
狗咬人的細節上,申郭兩家的敘述有一定出入。申浩宇的敘述是,狗咬了他以后,他把狗踢開。狗仍然撲上來,于是他拉住狗鏈,把狗摔在地上。而郭家的敘述則是,申浩宇去挑逗了他家的狗,狗才咬它,但這種說法缺乏佐證。
不管怎樣,這條狗死了。狗死了之后,申家聯系了郭家,結果兩家的溝通非常不愉快。在申家看來,你養的狗咬了人,應該道歉賠償。而在郭家的眼里,申浩宇冒犯了他家的狗,是大大得罪了他。
申家報了警,警方聯系郭家到警察局調解,郭家拒絕調解,拒絕去警察局。郭家的女主人趙某暉是長治市的政協委員,她在電話里告訴民警,你們就等著接打架電話吧。申家又聯系了當地居委希望調解,趙某暉仍然拒絕調解。
當天晚上,趙某暉前后糾集了九名親屬,氣勢洶洶地來到申家為她的狗報仇。申宇浩此時仍在警察局等待調解,申家只有申宇浩的父親,六十多歲的申紅良,申紅良的妻子和女兒。
申紅良關閉了大門,沒有出來。趙某暉等一邊罵,一邊往申家扔石塊,砸破了玻璃。從鄰居家攝像頭拍到的情況看,這些石頭如果不幸砸中人,肯定是會構成嚴重傷害的。接著,他們用又砸開申家的大門,闖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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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公開的報道,長治市的政協委趙某暉叫囂著:“你們打狗也要看主人呀!你們家的人,還沒有我的狗值錢呢!”緊接著,他們對申紅良實施了圍毆,申紅良,申紅良的妻子和女兒均被打倒在地。申紅良的鼻骨被打折。
混亂中,申紅良摸到了一把剔骨刀(他當時并不知道是什么),下意識地亂揮來保護自己。趙某暉的丈夫郭某,妹夫韓某被刺中,郭某隨后搶救無效死亡,韓某重傷。
2025年8月27日,長治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起訴了申紅良,案件審理已經結束,但仍未宣判。
這起案件存在一些爭議與疑點。爭議的地方在于,申家認為,郭家破門而入,多人圍毆申紅良及其家人,申紅良所做的,完全是正當防衛。而公訴人則認為,郭家只不過是圍毆而已,又沒有取申紅良性命,申紅良合理的防衛方式,應該是一拳一腳,把圍毆他的幾個人全部制住,然后立即停手,不得追擊,否則就是防衛過當。
疑點則在于,郭家上門圍攻時,是否攜帶了武器,是否攜帶了鐵揪(要不門是如何砸開的)、刀具——從死者身上的傷口看,這一點確實是存疑的。
申紅良被判定為防衛,而不是故意要去傷人殺人,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只在于,會不會被認定為防衛過當。問題在于,國內的法院,對于正當防衛的判定,一直都極度慎重。而且這種慎重與苛刻,幾乎是完全加在被侵害人身上。
從昆龍龍哥案、于歡案,到趙宇案,如果不是輿論高度關注,也許很難說判決結果會怎么樣。法庭對被侵害人反擊的尺度、時機要求,往往十分苛刻,而在現實的復雜場景里,被侵害人往往是弱勢、危險的一方,處于驚恐、激動的情緒里,既沒有充足的能力,也無法有足夠的冷靜與后見之明,來判定侵害人惡意的程度,以及實際的危險。
以申紅良這個案例來說,申紅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家門都被砸了,妻女和自己被多人毆打,報了警但警察遲遲沒有出現,他怎樣可能預知郭家會施暴到哪種程度,他又哪里有能力徒手以一敵三,確定防衛“不過當”?
也許法官才有這樣的本事吧。
這個案子,我認為毫無疑問就是正當防衛,說破了天也是正當防衛。狗咬了人,把狗打死,是正當防衛。闖入別人家里圍毆主人,最后被反殺,同樣是正當防衛。當有人破門而入侵害你的家人,把侵害者擊倒,不論如何都是符合天理人心的正當防衛。
但愿長治法院最終能做出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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