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乎所有養寵人的重磅消息來了!
新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其中
第八十九條專門給養寵劃了“紅線”
從今往后“狗患”不再是私事
而是關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題”
違規養寵
輕則罰款,重則拘留
寵物擾民?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九條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違規養烈性犬?根據新法規,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遛狗不牽繩傷人?新法規明確,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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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寵人士吧
讓我們一起做文明和諧的
養犬人
來源:央視網
編輯:劉賽
審核: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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