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里,我們常常能看到這樣的場景:一只寵物狗歡快地奔跑著,身后跟著主人,可狗繩卻被主人隨意拿在手里,甚至干脆沒拿,任由狗狗自由撒歡。很多人覺得,遛狗不拴繩不過是一種不文明行為,頂多遭人幾句白眼,沒什么大不了的。但我要嚴肅地告訴你,這種觀念大錯特錯!從2026年1月1日起,遛狗不拴繩將不再是簡單的道德問題,而是明明白白的違法行為,甚至可能讓你面臨拘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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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訂專門給養寵劃了“紅線”,其中關于飼養動物的規定引發了廣泛關注。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九條明確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這里的“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最直觀、最常見的就是遛狗不拴繩。這就意味著,一旦你的狗狗因為沒有拴繩而傷害到了他人,你將面臨法律的制裁,不再是簡單的民事賠償就能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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