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武漢男子在酒店發病托朋友送藥,救命藥品被滯留前臺5小時,男子不幸死亡事件引發關注。
11月24日晚,涉事的雅斯特酒店集團回應稱,送藥者未告知前臺病人病情,前臺出于隱私考慮未查看藥品。“客人是金卡用戶,確實可以下午3點退房,我們沒有提前去查看。前臺人員沒有多做一步,但沒有說‘沒有義務幫忙送藥’的話。我們不會逃避責任,正在積極處理。”
![]()
涉事酒店 資料圖
據此前報道,11月20日上午,武漢市民老胡在長江新區雅斯特酒店驅逐期間,感覺身體不適,聯系了住在附近的朋友韓順,請他幫忙送藥到酒店。“他說藥品放在另一個朋友家冰箱里,已經聯系好了,讓我去取就行。他沒說是什么病,也沒說是什么藥。藥包在塑料袋里,我沒看。上午9點40把藥送達前臺。”
韓順說,當時老胡的電話無人接聽,他向前臺求助,告知是昨晚的房客,姓胡,名字是三個字,請求前臺查詢后幫忙送藥到房間。“前臺說沒有幫忙送藥的義務,她們接了藥,讓我自行聯系客人。我現場打了五六個電話,沒人接。剛好當時我手頭有事,就把藥交給前臺,給他留言后先走了。”
酒店提供的監控視頻顯示,韓順走入大廳后告知前臺,自己給胡姓客人送藥,名字是三個字,但電話打不通。前臺人員回復“藥可以放這里,但你要自己跟他打(電話)”。
韓順表示打了電話但一直沒人接,順手將藥品交給前臺后,請前臺“你們跟他說一聲”。前臺則回復“你要跟他打,不是我們跟他打,藥放在這里讓他自己來取就好了”。
韓順再次現場撥打電話,響鈴30多秒后,韓順說“還是沒人接,等下他電話打通了下來取”,同時轉身走出畫面。前臺人員目送他離開,未作回應。
老胡的家人說,酒店保潔人員下午3點收拾房間時發現老胡在房間內死亡,法院推斷老胡是突發疾病死亡,死亡時間在中午12點至下午2點之間。
事后家人發現,滯留在前臺5個多小時的藥品,是治療心絞痛、高血壓和糖尿病的藥物。老胡的家人認為,酒店發現生病的客人在房間失去聯系,沒有及時排查客人情況,耽誤了搶救時間,應該為此擔責。
![]()
被送達前臺的藥品
11月24日中午,雅斯特酒店長江新區店工作人員表示此事需向領導匯報后回復。
11月24日晚,雅斯特酒店集團工作人員回復稱,調取前臺監控發現,送藥的韓順與前臺人員交流只有一分多鐘,前臺人員要求他自行聯系客人,他現場撥打電話無人接聽,之后就離開現場。“他說不出客人的姓名,也沒告知客人是什么病情。前臺人員出于隱私考慮,沒有打開塑料袋看是什么藥品,沒有說過‘無幫忙送藥的義務’。”
該工作人員表示,前臺確實可以查詢到住客信息,但該住客是酒店的金牌會員,可以延遲到下午3點退房,所以中午沒有騷擾客人詢問情況。“酒店沒有機器人,如果有,會送達房間。前臺人員只按照一般常規操作流程處理了,送藥者沒講,我們也就沒想到是緊急情況,沒有多想一步、多操作一步。我們不會逃避責任,正在積極處理。”
事件引發關注后,有網友質疑酒店作為服務方,遇到突發狀況的應對過于冷漠,同時也質疑送藥的韓順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對此,有律師認為,送藥的韓順是無償熱心幫忙,在法律層面屬于“善意施惠”,法定的注意義務較輕,在事件中沒有法律責任。酒店作為經營方,對房客生病的情況有法定的注意義務,兩者在事件中角色和責任不同。客人緊急要求送藥后失聯,送藥人向前臺提供了客人大概信息,酒店方是可以進行核實確認是哪位客人的藥品。前臺應該意識到情況可能危急,并且在接收藥品后,有義務進行核實排查。“如果最終確認老胡是因為心臟病、高血壓或者糖尿病急性發病死亡,酒店方應該對死亡承擔次要責任。”
當前消費場景下,房客臨時通過外賣買藥的情況也比較常見,酒店經營者要吸取事件教訓,發現客人買藥后失聯這種異常情況,需要更謹慎核實處理,以免悲劇發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